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注册商标,商标变成别人的
《商标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经商标局核定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立法保护。”
商标只有注册留下来,才能享有商标专用权,不经过许可证,他人不可私自在与其核定产品或咨询服务完全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公共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近似于的商标,否则构成侵权。
2.稍不注意,险些被撤三
有些好朋友商标精神还是较为强的,知道去注册商标,但是拿到商标注册证后,以为一切都可以做事留下来了,结果使用了几年,收到撤三答辩申请表,被他人提出“撤三”了?
什么是商标撤三?《商标法》明确规定:“任何人可以申请撤销他人没有强制执行由倒数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一旦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商标注册人需提供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
因此,商标如果不使用,可以许可证他人使用;自己使用的朋友,也要注意保留商标的使用证据,如单据、合约、产品包装等,如果提供的证据违宪,也会面临被撤三的可能性。
3.届满不续展
《商标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注册商标有效地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公司注销税务清算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 公司注销税务清算十一月内按照明确规定兼办续展手续;此后未能兼办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参展商。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地其间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效期当天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因此,商标注册人应留意商标的注册效期,届满要第一时间的进行续展,不然错过的星期,他人是可以将你使用多年的商标注册留下来的,别到时后悔,却发现早已来不及了!
商标时著作权最重要的枢纽,而且在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中起着相当大的做作用,所以大家一定要把商标注册重视起来,你的老是可就是成全了别人。大力进行商标注册、注册留下来保留商标使用证据、第一时间进行
等管理工作都是十分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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