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买卖,「资质转让代理」 怎么办理建筑资质转让? 爱问知识人_「松汇智企」

城市

  • 推荐城市: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公司资讯公司买卖,「资质转让代理」 怎么办理建筑资质转让? 爱问知识人
公司买卖,「资质转让代理」 怎么办理建筑资质转让? 爱问知识人
发布者:松汇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2-26

资质转让代理: 怎么办理建筑资质转让? 爱问知识人

首先,公司应该知道,建筑资质不能单独转让,建筑资质和建筑公司联系在一起。建筑资质的转让一般可以分为两种形式:整体转让和资质剥离。整体转让是整个公司的转让;资质分离是一个具有多项资质的建筑公司将要被分离的资质转让给其他公司。 在建筑资质市场上,许多建筑公司都希望单独转让建筑资质,主要是因为整体转让是接受转让公司的所有信息。如果在企业转让之前存在债务问题,债权问题在转让前并未解决,受让企业接受后很可能还要承担债务问题。这是许多公司不愿意接受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建筑资质转让没有优势。整体建筑资质转让和受让企业接管整个企业意味着原有企业的名誉和业绩得到保留,并且还有一定的实力基础。一方面,承接相关工程项目以便于即时施工活动更容易;另一方面,它具备充足的企业业绩,为未来建筑资质的升级打下坚实的基础。 收起回答

资质转让代理: 公司资质转让要注意什么呢? 爱问知识人

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相当于公司的对外代表。在实际情况中,法人往往就是公司的投资者和创办人。当一家公司转让给另外一个主体时,最直接导致的肯定是负责人会发生变化,也就是法人要进行变更,否则根本不能称之为...

其他答案:转让方需要特别注意什么把自己手里的项目进展完,以后项目不再用该公司资质进行。该收回的债务收回,债务债权两清,再无债权债务相关。公示信息:此资质公司已经转让,今后与己无关被转让方需要特别注意什么一定要调查了解清楚要收购的企业的财务状况是否有负债,不然到时候你把对方的公司收购过来还要替对方还钱那就不划算了。营业执照有效期及营业执照年检是否合格。资质证书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等。了解公司业绩及在建项目情况,及有没有出现过事故等。

资质转让代理: 招标公司资质可以转让吗? 爱问知识人

招标公司资质可否转让? 可以转让的 ,目前包括一级市政资质、一级房建资质、一级公路资质这些我们都有相关资源可以转让的,所以您的这个资质转让也不是问题的,您想转都是可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本副本由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印制、副本...

资质转让代理: 请问大家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公司新办与转让代理哪家好? 爱问知识人

四川成都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公司新办与转让代理就找易本账财务公司哦,专业靠得住,值得您的信赖!易本账财务公司是一家注册在成都的专业代理咨询服务公司,已代理协助完成诸多建筑施工及设计、物业服务、园林绿化等多项多类资质证书; 我们为多家企...

资质转让代理:资质街上的资质转让安心选可以信任吗 买它们的资质会不会被坑?

一个要做大的网站应该不会有坑吧!现在出来了转丁丁,合伙做资质分利高,企业直接合作也很优惠的。

资质转让代理:公司转让上哪里找靠谱的代理或者平台?

转一转网,公司转让平台,有资质的公司专业平台,

"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1920" data-rawheight="500" data-default-watermark-src="/uploads/allimg/210121/134G1K35-0.jpg"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lazy" width="1920" data-original="https://pic4.zhimg.com/v2-aff962bfa4b4c8679cc5cf8e16334f47_r.jpg" data-actualsrc="https://pic4.zhimg.com/v2-aff962bfa4b4c8679cc5cf8e16334f47_b.jpg"/>
"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1920" data-rawheight="500" data-default-watermark-src="/uploads/allimg/210121/134G110a-2.jpg"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lazy" width="1920" data-original="https://pic1.zhimg.com/v2-64cebd18ff9c1e11ec9610223daead40_r.jpg" data-actualsrc="https://pic1.zhimg.com/v2-64cebd18ff9c1e11ec9610223daead40_b.jpg"/>
"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1455" data-rawheight="505" data-default-watermark-src="/uploads/allimg/210121/134G12M3-4.jpg"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lazy" width="1455" data-original="https://pic4.zhimg.com/v2-d577f1523a7ec87d464d54a2094ff42b_r.jpg" data-actualsrc="https://pic4.zhimg.com/v2-d577f1523a7ec87d464d54a2094ff42b_b.jpg"/>

资质转让代理:资质转让合法吗??

2014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

建市[2014]79号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进一步明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简称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后涉及资质重新核定办理的有关要求,简化办理程序,方便服务企业,现将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后涉及资质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注册资本金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有关具体申报材料和程序按照《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等要求办理。

  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

  2.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

  3.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

  4.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

  5.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即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几家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企业申请资质转移且资质总量不增加的;

  6.企业外资退出,即外商投资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退出,经商务主管部门注销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后,工商营业执照已变更为内资,变更后新企业申请承继原企业资质的;

  7.企业跨省变更,即企业申请办理工商注册地跨省变更的,可简化审批手续,发放有效期1年的证书。企业应在有效期内将有关人员变更到位,并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所涉企业如果注册在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资质转入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审。

  二、上述情形以外的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企业申请办理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核定。企业重组、分立后,一家企业承继原企业某项资质的,其他企业同时申请该项资质时按首次申请办理。

  三、内资企业被外商投资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整体收购或收购部分股权的,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经贸部令第113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经贸部令第114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55号)及《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市[2007]18号)等有关规定核定,变更后的新企业申请原企业原有资质可不提交代表工程业绩材料。

  四、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后的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应提交原企业法律承续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五、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涉及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变更的,按照实收资本考核。

  六、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应申报重组、分立后承接的工程项目作为代表工程业绩;合并后的新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改制、重组、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7]229号)同时废止。

【松汇智企】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及税收筹划等企业财税服务等问题,请咨询客服或添加客服微信(WDYY809),松汇智企提供一对一服务,免费沟通帮您解决财税难题。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发布的文章皆遵循版权声明,如果没得相应的授权,禁止转载,同时对于本网站所发布的文章,如若有涉及版权、声誉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并提出问题,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