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为“撤三”
中华民族《商标法》第49条明确规定,商标没有强制执行倒数三年不使用的,任何的单位或者一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俗称为“撤三”体制。
在实践中,商标局将通知商标注册人答辩的文档用挂号信方法寄发商标注册位址,有部份挂号信因位址不明或查无此人被邮政局退回。经研究,退信造成因素主要有:一是中小企业异地经营管理状况大量存在;二是注册人改变位址后未第一时间向商标局提交商标位址变更申请。
二、撤三现况研究
主要因素:
1.注册申请量成倍增长,商标自然资源受限,注册顺利的可玩性加大。
2.恶意抢注现像增多,被抢注人通过撤三、违宪宣布等方式提出撤销申请。
目前为止,存在物化的撤三的重新启动情况,包括:
1.予以调查结果的投机者认知、恶意;
2.多次提起撤三申请,以实现恶意打击竞争者、抢夺专利权的目标。
因此,提议商标代理政府机构:
1.监督申请者:引导、鼓励申请者提供撤销确实、为由和说明物料,减少恶意申请、冲动申请的现像发生。鼓励正当竞争,避免浪费国家所行政事务和司法机关自然资源;
2.监督注册人:保存商标使用证据,按照行政事务和检察机关要求提交使用证据。
三、撤三使用证据要求
基于纠正意味著注册主义者所造成的商标注册人“注而不用”,以及撤销申请者滥用现像,近年,行政事务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对商标使用的认定准则造成了一个新变动,从仅凭“符合立法明确规定方式的使用”持续发展到运用于“商标法涵义上的使用”国际标准,贯彻地对商标使用的公开性和可信度进行求证,对于不符合商标法涵义上的使用证据进行排除。
根据《商标审核及案件国际标准》(商标局、商评审2016年12月)明确规定:用以证明了系争商标不存在倒数三年不使用的情况的证据物料,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1)能够显示出使用的系争商标标志;
(2)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使用在指定使用的产品/公共服务上;
(3)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的使用人,既包括商标注册人自己,也包括商标注册人许可证的他人。如许可证他人使用的,应当能够 北京注册公司证明了许可证使用的关系的存在;
(4)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的使用年份 北京注册公司,且应当在自撤销申请月内向上推算三年内;
(5)能够证明了系争商标在《商标法》司职所及地区范围的使用。
对提交撤三证据物料的提议
1.缩减纸本证据物料至100页之内;
2.倡导用光碟方式代替纸本方式提交证据物料。
看到小编说了这么多,可能还有些人呢对于商标撤三不是很了解,不过对不起,如果遇到了商标撤三,您可以交由专业知识的全权政府机构去兼办,这样申请的命中率有上升了一个石阶。
【松汇智企】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及税收筹划等企业财税服务等问题,请咨询客服或添加客服微信(WDYY809),松汇智企提供一对一服务,免费沟通帮您解决财税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