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公司价格,「商标法」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_「松汇智企」

城市

  • 推荐城市: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公司资讯买公司价格,「商标法」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买公司价格,「商标法」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发布者:松汇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2-22

商标法: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考题还是咨询啊?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

商标法: 什么是商标法?

商标法是指调整商标在注册、使用、管理和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是因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和转让、商标管理以及制裁反商标法行为的过程中的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都是商标调整的对象。 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有: (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2)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原则; (3)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 (4)统一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 (5)全面审查和申请在先的原则。 一、商标注册程序 在我国,商标注册必须遵循下列程序: 1. 商标注册的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报送商标图样。如申请使用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许可才能生产的商品,应提交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同时申请人还须按规定交纳申请费。 2. 商标注册的原则 (1)商标注册申请实行一类商品一种商标五份申请的原则,即在一份申请书中,不得填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一份申请只能就一件商标申请注册;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标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标分类分别提出注册申请。 (2)商标注册采用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如用药品、卷烟等,就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才能进入市场,其他商品使用的商标是否注册采取自愿原则。 (3)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使用在先的原则。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按应标局的通知,限期送交第一次使用该商标日期的注明,初步审定与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协调,协商超过30天达不到协议的,由商标局裁定。 3.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批准,要经过两级核转、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核准和复审等阶段。 (1)两极核转。即市、县两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先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进行初审,然后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两级审查同意后,再报送国家商标局审查。 (2)商标注册的形式审查。国家商标局受理注册后,首先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手续。经过形式审查,认为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或限期补交文件;认为符合规定的即转入实质审查。 (3)商标注册的实质审查。国家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质审查: ①审查商标构成要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②审查商标所用文字、图形是否具有显著特征,即商标所有文字、图形或二者的组合应具有独特性或可识别性,立意新颖、独具一格; ③审查所用文字、图形是否属于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④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已经注册或初步审定的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⑤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外观设计心利或其他权利相冲突。 (4)公告、核准和复审。国家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初步审定合格的,予以刊登《商标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如果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裁定不能成立的,异议期满,则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再次刊登《商标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即取得商标专用权。如果裁定异议成立,则撤销商标公告,不予以注册核准。 二、商标的使用和管理 1. 注册商标的续展 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延长注册商标有效期限。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可以连续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为10年。 2. 注册商标的转让 注册商标的转让由转让人与受让人订立书面合同,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即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成为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3.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只享有商标的使用权,商标的所有权仍属于商标注册人。 4. 商标使用的管理 我国商标的管理实行集中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商标局负责全国商标集中注册和全面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商标局负责注册的初审、核转和日常使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国家商标局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进行管理: (1)使用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2)使用未注册商标如有冒充注册商标的、使用商标法禁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或处以罚款 收起回答

商标法: 商标法分为几种

依据使用物件不同,商标可以分?用於商品的商品商标和用於服务的服务商标两大类。依大陆采用的有关国际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所附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商品分为三十四类,服务分?广告与实业、保险与金融、建筑与修理、通讯、运输与贮藏、材料处理、教育与娱乐、杂项服务八大类。 (一)依商标本身构成要素不同,可分为平面(文字,图形,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立体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等。大陆法律只保护平面商标及可以给人以平面图形或平面文字的感觉的立体商标。 (二)依不同的用途,商标中还可以分出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是指附着在商品上用来表明某?品的厂商身份、商品的原料、原产地、质量、制造方法或其他特点的认证标志。一般情况下,证明商标由商质量量监督检验机构注册后,许可他人使用於商品之上。商品和服务专案都可以使用证明商标。证明商标的所有人和它所证明的商品和服务专案的生?者、动销者和提供者不可以是同一个人。 依使用者不同,商标中还可以分出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由不同企业组成的协作社、协会、集团企业或其他集体组织注册,共同拥有所有权的商标,由各个成员使用,表明这些成员的商品具有共同的特徵。集体商标一般不允许转让。各个成员有权同时使用自己独占的其他商标。 收起回答

其他答案:中国商标法和外国商标法

其他答案:大致分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我不知道你是问什么,

商标法:商标法总则学习笔记

商标法的第一章就是总则,一共二十一条,有以下要注意的:

一是确实了商标的主管与管理部门,在第二条中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但是商标局不负责商标争议,商标争议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是两个平行机构。

二是规定了什么元素能注册成商标,什么不能注册成商标,这个对商标的查询是非常重要的,比如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样,大家申请商标的时候,就要注意,名字一定要容易识别,比如你不能把水果商标取名为苹果,就是因为苹果在水果中是通用的,没有显著性,但是可以在手机上注册苹果手机,因为苹果在手机,电器中是有显著性的。


三是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第十三条规定: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这样一来,驰名商标就会跨类保护,另外,第十四条规定了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驰名商标的事实。从这点上,驰名商标可以认定,也可以通过司法来确实。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第六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这个规定了有些部门,如烟草,药品等如果有这个规定,就必须注册商标,不再是自愿原则了。而是强制性。

本文为长春恒信致远商标公司培训学习札记之一,总则里面对商标代理也有要求,还有国际商标等等,这些在实际工作中都可能会遇到的。

商标法:百度申请“度娘”商标被驳回!以后我们还能叫“度娘”吗?

尽管在普通人看来,”度娘“就是指百度,但是面对他人已经在先注册的商标,百度也是无可奈何。


说起“度娘”这个词,相信很多网友都不陌生,它最早是广大网友在贴吧上对百度的一个戏称。后来这一称呼得到百度“官方”的承认。


在百度百科上搜素“度娘”一词,会出来这样的解释:


度娘是百度的萌化形象,指的是百度搜索,有事请问度娘,代指用百度搜索引擎搜索。表达了众多网友对百度的一种很形象的印象,同时也很好地推广了百度公司品牌形象。


可以说,自从“度娘”这个词在2000年首次出现以来,经过网友的广泛传播和百度的有意推广,已经成为百度的一个代名词,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但是,这并不代表百度就拥有了“度娘”这个商标。

图片来源:中国商标网


近日,商标评审委员会发布了对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第24719723号“度娘”商标申请复审的决定,其中“申请人”指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4719723号“度娘”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7758884号“微商度娘”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请求对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予以初步审定。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教育、俱乐部服务(娱乐或教育)、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教育、俱乐部服务(娱乐或教育)、书籍出版等服务在服务目的、内容、方式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度娘”与引证商标主要认读文字“度娘”完全相同,且无其它部分可与引证商标区分,若共存于上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综上,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实际上,除了以上第24719723号“度娘”商标被商评委维持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外,同期还有第24602566号、第24602983号、第24602905号、第24721321号“度娘”商标也被维持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原因全部都是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尽管在普通人看来,”度娘“就是指百度,但是面对他人已经在先注册的商标,百度也是无可奈何。


当然了,虽然“度娘”商标没有注册下来,但是广大网友依然可以称呼百度为“度娘”,但是若百度想要在相同类别上对“度娘”商标进行商业使用,则可能涉及到侵权问题。


透过这件事,除了给创业者提了个醒,商标注册一定要趁早。另外就是,如果遇到商标注册驳回的情况,如何进行有效的应对,这就是一门非常专业的事情了。


今天小知为您分享一下,应对商标注册申请驳回的处理方案。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联系您的知识产权顾问或是留言给小知。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后会启动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经过审查,申请商标或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或由商标局以一定理由驳回申请。其中,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理由包括绝对驳回理由和相对驳回理由。


当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后,商标注册申请人主要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复审的方式加以应对;同时,商标注册申请人还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一些辅助措施,以消除引证商标所形成的在先权利障碍,达到获得核准注册的最终目的。


一、通过驳回复审应对商标申请的驳回


(一)如何在驳回复审中应对商标局的绝对驳回理由


商标局的绝对驳回理由所依据的是《商标法》第10、11、12条的规定。概括来讲,如果申请商标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或缺乏显著性,则申请商标会被商标局驳回。在涉及绝对驳回理由的驳回复审中,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复审理由通常包括直接论证部分和间接论证部分。


(二)如何在驳回复审中应对商标局的相对驳回理由


商标局的相对驳回理由所依据的是《商标法》第30、31条的规定。概括来讲,如果申请商标与他人在先的引证商标(包括已注册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和注册申请中的商标)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话,则申请商标会被商标局驳回。


在涉及相对驳回理由的驳回复审中,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复审理由通常亦包括直接论证部分和间接论证部分。


二、通过采取驳回复审以外的辅助措施应对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人通常可以考虑采取以下辅助措施:


(一)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

(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三)适时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四)通过协商的方式获得引证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五)通过协商的方式获得引证商标注册人出具的《商标注册同意书》,或与引证商标注册人达成《商标共存协议》

(六)就申请商标中冲突部分以外的剩余部分向商标局单独提出注册申请

(七)适当修改申请商标,并就修改后的申请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如何看待 B 站部分 UP 主被抢注册商标?

团中央权益部“青少年12355”法律专家:此次事件属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本案中,B站up主“敬汉卿”商标抢注事件,也属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敬汉卿”为有一定网络影响力的B站up主的真实姓名,公司的商标抢注行为侵犯了敬汉卿的姓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根据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在本案中,我们鼓励B站up主敬汉卿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其造成损失的,还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意见,目前,我国市场上出现了大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攀附他人商标声誉、抢注知名度较高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占有公共资源、反复抢注等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希望B站up主敬汉卿的依法维权行为,能在一定程度上普及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引导公众合理合法保护和使用知识产权。


——————————

本文法律顾问:团中央权益部“青少年12355”法律专家、北京致诚公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姚艳姣

事件经过梳理:

zhuanlan.zhihu.com/p/76

【松汇智企】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及税收筹划等企业财税服务等问题,请咨询客服或添加客服微信(WDYY809),松汇智企提供一对一服务,免费沟通帮您解决财税难题。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发布的文章皆遵循版权声明,如果没得相应的授权,禁止转载,同时对于本网站所发布的文章,如若有涉及版权、声誉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并提出问题,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