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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公司平台,「个人工资避税」 工资项下个人所得税如何合理避税
发布者:松汇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2-20

个人工资避税: 工资项下个人所得税如何合理避税

福利费也是要缴纳个税的,税局会查。根据不同的税目,分别列支,比如工资和劳务报酬,可相互转一下,放在哪个合适,用哪个。

其他答案:合理避税”在实施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合理避税”又称“税收筹划”。它来源于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当时参与此案的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对税收筹划作了这样的表述:“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律界的认同。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税收筹划的规范化定义得以逐步形成,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 savings)的经济利益。”这一定义表明税收筹划具有以下三个明显的特征: 一是合法性 表示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收业务,属逃税行为。征纳关系是税收的基本关系,税收法律是处理征纳关系的共同准绳。纳税义务人要依法缴税,税务机关也要依法征税,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现实中,企业在遵守法律的情况下,常常有多种税收负担高低不一的纳税方案可以选择,企业可以通过决策选择来降低税收负担、增加利润,税收筹划成为可能。 二是筹划性 表示事先的规划、设计、安排。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企业交易行为发生后,才缴纳流转税;收益实现或分配后,才缴纳所得税;财产取得之后,才交纳财产税,这就在客观上提供了纳税前事先做出筹划的可能性。另外,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税收规定则是有针对性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不同,税收待遇也往往不同,这就向纳税人表明可以选择较低的税负决策。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额已经确定再去图谋少缴税,就不是税收筹划,而是偷逃税收了。 三是目的性 表示要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选择低税负。低税负意味着低税收成本,意味着高资本回收率;另一层意思是滞延纳税时间(有别于违反税法规定的欠税行为)。纳税期限的推后,也许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如避免高边际税率),也许可以降低资本成本(如减少利息支出),不管哪一种,其结果都是税收支付的节约,即节税(tax savings)。从税收筹划的起源和定义可以看出,税收筹划不仅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一种方式,更是企业领导决策的重要内容,这也正是税收筹划活动在西方发达国家迅速发展、普及的根本原因所在。总之,税收筹划是在经营中寻求企业行为与政府政策意图的最佳结合点,成功的税收筹划往往既能使经营者承担的税收负担最轻,又可以使政府赋予税收法规中的政策意图得以实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即使站在政府宏观调控(比如产业政策等)的立场看,税收筹划活动也是应该鼓励,至少是不可禁止的。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存在的。这种客观条件在目前看来至少包括政府依法治税的水平和税法变动情况两类因素。 首先依法治税是进行税收筹划的前提。税收筹划是以现行税制为基础的,如果某一地区的实际税收经营不是以现行税法为依据,而是以其他类似收入指标的因素为依据,那么进行税收筹划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因为前提条件已经消失,这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首要问题。 其次由于税法作为一种法律既有稳定性也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变动性,所以进行税收筹划应该时刻关注税法的变化。在体制转轨尚未完成、税法调整较为频繁的现阶段,此点尤应重视,因为税法一旦调整,税收筹划的依据可能消失或改变,筹划的结果就完全可能与当初进行筹划的预期相反。换言之,企业的决策者和财务人员应当重视税法的变化、调整,据此相应调整税收筹划的策略和方法。任何一个税法的调整,其内容本身就可能是新的税收筹划的基础,但关键在于决策者如何因地制宜地运用税收筹划手段,来实现企业的利润增长。 个人合理避税你会几招? 公积金避税 张先生是京广中心某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月薪10000元左右,扣除单位所代缴的保险及公积金后约8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率表,张先生每月要缴纳905元的个人所得税。这对他来说是每月一笔不小的固定“损失”。“虽然每个月的工资不少,可面对近千元的税金,又挺心疼的,后来经过咨询了解到,只要公司申请就可以多往住房公积金里投点,这样公积金里的钱既不用交税又是属于自己的。” 朝阳区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李小姐说:“张先生利用住房公积金来进行避税,是完全合理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根据公积金管理办法,职工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 保险避税 华普大厦的罗小姐每个月的收入约为8000元,她说:“我平时用钱的地方不是很多,每个月都有2000元左右不知投在何处,存在银行也要交税,听同事说购买保险所得到的各种分河诩是免税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现在各保险公司都相继出台了好几种分红保险,如果真可以免税,那几年下来也近万元呢!”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营业部的冯小姐说:“从1999年11月1日开始,利息收入的20%要作为利息税被征收,可如果消费者...

个人工资避税: 月工资30000元如何合理避税

第一种方法,是将月薪3万与年终奖综合考虑。可以将部分工资以年终奖的形式体现,对工资和年终奖的发放金额进行调整后,反复测算这两种金额的比例,从而使个税整体下降。这是任何税务机关都挑不出毛病的办法,当然降税的幅度可能不会有你想象得那么多。 那么,有没有月工资3万合理避税的同时,还能大幅度提高到手工资的方法呢? 第二种方法,就是通过捷税宝以你自己的名义,去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现在大多数员工与公司之间都是紧密型的雇佣关系,员工通过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获取报酬,报酬越高,工资个税也越高。而通过注册工作室(也就是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和原本服务的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来获取报酬,这样的话公司和员工之间就从雇佣关系变成了合作关系,原本的3万工资也变成了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款项。在不考虑社保的情况下,这种方式可以省很多个税。当然这种简单的省税方法也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你要选对工作室注册地,在有税收优惠的园区注册落地,才能更好地享受节税。 收起回答

其他答案:叫你们公司分两张卡打给你,一个作为工资发,另外一个作为奖金发,好多国企的单位都是这么避税的。 还是那句话,合理缴纳税款,谢谢。

个人工资避税: 工资避税怎么避?

1.现金方式发放 为了工资避税,有些公司会以现金方式发放薪资,而不使用银行代发。不过随着支付管理制度的发展,国家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现金方式发放工资将会被取代。对那些想在现金工资避税上做文章的企业来说,以后要想用这种方式“偷税”“漏税”是无法实现了。 2.虚开发票抵扣 这算是许多企业常用的风险较大的避税手法,不但违规而且违法。企业将员工工资分解成基本工资,年终奖,过节费,各类补贴等进行发放,再让员工每个月找发票来冲抵,以报销的形式达到工资避税的目的。这种工资避税方法企业能够抵扣成本员工到手工资高,近年来一直十分受欢迎。然而7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严发票令”堵死了“发票抵工资”的后路。 3.虚增人头虚列 税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交五险一金才能税前列支,因此许多企业利用这个漏洞,使用无业人员或退休人员的身份证虚列工资,甚至编造职工名字虚增人头,使用虚假工资单入账。因为税务局平时不审核五险一金和工资之间的逻辑关系,因此被钻了空子。然而金税三期上线后,全员全额申报,再加上社保审计与税局大数据共享,此种工资避税方法已经没有生存空间了。 捷税宝的专家们及时深度解析国家最新的财税政策,为您提炼适合您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工资避税税务筹划方案并协助执行落地,助力企业合法实现工资避税合理降低税务成本! 收起回答

其他答案:如果是偶尔的月薪2万就很好合理避税,进行分摊多月就好了,如果每个月都是2万就比较难避税,第一可以发工资卡发部分,另一部分发现金,可以避税。第二找老婆再办一个账户,你发1万,你老婆发1万。都需要你们公司财务跟你配合才行。

其他答案:1. 按照省级政府规定的比率和基数(不超过当地最高限额)并由个人担负的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1%),是可以免两税(税前扣除)的。 2. 工伤险只是有单位负担,也是税前扣除的。 3. 提高公积金的基数,缴存比率控制在24%以内(个人12%,单位12%),通过合理的缴存公积金避个税。 4. 根据国税总局的最新规定,单位承担的车补(以票据报销的)可以在税前扣除。 或者干脆让员工拿发票报销抵工资,企业直接进管理费。

个人工资避税: 个人所得税 如何 避税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技巧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它要按照九级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越高,要纳的税也就越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如何有效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自然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具体技巧有很多,在此笔者向大家披露几种通用的技巧: 一、提高公共福利支出,间接增加职工收入 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职工免费用餐;等等。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支出,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可谓一举两得。 二、工资分摊方法 特定行业(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因此,这些行业的纳税人可以利用这项政策使其税负合理化。其他行业纳税人遇到每月工资变化幅度较大的情况时,也就可以借鉴该项政策的做法。 三、实行双薪制 个人取得的“双薪”,根据国税函[2002]629号文件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指按国家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1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该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必要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是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薪所得不足800元的,应该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8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广东信达利公司税务总监2003年12月获得工资所得5000元。因该年纳税管理和纳税筹划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公司当月拟发放年终奖25000元给他。为合法节税,该公司采取将年终奖中5000元作为“双薪”,其余20000元作为奖金。 (1)纳税筹划前 ①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800)*15%-125=505(元); ②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0*25%-1375=4875(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505+4875=5380(元)。 (2)纳税筹划后 ①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800)*15%-125=505(元); ②“双薪”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5%-125=625(元); ③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375=3625(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505+625+3625=4755(元)。 以上两方案比较,后者比前者少纳个人所得税625元(5380-4755)。 四、奖金均衡发放方法 奖金属于工资的范畴,应该按工资所适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是按月份发放奖金,还是按季度、半年或全年发放奖金,在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上是不同的。根据国税发[1996]206号文件,如果是按月发放奖金,应该将发放的奖金与当月的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集中数月发放奖金,按税法规定不能平均到每月与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应该单独做一个月的工资处理。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其取得的数月奖金也是全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不再按居住天数进行划分计算;如果无住所的个人在担任境外企业职务的同时,兼任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职务,但是并不实际或不经常到华履行在华机构职务,对其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中属于全月未在华的月份奖金,依照劳务发生地原则,可不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奖金收入计算纳税。可见,如果奖金所得一次性发放,由于其数额相对较大,将适用较高税率。这时,如果采取分摊筹划法,就可以节省不少税款。 具体操作时,企业可以将奖金进行细化,拿出一些奖金按月发放,留一些奖金按季考核发放,最后再保留一部分奖金用于“拉差距”在年终发放。这样,从总体上说,税负就会获得减轻。 例如,梁某应聘北京智董公司工作,该公司效益一贯较好,他每月工资为2000元,2003年12月公司为其发放年终奖36000元。 (1)不进行纳税筹划: ①全年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10%-25]*12=1140(元); ②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25%-1375=7625(元); 以上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8765元(1140+7625)。 (2)若进行纳税筹划,采取将年终奖改为每月预发的办法,则: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3000-800)*15%-125]*12=6060元。 两个方案相比较,后者比前者少纳个人所得税2705元(8765-6060)。 五、实行年薪制方法 对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税、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 以上公式说明,对年薪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实际上是将经营者个人的全年收入总额按12个月平均分摊计算,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超额累进税率带来的高税负。 收起回答

其他答案:你这个避无可避,如果你们能年终领取一部分,平时按月在分摊还有一点操作空间。 我其实是来争取百度积分的。

个人工资避税:还敢工资避税?这样发工资将严查!


「合理避税」


?2018个税稽查了解一下~



一提到税收,很多企业和职工都为之头痛,因为每个月双方都需要都需要五险一金,且随着职工的工资越高,税负就越重,在不避税的情况下个税最高可达45%!


工资避税是很多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而采用的一种常规避税手段,根据目前国内企业的主流做法,列举6类个税违规手段,请自查,一旦被查出,必定受罚。


1

请禁止这5种避税方式!


1、虚开发票抵扣


这是目前很多企业常用的避税手法,不仅违规而且违法。企业将员工工资分解成基本工资、年终奖、过节费、各类补贴等进行发放,再让员工每个月找发票来冲抵,以报销的形式达到工资避税的目的。但如果长期大额处理的话,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引起税务局关注和稽查。


2、现金方式发放工资


有些公司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而不使用银行代发。随着支付管理制度的发展,国家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设想一下:公司基本户有,员工也不少,公司又不在偏远山区,用现金发放工资正常吗?


3、补贴不申报个税


有些企业会把饭补、话补、房补、结婚补贴、生日礼金没有合并工资进行纳税申报。



4、大量员工零申报


强调一个比例问题,一个企业如果和同地区同行业相比,工资在3500以下的明显偏低的话,已经属于高风险企业,等待企业的将是税务稽查。


5、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


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工、临时工、第三方员工,很多属于劳务所得进行纳税申报,但却按照工资进行申报!尤其是营改增之后劳务公司、建筑企业等需要高度重视。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不是全职员工是不可以工资申报个税!


2

税务稽查


随着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已经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税务稽查”全面展开。今后,你的所有收入全部都在税务监控之下!


1、强大的金税三期系统


金税三期是一个覆盖各级国地税、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的全国性税收信息系统。依托于互联网,集合大数据评估、云计算功能的“智能税收系统” ,从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银行账户和应纳税额等几个纬度来判断企业的税务问题。


金税三期系统还将依靠第三方力量——金融管理、国土、住建、公安、民政、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部门的支持来查税。



2、一人一税号,找人替发工资行不通!


现在企业是一个税号终身不变,以后个人也一样,金税三期,每个人的身份证号唯一且都联网!同样对替收工资的人来说也有风险。


3、不规范的工资申报情形


纳税申报工资低于实发工资,隐瞒个人所得税;非本单位人员,乱拉人头申报工资,虚增企业费用,逃避企业所得税。


4、现金交易会发生巨大变化


税收征管法将进一步修订,未来会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这些都将促进现金交易的规范管理,社会综合配套条件会一步步完善。


3

税务越来越规范


2018年,财税政策频出,国地税合并、社保由税务部门征缴、养老金中央调剂、个人所得税改革等政策相继出台......无疑在释放这样一个信号,未来将会更加严格要求各企业,各财务人,势必要将行业调整至更加规范。


1.下一步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税务终将会与银行共享信息并比对!



2.工资表上的每一个人员,需要向地税上传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对于多处发放工资的,地税会对该身份证号预警,责成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确定一处为工资薪金发放单位,其他单位为兼职,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4.全部为兼职的,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减除800或者4000以上*20%部分,剩余部分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5.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二者最大的区别是工资、薪金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接受企业的日常管理,是被包含的共同主体;而劳务报酬不存在上述情况,是与企业分立并存的并列关系。


6.逐渐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级归集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收入监测方式方法,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


7.以后再借用别人的身份证信息用于列工资抵费用的,将很容易预警出来,这是因为12月1日个人所得税新的管理系统在各地普遍应用,该系统包括税务端和企业端。其中,税务端有“两处以上收入”模块,在技术层面加强了对个人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的管理。


8.税务对虚列的工资额抵用成本的,一经查实全部剔除,补交企业所得税并处以数倍罚款。


9.工资金额大于社保申报金额的,工资人数大于社保申报人数的,社保稽核时需要补交并有滞纳金。



10.下一步逐渐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个人存在两处以上收入时应及时自行申报纳税,否则影响纳税信用,从而影响消费、融资授信等。


4

附:个税工资薪金的17个风险点


风险1:查核企业以组织工作考察、研讨会、境内外免费培训班等形式,对本企业雇员营销业绩进行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是否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企业雇员应税所得,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2:查核企业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或公杂费中列支的向企业内部职工发放各种与业务推广有关费用或奖励等其他费用,是否与职工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3:查核企业出资金为企业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外)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所有权不属于企业),是否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4:查核企业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成本费用科目中列支,以各种形式或各种明目支付给企业内部员工的,除免税外,是否与当期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足额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暖气费、物业费、护眼费、降温费、洗衣费等其他不得免税的费用。


风险5:查核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和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企业其他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庭成员外);企业其他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庭成员外)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是否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6:查核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除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外,是否按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7:查核企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是否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8:查核企业向员工支付误餐补助,是否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的支付误餐费,否则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9:查核企业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是否按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0:查核企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的,是否按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1:查核企业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等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是否按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2:查核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是否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风险13:查核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补贴、津贴,是否准确划分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扣缴个人所得税,有无将应并入征税的补贴、津贴,作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税法规定的免税补贴、津贴包括: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风险14:查核企业利用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从下属机构经费项目中列支的上级内员工补贴、分红、福利等项目,是否足额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5:查核企业再任用已退休人员取得的收入,是否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6:查核企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是否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17:查核企业以各种发票报销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方式套取现金,支付给个人手续费、回扣、奖励、发放交通补贴(如油费)、误餐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费补贴等,是否计入其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文章来源:网络。

个人工资避税:避税工资与普通工资区别,及对后续有什么影响?

干活休息来答一发。
反对匿名用户的回答说这是忽悠学生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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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资的多少决定你的五险一金,以及个税的多少。
就说我在北京的情况,其中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除了养老保险其他四个交多交少享受的福利待遇都是一样的,而剩下的养老保险则是遥远的事而且规则经常变,多交的好处因为被时间拉长了所以并不明显。
另外来看一金:公积金。的确公积金这东西你交的多公司交的更多,但是首先你得考虑进入公积金账户的钱你得找方法才能拿出来,退一步说就算公积金你可以取出来,因为申报的高工资产生的高额个税,其实已经把公积金的钱抵消掉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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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栗子
税前10000,按照10000进行申报,个人缴纳五险1023,个人缴纳公积金1200,剩余7777,然后计算个税322.70,税后到手7454.30。另外公司公积金1200。你的总收入为7454.30(税后收入)+1200(个人公积金)+1200(公司公积金)=9854.30
同样税前10000,按照3500进行申报,个人五险360,个人公积金420,扣除后没到到个税起征点无个税,到手2720,。另外公司公积金420。另外剩余的(10000-3500)=6500公司单独发给你。你的总收入为6500(未申报收入)+2700+420+420=10040
另外我们看一下两种方法公司要出多少钱:
按照10000申报,公司五险一金要出4430,也就是一共10000(你的工资)+4430=14430
按照3500申报,公司五险一金1550.50,也就是一共10000(你的工资)+1550.50=115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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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10000的情况,帝都互联网圈子工资都很高,钱越多,避税的方法你实际的收益就越划算。
显而易见的,这么做,公司也少出好多钱。
所以这属于个人公司都受益,只有国家损失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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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即使是避税工资,你还是需要让他在合同上写上正常的工资的,这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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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了解的情况,很多创业型or还没成规模的互联网公司,都是采用避税工资的方式,可以控制公司成本保证公司能活更长时间。而大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财务是需要审计透明的所以不能这么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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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也不是HR也没创业过,以上只是我自己了解到的,如有错误还请指出,就酱。

个人工资避税:注意!这五种工资避税方式,税务局严查!

小快的朋友S,在帝都某互联网公司工作,税前月薪18K光鲜亮丽,按最新的税法粗略计算下,一年也要扣10872元的个人所得税。这相当于小快半年的房租(北五环、合租)了呀!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对普通工薪阶层来说,收入与税负不成比例的现象时有存在,通过合理避税,减轻个税负担才是重点!

今天,小快就来给大家讲一讲:

·合理避税是什么?违法吗?

·千万不要碰的避税方式!

·如何正确进行合理避税?

合理避税是什么,违法吗?

合理避税并不是偷税漏税,不是偷税漏税,不是偷税漏税,重要的话说三遍!合理避税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来达到纳税人减少缴纳税款的经济行为。合理避税的另一个名字叫税务筹划,违法的是偷税漏税。总之,钻法律的空子和漏洞叫合理避税,但是一切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自2018年税务稽查全面开展后,力度不减反增,稽查抽查比例提高。在税法严格监管下,每一笔收支都暴露在监控中,市面上各种各样的避税办法,稍不注意就会踩了红线。

接下来,小快为大家介绍:千万不要碰的5种避税方式!

税务局严查的避税方式!切不可用!

一、现金方式发放工资

有些公司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并且把应该抵扣社保的钱折算成现金并入工资,不使用银行代发。而劳动法规定: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随双方的意愿而免除。所以,这是不合法的。

况且现在各大支付渠道如此方便,国家又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大家设想一下:“公司不在深山老林,也不是三百两百,用现金方式结算,你是税务人员你不查吗?”

二、虚开发票抵扣

虚开,一个“虚”字,其实就是虚假的意思,不是说发票是假的,具体是什么意思呢,最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指开具的发票没有缴纳税款,二是指没有真实业务发生而开具了专用发票。这里指的是第二点,这种做法违法又违规。

具体操作是企业将员工工资分解成基本工资、年终奖、过节费、各类补贴等进行发放,再让员工每个月找发票来冲抵,以报销的形式达到工资避税的目的。但如果长期大额处理的话,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引起税务局关注和稽查!

最近,两名90后财务协助虚开发票,金额高达2.57亿,被判7年的消息广为传播,虚开发票已行不通,切勿再触碰底线!

三、大量员工零申报

个税起征点由3500调整至5000后,很多企业将大部分员工申请了零申报。这个做法并不是完全不可,但是一个企业如果和同地区同行业相比,工资明显偏低的话,已经属于高风险企业,等待企业的将是税务稽查。

四、补贴不申报个税

政策中明确规定,单位为个人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不管叫什么名字,都属于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收入,应并入支付当月该职工的工资、薪金中,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有些企业并不会把车补、房补、婚补等补贴与工资合并进行纳税申报,属于违法行为。

五、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

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工、临时工、第三方员工,很多属于劳务所得进行纳税申报,却按照工资进行申报。

注:今年1月税改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统称综合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合并后如何申报并不影响。但在汇算清缴时,合并之前如果这样操作了,还是要进行调整。

随着国家税务审查制度的完善,可使用的避税方式越来越少。接下来,小快就给大家介绍一些合法合规的个税避税方法

请正确合理避税

一、巧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公积金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也就是说,公积金是完全避税而不用缴税的。通过提高员工公积金缴存进行避税是合理可行的,但公积金不是想取就能取的,每个城市的政策都不一样,这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限制固化了个人资产。

二、公益捐赠进行税前抵减实现避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如下

那么如何实际操作呢?

举个例子:小快工作后在xx基金会会定期捐款,捐后会拿到捐款发票,交给公司财务帮我做抵扣就可以了。但个人捐赠最后抵免的其实没有多少钱,这也是一种比较麻烦的避税方法,更多的是内心的满足吧。

三、利用时间差避税

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据通讯费、交通费、餐饮费等实列实报实销避税

我国税法规定凡是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实质,并取得合法发票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所以员工在报销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餐补费等等,可以用实际合法有效的发票报销,这部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以报销发票的方式,将一部分工资费用的性质转变为报销费用,这样就在员工拿到同样的钱的情况下,减少了个人工资性质的收入,对于员工来说自然就起到了避税的作用。

五、特别对于高收入人士,可以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职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

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企业能以较低的成本支出赢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注意限度)。

5、以实物形式发放。

6、为员工提供福利设施。如:

(1)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2)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3)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4)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5)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最后小快提醒,企业发放工资要采取合理合规的方法。千万不能踩到偷税漏税的雷区,否则,会给公司和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除以上几个合理避税方法外,还有最后的大招——税务筹划!更多详情欢迎私信小快,节税不止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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