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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买卖网,「避税工资」 工资合理避税
发布者:松汇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2-21

避税工资: 工资合理避税

你替他避税了 公司就要承担的多了啊 我提几个建议啊 如果你们公司有隐形账户(不要说这个不明白啊) 就将他的工资分成两部分发 这样就减少了他的工资基数 或者将他的工资分出点 当通讯费发 (不要超过税法规定的限额 应该是300吧) 这样减了300 差旅费形式发 没有什么税务问题 你可以将他的差旅费计入某个项目 现在为项目发生的差旅费 也能计入项目成本 这样也可以避税 另外将工资发成车补等 也能避税 不过你公司负担就加重了 差不多我知道的就这些 祝您好运 你如果想不缴税的话 就要用做隐形帐了 因为基本上没有什么方法能完全不缴税的 而且你说的是个临时机构 我觉得做两套账还是比较好用的 当然 我这是教你犯错了 不过我以前在的那个公司就是个建设单位 而且也是这样做的 不过我是因为太不正规才出来的 所以你做不做就在你们了 有风险哦 你要与你们的审计事务所的关系好才可以啊 收起回答

其他答案:是某个月还是每个月都差不多个人实发万元左右?(如果是年就不用考虑税,因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月工资税前扣除额是1600,如果是工效挂钩企业企业所得税工资可全额扣除) 如果是每个月,可以考虑每个月发其中一部分,另外的集中在当年的某个时候一次性发放。因为国税总局对一次性发放数月奖金有单独的扣税方法。一次性发放数月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进行扣税(该方法一年只允许使用一次),不扣减1600,相应税率为应发数额除以12对比减去1600以后所使用的税率。比如每工资6500元,适用税率为15%;另发放数月奖金59997元,59997/12=4999.75元,适用税率为15%,每月扣税(6500-1600)*15%-125=610,数月奖金扣税59997*15%-125=8874.55,全年共发放工资奖金(6500-610)*12+59997-8874.55=121802.45,即平均每月实发到个人121802.45/12=10150.20。 如果不采用一次性发放数月奖金政策,每月平均应发放(59997+6500*12)/12=11499.75,扣税1604.95,相当于每月实发9894.8,这样能为每个人没月节约255元的个人所得税支出。该计算方法对一般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没有影响。 至于拿票报销就是人事和财务一块处理,拿票报销不能走工资,直接进的费用,所以没有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但严格说这其实是不符合国家政策,而且那么做工作量会增加不少.特别地,要是是经验老道的审计人员其实也是可以查出些蛛丝马迹的

避税工资: 工资怎么合理避税,月工资约1万元

避税可分为两种,即正当避税和非法避税,二者有本质的区别。正当避税是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找出现有的税法漏洞,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以减轻税负。对非法避税,国家税务总局的态度是进行打击。 从法律的角度,避税是个中性词,没有什么不光彩的,可以叫它节税,或者叫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包括企业和个人,怎样在法律允许的 范围内最少地缴税。还有一种介于合法避税和偷税之间的灰色地带,这是比较危险的,是纳税人应该谨慎对待的。合法的避税,符合税收法律政策,是法律不禁止的 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和政策,就是偷税,就要打击。这就是法律对待避税的态度。 目前常见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放心保)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好像重庆的缴费比例是一定的)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合理避税与非法避税的界限 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合法手段和方法,通过资金转移、费用转移、成本转移、利润转移等方法躲避纳税义务,以期达到规避缴税义务的非违法行为。避税 是纳税人对现有税法的缺陷及漏洞的成功发现,这种发现使纳税人有效地避开了纳税义务。因为这种行为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所以它可以反映现行税法在 多大程度上富有效率。尽管避税本质上不同于偷税,但它也是在钻法律的空子。目前对于避税的有效性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避税是对法律漏洞的“挖 掘”,只要事实符合字面的解释,法律就是有效运用的,即避税行为并不违法;另一种观点认为,避税既要事实符合法律的字面解释,又要符合法律的立法意图,要 依据法律的经济上或社会上的目的,或是依据税法整体内容来判断税法条款对于某件具体事实或行为的运用性与符合性。也就是说,一项经济行为的形式虽然与法律 规定在字面上是吻合的,但如其后果与立法的宗旨相悖,则在课税目的上仍不予承认。 合理的东西未必合法,这个道理众所周知。合理避税其实就是在法律的边缘做文章,虽然看上去略显牵强,但形式上又从法律的角度难以挑剔。我国税务部门 在近年不断举办相关税务培训,有意思的是,这些培训中既有税收筹划培训,也有反避税培训,前者是针对企业的,后者是针对税务机关的。 在笔者受邀参加的一些培训中,发现很多企业培训人员对某些方案的合法性产生质疑。一个看似很好的税收筹划方案,如果仔细分析起来,却发现了若干与法 律抵触之处。在对税务人员的培训中,很多税务人员由于职业敏感常会问,他们受训的很多反避税案例在形式上并不违法,事实上正是很多企业采用的流行的筹划方 案。 比如,有一种对于代购代销业务的筹划方案。由于代销业务是一种销售行为,代销方需要缴纳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 为了规避增值税,有人设计了一种筹划方案,即通过把代销方转换成代购方,由代销方与销售方签订代销协议变为与代购方签订代购协议,这样就可以规避相应增值 税。把代销方变为代购方虽然是一种“合理”的筹划方式,但很多人忽视了如下条件,使得这种合理的筹划方式缺乏合法的支持,也最终失去筹划的意义,即:受托 方不垫付资金;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 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如果不能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代销向代购转换便不成立。可见,合理与合法有时就差在毫厘之间,筹划的方式只有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能考虑合理。 收起回答

其他答案:每个月油费啊,过路费啊,杂七杂八的汽车费用,吃饭开餐费,买衣服什么的都开票。能抵掉不少吧,通讯费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不过要参考当地标准,每个地方不一样。

其他答案:可以用一部分买住房公积金,有些补贴用发票报销,也可以拿一部分按年终奖一次性发放税率由优惠计算。

其他答案:假如你如实上报工资,那么某月你的个人所得税=(20000-2000)*20%-375=3225元,而其他月份工资因为达不到起征点,不用缴个税。 正常的做法是将某月的工资平摊到其他月份,比如每月变成2000或者稍微超出,那么个税就不用缴或缴很少。 具体做法是每月的工资申报时就要将工资平摊。

避税工资: 公司避税签低工资合同可以吗

公司为避税签低工资合同的目的,恐醉翁之意不在酒。 因为逃税一旦被发现,将受到严惩,这个风险公司不会不知道,为什么却偏要铤而走险呢?! 如果轻信而签订,可能面临承诺收入与合同收入不一致的情况,届时公司强调以合同为准是,劳动者可能就将陷入被动境地。 因此,为免生不测,就需要注意搜集相应证据,保留平时发工资时的工资条等证明你的实际工资,以便在发生纠纷或争议时,证明所签合同是公司有意避税的产物,主张合同无效,按实际收入索赔。 收起回答

其他答案:公司避税签低工资合同是不可以的。因为那样是违法的,同时也可能无法维护员工本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因此如果为了避税签低工资,到时候以劳动合同所写明的工资发放给员工,员工提出异议却没有证据,这样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支持。 另外,避税签低工资,属于隐匿收入的逃税行为,即是指纳税人故意或无意采用非法手段减轻税负的行为,包括隐匿收入、虚开或不开相关发票、虚增可扣除的成本费用等方式逃避税收。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刑法第201条: 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其他答案:首先合同效力会大打折扣,可能会被宣布合同无效,并让补交各项税款。 其次,对买卖双方来说,又各有不同风险。 1,从卖家看,可能存在将房屋权益转让给买家后,买家以价低的合同作为交易凭据,拒绝按事前商议的房价支付房款的风险,从而蒙受经济损失。 2,而从买家来讲,虽然这一次交易少交了一些税费,但如果该房屋要再次进行交易时,在不满足免除土地增值税的条件下,由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购入价低于实际成交价,故作为计税依据的增值额比实际增值额大,这样算下来,其实并没有“省”多少钱,甚至还会变成“打了一次亏本的算盘”。

避税工资: 工资怎么合理避税?

是某个月还是每个月都差不多个人实发万元左右?(如果是年就不用考虑税,因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月工资税前扣除额是1600,如果是工效挂钩企业企业所得税工资可全额扣除) 如果是每个月,可以考虑每个月发其中一部分,另外的集中在当年的某个时候一次性发放。因为国税总局对一次性发放数月奖金有单独的扣税方法。一次性发放数月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进行扣税(该方法一年只允许使用一次),不扣减1600,相应税率为应发数额除以12对比减去1600以后所使用的税率。比如每工资6500元,适用税率为15%;另发放数月奖金59997元,59997/12=4999.75元,适用税率为15%,每月扣税(6500-1600)*15%-125=610,数月奖金扣税59997*15%-125=8874.55,全年共发放工资奖金(6500-610)*12+59997-8874.55=121802.45,即平均每月实发到个人121802.45/12=10150.20。 如果不采用一次性发放数月奖金政策,每月平均应发放(59997+6500*12)/12=11499.75,扣税1604.95,相当于每月实发9894.8,这样能为每个人没月节约255元的个人所得税支出。该计算方法对一般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没有影响。 至于拿票报销就是人事和财务一块处理,拿票报销不能走工资,直接进的费用,所以没有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但严格说这其实是不符合国家政策,而且那么做工作量会增加不少.特别地,要是是经验老道的审计人员其实也是可以查出些蛛丝马迹的 收起回答

其他答案:你替他避税了 公司就要承担的多了啊 我提几个建议啊 如果你们公司有隐形账户(不要说这个不明白啊) 就将他的工资分成两部分发 这样就减少了他的工资基数 或者将他的工资分出点 当通讯费发 (不要超过税法规定的限额 应该是300吧) 这样减了300 差旅费形式发 没有什么税务问题 你可以将他的差旅费计入某个项目 现在为项目发生的差旅费 也能计入项目成本 这样也可以避税 另外将工资发成车补等 也能避税 不过你公司负担就加重了 差不多我知道的就这些 祝您好运 你如果想不缴税的话 就要用做隐形帐了 因为基本上没有什么方法能完全不缴税的 而且你说的是个临时机构 我觉得做两套账还是比较好用的 当然 我这是教你犯错了 不过我以前在的那个公司就是个建设单位 而且也是这样做的 不过我是因为太不正规才出来的 所以你做不做就在你们了 有风险哦 你要与你们的审计事务所的关系好才可以啊

其他答案:1. 按照省级政府规定的比率和基数(不超过当地最高限额)并由个人担负的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1%),是可以免两税(税前扣除)的。 2. 工伤险只是有单位负担,也是税前扣除的。 3. 提高公积金的基数,缴存比率控制在24%以内(个人12%,单位12%),通过合理的缴存公积金避个税。 4. 根据国税总局的最新规定,单位承担的车补(以票据报销的)可以在税前扣除。 或者干脆让员工拿发票报销抵工资,企业直接进管理费。

避税工资:公司为了避税,签的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

这种情形可以以实际工资条为主主张自己的权益,若是没有工资条,请按以下的方法收集资料:
1、在发工资的时候,去跟财务确认并录音;

2、实发工资的账户名收集、若是现金看公司有无领取现金登记表等等,记得拍照或者留取证据;

3、问清楚的上级或者发放薪资的人员自己的薪资构成

避税工资:10000亿收入0%税负!亚马逊“美国-卢森堡-卢森堡”避税架构曝光

本文 作者 l Amy姐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 lAmy姐的跨境金融圈(ID:Chinashintay)
转载请联系授权(微信ID:amy_mi002),请勿抄袭,维权必究!


只有到了西雅图,你才能体会到亚马逊到底有多强大

整个西雅图50万适龄人口,4万都是亚马逊员工。

△图:亚马逊西雅图第1总部,价值40亿美金的3个蛋。亚马逊在全球的占地面积,大约相当于38个五角大楼。


或许,也只有这么强大的亚马逊,

才能用“美国—卢森堡经营主体—卢森堡壳公司”避税架构,以及“高管股票期权”和“亏损抵免”等避税措施,连续两年0交美国联邦税

非但如此,还让政府倒帖了2.66亿美元税款。。。

2017年,亚马逊营收1778.7亿美元,利润56亿美元,联邦税率-2.5%,0纳税,政府退了1.37亿美元税款。
2018年,亚马逊营收2582.2亿美元,利润112亿美元,联邦税率为-1.2%,0纳税,政府退了1.29亿美元税款。
△图:亚马逊利润和联邦税情况


△图:美国参议员很不爽亚马逊0纳税

怎么做到的?具体看。


1、“美国—卢森堡经营主体—卢森堡壳公司”欧洲避税架构

2005年之前,亚马逊便开始发展欧洲业务,

那时美国还是全球征税,联邦税率35%,境外所得汇回需向美国纳税,

以此,“降低境外税,并将利润留存境外”,

是亚马逊,也是所有美国跨国公司搭避税架构的主旋律。

△图:06年5月起,亚马逊欧洲避税架构

亚马逊的欧洲避税架构,是由两个卢森堡公司搭建的,

1、卢森堡壳公司,即亚马逊欧洲控股技术公司(Amazon Europe),纯就是个壳。
壳公司先与亚马逊美国签署“成本分摊协议”,向亚马逊美国支付少许费用,获得亚马逊欧洲的相关知识产权。
2、卢森堡经营公司,即亚马逊欧盟(Amazon EU),负责经营亚马逊整个欧洲的零售业务。
经营公司再与壳公司签署独家许可协议,向壳公司支付大量费用(约为经营收入90%以上),获得亚马逊欧洲知识产权的使用权。

两个卢森堡公司均是由亚马逊集团全资控股,并最终由美国母公司亚马逊控制。


之所以能避税,是因为,

1、对于卢森堡经营公司,即便根据卢森堡税法,经营公司需要向卢森堡支付所得税,但由于经营公司支付大量费用(约收入90%以上)给了壳公司,所以所得额极少。
2、对于卢森堡壳公司,由于其是一家卢森堡有限合伙企业,而卢森堡合伙企业本身不征税,仅在合伙人一方征税,而合伙人又位于美国,所以壳公司在卢森堡根本就不是纳税主体
但根据美国税法(税改前),壳公司又是外国公司,外国公司产生的利润汇回美国前,无需向美国纳税。

以此,亚马逊通过两个卢森堡公司,将欧洲销售利润税率降至了1%以内,远低于美国原法定税率35%。

不过,随着亚马逊被欧盟调查,2015年5月,亚马逊表示,不再把所有收入都转移到卢森堡避税。但事实是这样么?不知。


2、“股票期权”+“亏损抵免”规避美国收入税

一边避着欧洲收入税,

与此同时,亚马逊也在想方设法规避美国境内收入税

对境内收入,亚马逊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避税。


(1)股票期权

对高薪高管,以发放股票期权替代工资薪酬,而对应股票期权的价值则可作为公司的成本抵扣,

以此,公司股价愈高,可抵扣成本就愈大


2018年,亚马逊成为继苹果后,第二个破万亿美金市值的公司,
而仅当年,“股票期权”这一项,就为亚马逊抵掉了10亿美元的联邦税。。。


(2)亏损抵免

除此外,还有以前的亏损抵免。

要知道,即便强大如亚马逊,其实也曾是个“亏损王”,

△图:亚马逊净利润


从1994年创立至今的20年间中,亚马逊亏损了数十亿美元,仅上市后的8年里就亏损了30亿美元。

亚马逊的最近一次亏损是在2014年,当年一年就亏掉了2.41亿美元。

从亚马逊1997年上市开始,在美国商界、学界和媒体,始终有众多名人说亚马逊是一个笑话、预测亚马逊很快完蛋。。。
因为不管谁问贝佐斯“你打算何时赢利呢?”,他的回答总是:“不知道,我还没想过赚钱,我们只想继续烧钱”!直到前几年还是这么说。

亏损的好处是,可以向后结转抵免税款。。。

以此,通过“高管期权”和“亏损抵免”,以及其他各种税收抵免,亚马逊美国境内收入有效税率也远低于法定税率。


3、结语


用“美国—卢森堡经营主体—卢森堡壳公司”架构规避境外税(欧洲),用“期权税收优惠”+“亏损抵免”等规避美国境内税

这让亚马逊近2年负税率近5年有效税率仅2.2%近10年有效税率仅3%

近10年,即2009年到2018年,亚马逊利润265亿美元,缴纳联邦税7.91亿美元,有效税率仅3.0%;

近5年,即2014年到2018年,亚马逊利润229亿美元,缴纳联邦税5.11亿美元,有效税率仅2.2%。
△图:近10年亚马逊联邦有效税率(ITEP)

以至,“仇人”特朗普不止一次地指责亚马逊偷税漏税

△图:特朗普推特

但也只能指责罢了,因为亚马逊都是合法的。

事实上,美国财经媒体 Business Insider称,“仇人”特朗普力推的减税法案,使亚马逊这样的大公司更容易少纳税。

据称,至今,亚马逊手中还有约15亿美元的联邦退税额没有用完

注:本文仅讲美国联邦税。并不含州税、外国税等等。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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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姐,入于会计师事务所,兴于券商投行。拆过红筹,做过并购。现帮移民的朋友打理家族资产,做做跨境投资。专注境外:跨境避税、跨境并购、CRS与FATCA、境外信托与保险、离岸基金、全球资产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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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工资:三个月工资一起发如何避税?

时间2019年,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累计数字来缴纳。

而在之前的税制,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当月的收入额来计算的。如果一次性发放三个月的工资,在旧税制的情况下只能是将工资拆分,并且补申报前两个月的收入额。

而新税制下,如果你申报的时候写三月入职,并且在所属期三月申报三个月的工资,而仅有一个月的法定扣除数,那你会交很多个税。而根据实际,你其实在一月已经入职了。这个时候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中填写入职时间为一月或者上年12月……那么就可以在本月获得三个月的法定扣除数。那么当月就可以少交一点了。

请注意,这不是避税,这不是避税,这不是避税。这是回归事情原有的状态。很多人没有搞清楚一个概念,以为避税是合法的,以为钻法律的空子是合理的。但不好意思,税法的实施是有相关部门的具体解释的。以前有的空子,之后会被堵上。并且可以追溯。所以,除非你一开始就想偷税,直接隐瞒收入是最好的办法。但是,不要妄图耍滑头来糊弄国家机关,国家具备上万名财税精英在完善整个系统的运行,一点点小聪明……讲真,不抓是看不上你。看上你以后,什么滑头都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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