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是每个中小企业都要进行的,但是纳税申报后,这5个大多出现正确,财务就要找上门,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哦。
1、年所得12万申报时,分红额度据实填写在贷款、股利、储蓄所得这行,持股超过一年属于不需缴纳的,应纳税所得额据实填写还是填0?
在兼办年所得12万另行申报时,持股限期 公司注销 日语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限期超过1年的,股利储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年所得12万申报时,先统计在年所得中,据实填写在贷款、股利、储蓄所得这行,持股超过一年属于不需缴纳的,应纳税所得额据实填写,应纳税额填0。
2、在这家该公司每月按薪水申报个税,在另一家该公司有兼职收入按劳动酬劳在金税三期申报,这样两项收入如何统计申报?
薪水薪酬所得与劳动酬劳所得属有所不同应税工程项目,不需合并申报。
3、纳税在异地转让资产和租赁资产,是否需要填报《跨区域内涉税事宜调查报告表》?
在异地转让资产和租赁资产,不需要填报《跨区域内涉税事宜调查报告表》。
4、汇算清缴中“其他”的资产损失该怎么选择?
中小企业在填报资产损失时应先划分资产类别,对于不能划分为通货资产损失、非通货资产损失、物权性投资损失和股权投资损失的资产损失,可以在“其他”中进行列示。资产类别多样,如您在划分资产损失类别时缺乏经验,请严肃比对资产损失相关文档要求或 公司注销 日语向负责人税务机关寻求帮助,切忌把无法划分的资产损失全部填入“其他”资产损失中进行申报。
5、股份制中小企业资产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商务部关于股份制中小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明确规定:股份制中小企业用资产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利、储蓄物理性质的重新分配,对一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金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商务部关于股份制中小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 公司注销 日语通知》中所表述的‘资产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中小企业公司股票普通股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产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一个人取得的金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的其他资产公积金重新分配个人所得部份,应当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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