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第201711批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查的公示(第57号)_「松汇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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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第201711批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查的公示(第57号)
发布者:松汇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3-05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广西建设网站予以公示。请各市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9日。如企业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诉以提交原件核验、提交主管部门证明等方式为主。公示提出对职称证件有存疑的,企业可提交职称认定文件或职改办说明文件等原件;对身份证件有存疑的,本人可持原件到场核验;对社保证明材料有存疑的,企业可提交证明原件、转账凭证、托收凭证原件及社保证明电话等。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政务中心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政务中心咨询。

联系电话:0771—2366106、5595535、2366126。

通讯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

邮政编码:53002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内容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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