案例公司法之公司股东责任相关案例分析_「松汇智企」

城市

  • 推荐城市: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公司资讯案例公司法之公司股东责任相关案例分析
案例公司法之公司股东责任相关案例分析
发布者:松汇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1-12-09

  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人或出资人,是享有一定权利的,比如说享受股息和红利,但是相对来说也是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下面就让松汇网小编对案例公司法之公司股东责任相关案例进行一定的介绍,希望能为你解疑答惑。

  一、案例公司法之公司股东责任相关案例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自2011年9月30日起施行)对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规定如下:

  第三条 国有企业是据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技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第四条

  集体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第五条

  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人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第六条

  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件质的企数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第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批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第九条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宿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条 其他企业是指上述第三条至第九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第十一条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第十二条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的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第十三条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第十四条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 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五条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园境内参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港、澳、台商投资合伙企业等。

  第十六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第十七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凤险的企业。

  第十八条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第十九条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折准设立,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条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凌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等。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2年制定的《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相关案例

  【股东之间基于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并不当然随着股权转让而转移】

  [甘洛县建筑建材开发公司诉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川民终字第401号民事判决书]股东之间基于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与股东与公司之间基于股权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权与公司之间的全部权利义务均一体转移给受让人,但股东之间基于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并不当然随着股权转让转移给受让人。

  【人民法院对起诉已注销公司案件的处理】(庆阳市西峰昌盛商贸有限公司与张风林合同纠纷上诉案:甘肃省庆阳地区中红人民法院(2014)庆中民终字第127号民事裁定书]公司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被注销后,即已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因此如果原告对已注销的公司额起诉讼的,由于该公司已经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无法成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当事人人民法院依法应当驳回起诉。该公司在执业过程性发生的债权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以及相关的法律规,由其合伙人承担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协议】

  [刘隶等与金守红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二终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是与其全体股东和管理人员相互分离的实体,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通过(股权转让枢架会同》转让全部股权,并由受让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日完成了变更登记、公司股东、表意机构、公司资产最线发生了相应的变更,但这并不能响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存在,决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与法人之间是代表关系,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投权,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公司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注销登记的,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广州森润贸易有限公司诉广州市正信实业有限公司等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穗中法民五重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公司作为法人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到原告公司终止时消天。案件审理期间.公司以决议解散为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公司注销登记申请,核准注销登记后,公司即告终止,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清失。在没有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时诉讼无法继续。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真实足额出资的股东原则上对公司债务不承担偿付责任】

  (温积喜与王先有、桐柏县广兴隆水泥有限公司执行异议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南中执复字第20号民事裁定书]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只能以公司资产为限向公司主张权利。在公司歇业未及时清算时,履行了真实足额出资义务的股东原则上对公司债务不承担偿付责任。

  【出资者对法人出资后,仅能对其所持股份主张相应权益】

  李显志诉长春建工集团界定产权、返还财产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二终字第190号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5年第10期(总第108期))]法人内设部门因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设立不以是否有财产投人为前提。法人内设部门成立后采取何种性质的经营方式以及他人是否对其投人资产等均不能改变其法人内设部门的法律属性。出资者对法人出资后,仅能对其所持股份主张相应的股份权益,其出资为法人财产不可分制的部分。

  【合伙型联营变更为有限公司后,股东责任的承担】

  [广州市花都区田美村发展公司诉广州机电厂联营合间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2004)穗中法民二终字第1139号民事判决书]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伙型联营经工商登记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合伙型联营各方的关系变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原合伙型联营各方关于联营体对外债务负连带责任的约定,在合伙型联营体变成的有限公司股东之间并不必然具有约束力。本案中,双方所签协议中关于不能信还的银行贷款各承责 50%的约定,在之后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时,并不具有约束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仍应当以其出资额为限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人独立承担责任】

  [林州市火力发电厂等与中国建设银行林州市支行委托借款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1999)经终字第94号民事判决书]电厂属独立法人,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神农架林区支行诉中国建设银行神农架林区支行借款

  合同纠纷案:海南省海口市中线人民法院C2000)海中法经初字第80号民事判决书由于原告不能举证证明被告有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透注册资金的行为,依法人制应的。定,公司的债务应以该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股东承提有限责任】

  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中国主产畜产进日日总公司与楼排牌建设银行许地分行、洋金岛粮油实业有限公司、远东(泰国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省粮油集道公司借款担保合间材纷上诉案: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C2001)浦中经终字第子号民事判决书1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财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海口支行诉海南泓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叫纷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海中法民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书]受让股权成为公司的股东井没有号起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也没有对其所拥有的独立财产造或损客,因此,股东对公司只能承担股东之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也应以自已的全部财产对自己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法人之债负责。

  黄建国、何云妹上海物资贸易材心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建国度假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赔偿场纷上诉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1)沪高经终字第11号民率判决书]本案的经营亏损属公司的正常经营亏损,应由公司来承担,作为公司的股车一方不能请求另一方承担公司的亏损。

  [江西省赣州地区城市信用合作中心社与中国工商银行曲靖市分行等存单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00)经终字第201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已经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的股东应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海南省金城实业公司等诉海南山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其他不动产纠纷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琼民终字第33号民事判决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华侨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诉中山市供销信托贸易总公司等代开信用证合同纠纷案: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1999)中经初字第502号民事判决书)因公司已被品销营业执照,公司尚欠款项应由其股东在欠缴的资本范围内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承包经营公司的效力】

  [荣成市友谊化妆品有限公司与王爱芹企业示包合同纠纷上诉案: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成经终字第104号民事判决书]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禁止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是否实行承包经营,完全应由该公司的权力机构自主决定。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不意味着该公司终止】

  [烟台龙晴建设开发公司与山东省烟台市土地管理局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00)行终字第3号行政裁定书]公司在被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才终正。公司被H销营业执照后.该公司因此面丧失了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能力,但并不意味着该公司终止,在公司依法进行清算和被注销登记之前,公司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当其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法人具有独立诉讼地位】

  [K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与瓦房店轴承集团特钢有限责任公司等收购破产企业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1999)民终字第6号民事裁定书)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该公司对签订《收购协议书》的效力有异议成当以本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股东针对董事长未经股东会、董事会研究决定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收购协议书》的行为,认为侵害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可以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长提起赂偿诉讼,而不能直接主张公司对外签订的协议无效。

  【公司性质判断标准】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长江证券俱乐部有限公司等企业确权、返还股金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1998)经终字第285号民事判决书]判断一个公司的性乐不应仅凭一份验资说明,而要纵观其全部文件和实质要件,尤其是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主管部门批文、工商部门登记、营业执照及实际注入资金等,不能仅用一份验资说明的内容来否定其他文件,进而改变公司性质。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与哈尔滨电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股权转让,系公司的资产状态发生了改变.资产数量本身并没有变化,新进人的股东并没有因此构成非法侵占公司资产,自然也就不应当因人股而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什么责任。股东不应就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相信大家看完上面的介绍应该知道,公司股东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根据所出资的份额和公司章程来决定的,所以作为股东来说是需要注意一下的。以上就是松汇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案例公司法之公司股东责任相关案例分析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不懂比如说代理记账、工商服务以及版权专利等问题,可以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添加查询,希望能帮到你。

【松汇智企】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及税收筹划等企业财税服务等问题,请咨询客服或添加客服微信(WDYY809),松汇智企提供一对一服务,免费沟通帮您解决财税难题。

    标签: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发布的文章皆遵循版权声明,如果没得相应的授权,禁止转载,同时对于本网站所发布的文章,如若有涉及版权、声誉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并提出问题,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