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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公司价格,「企业合理避税方法」 公司避税的方法有哪些?
发布者:松汇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2-19

企业合理避税方法: 公司避税的方法有哪些?

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高估成本。这种做法在国内尤其普遍,避税者将日常生活费用,小至铅笔,大至家电,统统打进公司成本中,而成本是不征税的。 捐赠基金。这种做法在国外屡见不鲜。例如财富500强中的很多公司每年会将大量的钱财投入到他们的基金会中,还有一些有名望的首席执行官,也会热心于捐款。这是因为在很多国家有这样的法律规定,捐赠基金就可以得到税收方面的减免。 购买艺术品。应该说避税的方法没有比这更好更高雅了。从梵高到达利,从青铜面具到雕塑,把应该纳税的钱用于收藏,这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高估广告费用。现代公司的运作中,广告费用占有较大成本比重。因而众多广告公司将广告费用高估,通过这种差额达到避税目的。甚至另建广告公司专门作本公司的广告,并且专门对本公司“高额收费”,而广告费又算在公司成本里不必交税。 收起回答

其他答案:一些企业合理避税的方法: 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形式,方法和手段,避免或者减轻税赋的行为。 具体采用的手法有以下几种: 一、转让定价:通过关联企业,达到整体最大限度的逃避纳税义务。对产品、劳务的交易不按市场价格进行,在税率高地区采用高进低出,在低税率地区采用低进高出,以达到整体的避税。在跨国企业中甚至还存在开票公司这种形式。 二、企业存货计价避税:利用企业内部具体的核算方法和存货的市场价格变动,采用高转成本,低转利润的办法。 三、折旧:采用税法允许而对企业有利的折旧方法。 四、资产摊销法: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材料的摊销尽可能保持成本最大化,税前利润最小化。 五、筹资租赁法:以支付租金的方法降低企业利润和税基。 六、信托手段:通过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置信托机构,让非优惠地区的财产挂靠在优惠地区的信托机构名下,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 七、挂靠避税:例如挂靠在科研、福利、教育、老少边穷地区。

企业合理避税方法: 合理避税的方法

经营利润增加的情况下,如何合理避税: 1,企业避税常用的七大手法 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形式,方法和手段,避免或者减轻税赋的行为。大体上有三种形式:合法型、非违法型、形式合法而内容不合法。 具体采用的手法有以下几种: 一、转让定价:通过关联企业,达到整体最大限度的逃避纳税义务。对产品、劳务的交易不按市场价格进行,在税率高地区采用高进低出,在低税率地区采用低进高出,以达到整体的避税。在跨国企业中甚至还存在开票公司这种形式。 二、企业存货计价避税:利用企业内部具体的核算方法和存货的市场价格变动,采用高转成本,低转利润的办法。 三、折旧:采用税法允许而对企业有利的折旧方法。 四、资产摊销法: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材料的摊销尽可能保持成本最大化,税前利润最小化。 五、筹资租赁法:以支付租金的方法降低企业利润和税基。 六、信托手段:通过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置信托机构,让非优惠地区的财产挂靠在优惠地区的信托机构名下,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 七、挂靠避税:例如挂靠在科研、福利、教育、老少边穷地区。 2,在实践中,有几种典型的避税方法可供参考: 1、综合利用避税法。即企业通过综合利用“三废”开发产品从而享受减免税待遇。综合利用减免税的范围: 一是企业在产品设计规定之外,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的各种产品; 二是废渣的综合利用,利用工矿企业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碎屑、粉尘、粉末、污泥和各种废渣生产的产品; 三是废液的利用,利用工矿企业生产排放的废水、废酸液、废碱液、废油和其他废液生产的产品; 四是废气的综合利用,利用工矿企业加工过程中排放的烟气、转炉铁合金炉回收的可燃气、焦炉气、高炉放散气等生产的产品; 五是利用矿治企业余热、余压和低热值燃料生产的热力和动力; 六是利用盐田水域或电厂热水发展养殖所生产的产品; 七是利用林木采伐,造林截头和加工剩余物生产的产品。 企业采用综合利用避税法,应具备两个前提: 一是使自己的产品属于减免税范围,并且得到有关方面认可; 二是避税成本不是太大。否则,如果一个企业本不是综合利用型企业,为了获得减免税好处,不惜改变生产形式和生产内容,将会导致更大的损失。 2、出口退税避税法。即利用中国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避税的方法。中国税法规定,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品,除国家规定不能退税的产品外,一律退还已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的产品,按照国家统一核定的退税税率计算退税。 企业采用出口退税避税法,一定要熟悉有关退税范围及退税计算方法,努力使本企业出口符合合理退税的要求。至于有的企业伙同税务人员或海关人员骗取“出口退税”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3、成本费用避税法 成本费用避税法是通过对企业成本费用项目的组合与核算,使其达到一个最佳值,以实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避税方法。采用成本费用避税法的前提,是在政府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规定的范围内,运用成本费用值的最佳组合来实现最大限度地抵销利润,扩大成本计算。可见,在合法范围内运用一些技巧,是成本费用避税法的基本特征。 一、材料计算避税法 材料计算法是指企业在计算材料成本时,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企业本身的成本计算方法。 材料是企业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价格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因此,材料价格波动必然影响产品成本变动。但是在材料市场价格处于经常变动的情况下,材料费用如何计入成本,直接影响当期成本值的大小;通过成本影响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的大小。 一般来说,材料价格总是不断上涨的,后进的材料先出去,计入成本的费用就高;而先进先出法势必使计入成本的费用相对较低。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使用。 如果企业正处所得税的免税期,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选择先进先出计算材料费用,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 相反,如果企业正处于征税期,其实现利润越多,则缴纳所得税越多,那么,企业就可以选择后进先出法,将当期的材料费用尽量扩大,以达到减少当期利润,少缴纳所得税的目的。 二、折旧计算避税法 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那部分价值。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间内进行摊配。这不仅是为了收回投资,使企业在将来有能力重置固定资产,而且是为了把资产的成本分配于各个受益期,实现期间收入与费用的正确配比。 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因此,怎样计算折旧便成为十分重要的事情。 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应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固定资产原值; (2)固定资产残值; (3)固定资产清理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从各个具体年份来看,由于采用加速的折旧法,使应计折旧额在固定资产使... 收起回答

其他答案:合理避税是有方法和技巧的, 1、企业财会人员的技术高低; 2、企业财会管理的水平--企业的营运现金净流量中的“营运资本投资额”有很大影响,股东投资与银行贷款的比例不同,企业所交纳的税是不一样的。这个财务管理中的“营运资金管理”有阐述,建议lz去看看相关书籍,我要说的话,估计很麻烦。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如果法治健全,操作就很困难,如果有漏洞,那就可以适度、合理避税; 4、至于说哪种企业,不好说,不论什么企业都有各种因素影响; 避税的种类按其特征和内容分为国内避税、国际避税和税负转移三种形式。 从实用角度来看,国内的避税就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避开国内纳税义务。从更现实的条件出发,企业的老总和财务经理需要解决不同难题。 规避税收,现在早就不是一个只适合于私下交流的话题。现在许多企业老板都在交流怎样规避税收,成功的经验大家“群起而效仿”。 一个企业经营的角度来分析的。假如能是一个管理决策层,从企业的发展战略角度来看,这样的操作更适合于您。 换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注册到“避税绿洲”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本节内容读者可参见《推开“离岸绿洲”的门》一文)。 进入特殊行业 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 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 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 做“管理费用”的文章 企业可提高坏帐准备的提取比率,坏帐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用而不“费”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当今的企业界,这一项被频繁运用。他们将自己买房子、车子的支出,甚至子女入托上学的费用都列支在公司经营项目。这样处理并不为国家政策所允许,虽然此方法在时下的企业界并不鲜见,但我们在此并不提倡。 合理提高职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企业能以较低的成本支出赢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做足“销售结算”的文章 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延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例如某电器销售公司,当月卖掉10000台各类空调,总计收入2500万左右,按17%的销项税,要交425多万的税款,但该企业马上将下月进货税票提至本月抵扣。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的效果。 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但一般不外乎: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 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新税法的颁布实施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利用“三废”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等,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等。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优惠政策的研究,力争经过收入调整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税,壮大企业实力。 同时,现在全国各地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他们开出的招商引资条件十分诱人,大多均以减免若干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各种费用等等条件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如果您的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或受鼓励产业,如此优惠的条件当然成为企业规避税收的优先考虑因素之一。 定价转移 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

企业合理避税方法: 企业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

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减少税务上的支出,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一种正常合法的活动,企业合理避税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增值税 让利送劵和返利,谁对老板更有利:购销差价是税收筹划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如果商品的购进成本较高,采用打折销售就比较合算;反之,如果商品的购进成本较低,折扣优惠越大时,赠送购物券促销方式的优势就越明显。 经销加工可选择,税收负担要算清:作为一般纳税人向另一般纳税人采购原料,并且在经销毛利小于加工费的情况下,采用来料加工方式更划算。 货物采购哪里来,价格测算不放松: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销项税的税率有17%、13%、6%,但是,它们取得的进项抵扣率可能为6%、4%、3%。在销项税额一定的条件下,企业所取得的可抵扣进项税的货物的抵扣率越高,企业的采购成本越小,最终应缴纳的增值税也就越少。 二、 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流转环节就其营业额全额征收。因此,企业经营对象流转的环节越多,营业税的征收次数也就越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也就越大。根据营业税的特点,尽可能的减少经营对象的流转次数。 三、 个人所得税 (一)分次纳税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按次计算征收的,对于只有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把握这个特点,学会对个人收入适当划分次数,一次性支付的费用,通过改变支付方式,变成多次支付,多次领取,就可分次申报纳税。 (二)利用福利 征税只是针对货币收入,对于那些非货币收入是不征收的。 (三)利用保险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计入个人当期工资,并计征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 (一)集团发生管理费,分摊税法不理会 集团公司中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综合管理职能,并且为其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向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分摊总机构管理费是时下比较通行的做法。但是,目前政策已经发生了变化,新政策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有关企业应当及时调整有关业务的操作模式,否则就会产生涉税风险。在新政策环境里改为有偿服务计收入,不计管理费,这样子公司可以税前扣除,从母子两公司整体看,只要掌握好盈亏平衡点,其服务费的企业所得税总和可以为零。 (二)企业发生招待费,合理筹划可不贵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假设企业当期营业收入为M,当期列支业务招待费为N,按照规定,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60%*N,同时要满足不大于5‰*M。由此可以推算出,在60%*N=5‰*M这个点上,可以同时满足企业的要求,由此可得出8.3‰*M=N。也就是说,如果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等于营业收入的8.3‰这个临界点时,企业就可以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 (三)如何捐赠有学问,筹划适当可当收益 一些企业发现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很大,要缴纳大笔的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希望利用捐赠的形式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建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因此,这些企业通常会采取向公益事业捐钱捐物的方式,即合法地减轻了企业所得税税负,又扩大了企业社会影响。从捐赠形式看,基金会形式最优,其次是现金捐赠,第三是提供劳务,最后是实物捐赠。现金捐赠中,最好由个人名义捐赠,其次基金会捐赠,最后为企业直接捐赠。其实,要达到上述目的,捐赠并不是唯一有效的方式,如果将捐赠变投资,合作双方都能降税负,效果更好。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合理避税对于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企业应对我国现行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这样才能有效的合理避税,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保障。 收起回答

其他答案:1—合理加大成本,降低所得税,可以予提的费用应该进行予提。 2—对设备采取快速折旧法来,来降低当期所得。 3—采用“分灶吃饭”的方法,把业务分散,原来一个公司名下做的业务分成2-3个公司做,这样既可以增加成本摊消,又可以降低企业所得:比如你现在公司做一年30万利,需要交9万9的所得税,如果分成3个公司做,一年利每个公司就是9万9的利,那么所得税3个公司一共是8万1,而其实因为成本渠道的增加,3个公司年利也不会做到30万了,很多成本已经重复摊消和予提了,其节约下来的税就不仅仅是近2万的税了。 4—采用“高税区往低税区”走的方式:各个特区和开发区在税率方面国家都有优惠政策,把公司总部就转设在到这些地方,比如深圳的企业所得税才15%。公司的工厂和分公司的一切业务总核算就算到公司总部去,也就享受到了国家的优惠政策了。把企业结算做到:高所得税向低所得税地方走;搞了税赋率的地区向没有搞税赋率的地区走。 5—采用“把工厂和公司注册到香港”的办法,香港是个自由港,是个低税区,一般企业的所得税不超过8%,其他税也特别低和少。 6—借用“高新技术”的名义,享受国家的税务优惠政策:有2免3减,还有3免8减的。把其他业务和产品套进这个里面来做—搭“顺风车”。 7—借用“外资”的名义对企业进行改制,各个地区对外资企业都有税务优惠政策。 8—使用“下岗工人”和“残疾”人,也都可以享受到国家的税务优惠政策。 9—和学校的校办工厂“联合”,校办工厂在税务方面国家是有特别优惠政策的。 10--特别“另类”的办法,我就不说了。 这些做法是在企业具体运转中可以采用的安全的、合理的、可靠的企业避税方法

企业合理避税方法: 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百度知道

展开全部 1、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转移定价的避税原则,一般适用于税率有差异的相关联企业。通过转移定价,使税率高的企业部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企业,最终减少两家企业的纳税总额。2、分摊费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账目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常用的费用分摊原则一般包括实际费用分摊、平均摊销和不规则摊销等。只要仔细分析一下折旧计算法,我们就可总结出普遍的规律:无论采用哪一种分摊,只要让费用尽早地摊入成本,使早期摊入成本的费用越大,那么就越能够最大限度地达到避税的目的。至于哪一种分摊方法最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最大限度地避税目的,需要根据预期费用发生的时间及数额进行计算、分析和比较并最后确定。通过名义筹资避税这一原则就是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得企业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轻低的税负水平。一般说来,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有三个渠道:1、自我积累:2、借贷(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3、发行股票。自我积累的奖金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而股票发行应该支付的股利也是作为税后利润分配的一种方式,二者都不能抵减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因而达不到避税的目的。借贷的利息支出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以冲减利润而最终避税。3、资产租赁租赁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冲减利润而达到避税。以上方法,只是我们接触企业财务人员所了解到的部分方法与技巧。我们相信,在企业界一定还有更多高明的规避税收的方法。但不论如何,都必须提醒大家:避税必须合法和合理!自始至终,我们都在强调规避税收的“合法性”。党的十六大和十届人大胜利召开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号角已经吹响。当前,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不轻松。中小企业如何实现自身强大的创新能力和经济活力,合法避税或许可算一条可行之道。4、优化税务筹划现代企业的税务筹划有利于最大限度实现财务目标,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等方面活动,乃至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环节的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最优纳税操作方案,尽可能为企业减轻税负,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成功企业不仅懂得如何利用筹划赢取利润,更懂得如何利用筹划合理避税。航天信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企业税务会计软件引领者”,针对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需要,在充分发挥财税领域优势的基础上,成功研发出国内首款拥有“税务会计处理系统”的ERP 产品,可以为企业提供财税管理、投资管理、市场风险预测、跨地区企业集成、销售获利评估、决策信息判断、促销与分销、售后服务与维护、全面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分析以及利用Internet 实现电子商务等,同时针对企业涉及的个性化需求,以及行业化发展目标的特殊要求,全面支持企业在特殊业务环节上的深度应用,可扩展功能构建了企业信息化全程管理模型。实现企业懂税、算税、合理避税的目标。5、个人合理避税除了在工资收入上可以合理节税,人们还应懂得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尤其是随着收入的增加,通过税务筹划合理合法避税也是有效的理财手段之一。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呢?有关税务专家指出,从目前看,个人可以通过投资进行税务筹划进行避税。说到合理合法避税,目前对个人而言,运用得最多的方法还是投资避税,投资者主要可以利用的有基金定投、国债、教育储蓄、保险产品以及银行推出的本外币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来避税。 收起回答

企业合理避税方法:财务人必看!超实用的企业合理避税方法!


什么才是好财务?分贝通认为,所谓好财务的标准之一,就是会为企业省钱!那财务又怎么才能为企业省钱呢?其中,合理避税是必须掌握的技能!


合同作废也纳税,企业没有生意也要申报,老板技术入股也可以合理避税……这些税务上的真相,财务人你都知道吗?


今天,分贝通就为大家整理了几个超实用的企业合理避税方法,财务人一定要收藏哦!


“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的区别


在这里,分贝通需要告诉大家的是,合理避税并不是偷税漏税,它是在合法的范围内减轻税收压力,避免因为税务知识的盲点,而导致企业多缴税或被税务局罚款。所以,财务有必要了解合理避税的基本知识。


3种根据政策来避税的方法


1、目前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下:


(1)每月开票金额不超3万,免收增值税及附加税(适用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2)每月开票金额不超10万,免收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附加(适用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3)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举例: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经营中,如果当月下旬已经开出近3万的发票,还有一笔即将到账的收入,则尽量别在当月确认收入,这样可以减少增值税的缴纳。


2、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下:


1)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175%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2)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少缴10%的企业所得税,按照利润的15%缴纳。(非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这两项规定,到底能为高新技术企业减轻多少税负呢?举个例子看一下。


假如,某高新技术企业的净利润为200万,研发费用为100万。


按照优惠政策的规定,企业的研发费用可按照175%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那么,该企业就可以扣除175万,只需对剩下的25万按照15%的税率进行缴税,即高新技术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额为3.75万。


而对于非高新技术企业来说,申请研发费用税前减免优惠的难度大,因为税务局的甄别条件比较严格,即使申请成功,也要按照25%对减免后的利润进行征税,需要缴纳1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所以建议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申请为高新技术企业,轻松享受政策福利。


3、年终奖缴税的优惠政策如下:


年终奖的准确叫法是“全年一次性奖金”, 年终奖个税计税方法是一种比较优惠的算法,是全年仅有的一次可以除以12计算合适税率的税收优惠。


年终奖是对企业员工们一年来工作业绩的肯定。“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尤其是外企普遍会使用这种方法。


企业要利用好“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负,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由于个人所得税的法定纳税主体是个人,企业为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应进行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不可不知的 5个节税技巧


1.技术入股好处多


很多企业的老板都是技术专家,拥有专利,将专利提供给公司使用,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究竟属于何种方式使用。建议老板们将技术专利作价投入公司,一方面可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减少投资时的资金压力,一方面,作价入股以后,公司可以计入无形资产,可以合理摊消,可以增加成本费用,减少利润,少缴所得税。


2.存款少,可迟缴税


企业申报以后就应该及时缴税,但如果由于存款少可以申请迟缴。存款少到什么情况可以迟缴税?可动用的银行存款不足以支付当期工资,或者支付工资以后不足以支付应交税金。



3.合同作废也纳税


有些企业的领导喜欢签合同,也喜欢变来变去,签了以后发现不行就作废以后重新来过。签了合同要缴印花税,即使合同作废。例如:公司本月签订了合同,申报的时候缴了印花税。领导作废了该合同,不签了,由于印花税已经缴纳,并且不能退还,因此,由于作废合同导致多缴了税。


4.没有生意也要申报


企业纳税申报是一项义务,不论企业是否有税要交。企业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税款要缴纳,例如企业处于筹建期间、企业处于免税期间、企业处于清算期间、清算还没有结束、企业由于经营不理想,没有纳税收入或者收益。这些情况下,企业可能没有税款要缴纳,但都要按时纳税申报,没有应纳税税款的申报就是所谓的零申报。零申报只是一个简单的程序。一项简单的手续,如果不办理,税务机关可以每次处以罚款2000元。


5.人走申报不能停


由于财务工作的时效性要求,财务人员离职如果企业安排不妥当,就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其他工作可以等到新人来处理,纳税申报是有时间规定的,不能等到后一任来了才办理。建议企业在财务人员离职的时候,应该留意纳税申报的问题,应该与离职员工协商,即使人已经离开,离职人员也应该把纳税申报做完。没有按时申报,每次可能会被罚款2000元。


在今年的两会上,政府强调2017年要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这无疑将为企业提供了更有利的税收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所以,财务精英们,这时候了解了一些企业合理避税的方法,可谓必需又及时呢!

企业合理避税方法:企业在福利设计中可以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

方法一:工资分到年终奖里

常见的做法就是就是把收入分成日常工资和年终奖发放,充分利用年终奖单独纳税的优惠政策,达到节约税款的目的。

该政策对于年薪20万元以内的个人,的确是很好的筹划方法,如果企业为个人据实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该筹划可将个人的整体税负控制在6%左右。

但对于年薪更高的个人,该筹划方法虽然可以继续使用,但整体税负会明显上升。

● 方法二:通过报销方法发放

常见的做法就是找发票报销。即部分收入正常申报个税,其他部分用发票进行报销,借此达到“节税”目的。

此法“由来已久”,因其操作简便,难度系数极低,目前仍在各企业“大行其道”。但其实基本都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筹划,严重低估了稽查人员的智商。

● 方法三:以老板借款的形式提现

常见的做法就是部分工资正常申报个税,其他部分以老板借款的形式提现,再通过老板个人账户把钱分别打入员工个人账户。

不过,法律规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方法四:化整为零

常见的做法是,公司把高收入员工的工资在报税时以较低的金额申报,把低收入员工的工资在报税时以较高的金额申报(多出的税款由高收入员工承担),发放时按均按实际应得的金额发放。

在保持工资总额不变且全额申报个税的情况下,通过把高收入员工的工资拆散,化整为零隐藏在低收入员工工资内,达到为高收入员工“节税”的目的。

此种方案操作手法比较隐蔽,如果只对申报个税的总额和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总额比对,通常很难发现问题。但也不是因此就判定该方案万无一失。一旦被举报或被税务机关稽查,很快就会露出马脚。

● 方法五:提高住房公积金基数

社保、公积金基数和实际工资不一致这种“表里不一”的情况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我们不去讨论。“表表不一”的常见的做法是,提高高收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和社保基数拉开较大差距。

在满足特定条件后,无论个人还是公司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均可定期自动转入个人账户。提高住房公积金基数,相当于变相把个人的一部分收入直接从个税前扣除,从而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

不过,上金税三期强大的自动比对功能,社保机构很容易发现这种异常。直接到企业进行稽查非常容易发现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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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大家介绍常规高收入人群避税方法,其中有的方法有一定的风险性,建议请专业的财税机构进行合理合法避税。

企业合理避税方法:企业合理避税,不是逃税!老会计总结的42套合理避税思路

一、关于纳税筹划,慎重提醒10句话

提醒1

节税的前提是别违法,别带来风险,财务人员切记不要刻意地为了省税而节税,应把防范税务风险放在第一位,也就是说控制企业风险比节税更重要。

提醒2

财务人员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节税,但是一定要正确恰当地利用政策,不要歪曲税收政策,利用优惠政策不要过于激进,应慎用政策。

提醒3

节税其实就是更多的利用税收优惠,依法、合规、恰当、合理地享受我们应该享受的优惠,应享尽享政策既是国家给纳税人的权利,也是我们作为企业会计人的义务,好多企业花很大的代价去偷税、逃税、骗税,而放着现成的优惠不去用。

提醒4

财务人员一定要还原业务真实面貌,切记不要背离真实业务,不符合业务真实面貌的节税,其实就是偷税,会计人员必须慎重节税。

提醒5

税务筹划是一种事先的安排,而不是事后“诸葛亮”,一切事后既成事实业务的筹划,都是在亡羊补牢。

提醒6

税务筹划的背后往往没有真实的商业目的,但是要创造商业目的,税务筹划的任务就是要根据预见到税收的变化,来合理安排交易行为的时间。

提醒7

好多企业一边在节税;一边在偷税;一边在多缴税;

一边又在提前攒钱缴纳税收罚款,到头来节税不成,反被稽查,给企业造成了无穷的后患。

提醒8

近两年国家减税降费力度之大,是40年来之最,这就是中小企业节税最好的时代,国家已经为你打开了一扇窗,你就不能再爬墙了。

提醒9

跟当地政府谈判获得的一些政府税收优惠,其实也是节税,政府为了多得到就业岗位或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政策,可能愿意放弃一部分税收。

提醒10

税务来源于业务,节税靠的是业务流程改变,而不是歪曲业务事实。

二、合理“避税”知识大全,全在这儿了!(收藏)

2019年公司必知7个实用的合理避税方法:

1、换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2、注册到“宝地”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

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3、进入特殊行业

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

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

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

4、做管理费用文章

企业可提高坏账准备的提取比率,坏账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5、用而不“费”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6、合理提高职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

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

7、从销售下手

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延迟收入确认的时间。

例如某汽车销售公司,当月卖掉100台汽车,收入2000万左右,按17%的销项税,要交300多万的税款,但该企业马上将下月进货税票提至本月抵扣。

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效果。

(注:以上为网上收集,只供参考,不要走弯路,合法交税,人人有责 )

企业节税小招式:

(一)模拟评税试一试

税务机关实行纳税评估,企业应该按税务机关的评税方法自行评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做好应对准备。下面以增值税为例说明。

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从四个方面进行评估。

税负率:将税负率与预警值对比。

增加值税负率:用(工资 利润 折旧 税金)*增值税税率,将得到的结果与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对比,以发现是否少缴增值税。

进项控制额:企业进项最大抵扣额=(销售成本 存货本年增加 应付本年减少)*主要进货的税率 运费*7%,如果企业抵扣大于上述值,暗示可能进项有问题。

投入产出率:用投入原料除以材料消耗定额,测算处可以生产的成品,对算出企业收入,并与报表对比。

企业运用以上指标分析,如果发现异常,就应及时分析原因。

(二)存款少可迟缴税

企业申报以后就应该及时缴税,但如果由于存款少可以申请迟缴。存款少到什么情况可以迟缴税?

可动用的银行存款不足以支付当期工资,或者支付工资以后不足以支付应交税金。

注意可动用的银行存款不包括企业不能支付的公积金存款,国家指定用途的存款,各项专用存款。

当期工资是企业根据工资制度计算出的应付工资。

如果出现以上情况,企业应及时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手续。

(三)没有生意也申报

企业纳税申报是一项义务,不论企业是否有税要交。企业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税款要缴纳,例如企业处于筹建期间;企业处于免税期间;企业处于清算期间;清算还没有结束;企业由于经营不理想,没有纳税收入或者收益。

这些情况下,企业可能没有税款要缴纳,但都要按时纳税申报,没有应纳税税款的申报就是所谓的零申报。零申报只是一个简单的程序。一项简单的手续,如果不办理,税务机关可以每次处以罚款2000元。

(四)视同销售莫乱套

视同销售就是实际不是销售也要按销售纳税,没有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应该视同销售不缴税是违规,不应该视同销售也当成销售就会缴冤枉税。

有一家酒店,老总平时接待客人都安排在自家酒店用餐,内部签招待费,基本上每个月都有几单,一年累计起来有十多万。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要求将这十多万视同销售,缴纳营业税。

在营业税法规里,没有在自家酒店吃饭消费要视同销售缴营业税的规定。企业依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谬论,又会多缴冤枉税了。

视同销售千万别乱用。

(五)看损耗是否正常

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各种损耗,投进的原料一部分损耗了,一部分形成产品。在增值税里,正常损耗的进项可以抵扣,非正常损失的进项不能抵扣,要转出。

因此,正常划分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耗对企业纳税非常重要。

一家化工厂,因为天气炎热,原料挥发了一部分,盘点造成损失。税务管理员认为是自然灾害造成,属于非正常损失。

这也是一宗冤案。天气炎热还没有达到自然灾害的程度,怎么能说是非正常损失?对税务规定不熟悉的人又会付出代价。

(六)各行各业有特例

税务法规有一般的规定,也有针对特殊情况,各个行业的特殊规定。如果对自身行业的特殊规定不了解,企业也会蒙受损失。

一家报社,卖报纸缴增值税,收广告费缴营业税。因此印刷报纸获取的进项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可以抵扣,一部分不能抵扣。怎么分?

税务局答复: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第23条规定:按收入百分比划分。可怜的报社,卖报纸收入少,广告费收入高,因此,进项基本不能抵扣。

其实税务有规定:类似的情况按报纸的文章内容与广告各自占用的版面分摊,应该是大部分都能抵扣,少量不能抵扣。

不懂就会吃亏啊!

(七)适用税率看进项

增值税第二条规定:图书销售使用13%税率。只要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图书的税率就是13%。

但有一家公司,也销售图书,也是一般纳税人,税务人员要求该公司按17%纳税。税务机关有什么依据?

税务人员解释:该公司印刷图书的进项发票是17%,如果该公司适用13%的税率,那不成了缴13%抵扣17%?那税务上怎么平衡?

使用税率只与产品有关,与进项无关。对于税务人员的解释一定要三思而行,否则就会听得糊涂,纳税也糊涂。

(八)预收账款也要缴税?

听了太多预收款被税务机关要求征税的故事。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33条规定;预收款在发出货物才产生纳税义务。

财税【2003】16号也再次强调;除了销售不动产,其他服务性业务的预收款不需要先缴纳营业税,在确认收入时再缴纳营业税。

有些企业预收款缴税是因为对方要求开具发票。其实,收到预收款,向对方开具预收款凭证就可以了。预收款凭证不属于发票,所以税务机关不监制预收款凭证。

(九)这也是生产企业

外资生产企业“两免三减半”的规定大家很熟悉:只有生产企业才能享受,服务企业不能享受。到底什么是生产企业?可能心里很模糊。

根据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建筑、货物运输、产业资讯、精密仪器设备维修、城市污水处理等行业都属于生产性企业。

众所周知,从事建筑、货物运输缴纳营业税,但在所得税法规中又属于生产性企业,看起来有点矛盾,其实一点也不矛盾,税不同规定不同。

(十)不发补贴发双薪

中国企业福利制度的特点是有人情味,逢年过节都会有发一点所谓的过节费,根据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规定,过节费需要并入当月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政策的规定是发放年终双薪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由于不需要与当月工资合并缴纳个税,因此可以降低税率,减少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

都是发点钱,过节费交税多,双薪缴税少,所以为了少缴税,应该改变那种过年发点过节费的做法,改成年底发双薪的方式。

千万不要固执己见,认为双薪是外资企业的玩意,我不玩,我还是发过节费,这样就会费力不讨好。节税其实很简单,只要顺着税务规定去安排就可以了。

(十一)旅游就要缴个税

现在一些企业财务人员一听说单位要安排旅游就恐惧。因为一些税务机关解释:旅游要扣个人所得税。旅游要不要扣个税?税务规定要扣个税的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以现金发放旅游费用,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是对于单位的营销人员,以旅游形式进行奖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他形式并无规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也不必闻旅游色变,安排好了,尽管游得痛快。

(十二)不拿发票多缴税

税务机关实施“以票控税”,企业所有的支出都要取得合法凭证,否则不能税前列支。能够取得合法凭证成了企业节税的重要方法。

有些人不以为然,不开发票对方收得便宜,要开发票对方收得贵,羊毛出在羊身上,结果是一回事。

是不是一回事,看看例子:购买1000元的文具,不开发票给900元,开发票给1000元,相差100元。多给100元,所得税少交330元,少给100元,所得税多交330元。

多给100元获得发票,实际上还是能给企业带来收益。

企业人员应该明白:不拿发票就会多缴税。

(十三)外企培训不受限

内资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按计税工资的1.5%在所得税前列支,外资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费用可以据实在税前列支,不受1.5%的限制。

有些人立即会问:有法律依据吗?法律依据肯定有。这条规定在《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计征所得税若干成本、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86)财税外字第331号)文里。

由于文件发布时间早,很多财务人员那时还没有走出校园,对这些规定很陌生,容易上1.5%的当。如果你因为年轻对旧法规很生疏,不妨和身边的老员工多沟通。

(十四)到底几年算坏账

企业经营不能收回的款项变成坏账,坏账是企业经营难以避免的损失。到底经过多长时间不能收回的款项才算是坏账?两年?三年?

两年也对,三年也对。对于外资企业而言,两年不能收回的款项属于坏账,对于内子企业而言,三年不能收回的款项作为坏账。这又是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一个诧异。

另外,外资企业税前不能计提坏账准备,内资企业税前可以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这也是一个差异。

了解规则,才能合理利用规则。

(十五)出租就不能免税

单位租赁房屋需要按租金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率为12%,外资企业适用城市房产税税率为18%。除了房产税还有营业税,出租房屋的收入税负不轻。

对外资企业,广东规定:新购置的房产可以销售免征房产税三年的优惠政策。

有家公司购买了一层办公楼,一半自用,一半出租,去申请免税被税务机关退了回来:房屋出租部分不能免房产税。

企业无奈,只好咬紧牙关缴纳了18%的房产税。真是冤枉到家。广东规定的免税条件是不分自用还是出租。企业多缴了税还被蒙在鼓里。

(十六)吃饭一定是陪客

中国是美食天堂,大家喜欢通过聚餐交流沟通,杯子碰一碰,事情就搞掂。

税务上对接待客户的费用有限制,因此,税务机关往往将聚餐与接待客人画上了等号。在公司内部,聚餐的原因各种各样。

年末,员工大聚会;开会时,各个部门聚会;员工新来,一顿欢迎餐;员工离职,一顿送别餐。这些与接待客户根本没有关系,所以,餐费不一定都是用于接待客户。

所以,平时公司内部的各种聚餐,应该做好记录,归入不同的费用项目,不要一见餐费就作为业务招待费,影响公司纳税。

注:对公务活动就餐问题,的确需要客观反映,合理划分就餐的性质,不能把所有的就餐列入接待费。就目前的就餐情况可以分为:

1.接待费

2.会议费

3.培训费

4.加班伙食费

5.福利费、工会费等

~~~~

在划分这些科目时,要附有充分的依据作为支撑,列入不同的科目开支后,就会出现不同的税负问题。化整为零,值得探讨。

(十七)做善事也有讲究

企业对外承担的是一种社会责任,每当遇到天灾人祸,作为一个有责任的企业家就会热心公益事业,捐款捐物,风险一片爱心。

做善事也与纳税有关。企业对外捐赠的款项和实物,一是可能涉及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因此,在捐赠的时候,要考虑到后面还有税务负担;

一是捐赠要合理进入成本费用,还有符合税务上的条件,包括需要通过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单位和渠道捐赠。

例如:政府机关、民政部门、慈善机构,另外还需要有符合税法规定接受捐赠的专用收据。

如果不符合条件,捐赠完了还不能进入成本费用,结果还要纳33%的所得税,这个善事也就做得太大了。

(十八)遭遇意外要报案

不幸的事让人痛苦,但确实会发生。出差在外,不小心手提电脑被小偷顺手牵羊,足以让人揪心一阵子。

难过以后心理平坦了,继续工作。有一件事千万要记住:这件事与纳税还有关系。丢了手提电脑属于财产损失,要凭相关证明在公司的成本费用中列支。

丢了电脑以后,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取得相关证明,回来提交给财务部门,作为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损失不能进成本,等于丢失的不仅仅是一台电脑。

类似的意外要同样处理,这样才能避免损失扩大。

(十九)多拿进项多抵扣

作为一般纳税人,销项减去进项就是要缴的税,因此,多拿进项就可以少缴税。这些进项包括多个方面:购买办公用品的进项,购买低值易耗品的进项,汽车加油的进项,购买修理备件的进项。

积少成多,日积月累,企业就能降低税负。修理备件不是固定资产,所以进项也可以抵扣。

建议企业在管理人员的名片背面印上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料,在采购的时候出示资料尽量要求对方开具专用发票,这也是企业节税的一个好方法。

(二十)运杂费不是运费

企业销售产品,采购原料的运费可以按7%计算抵扣进项,但是按规定,其他杂费不能抵扣,例如装卸费、保险费等。运输方在开具发票的时候要将运费与其他杂费分开,托运方按运费计算可以抵扣的金额。

有些采购、营销人员不懂得税务上的规定,对方开票的时候没有留意,等到回来后才发现对方在摘要栏写了运杂费,发票不能抵扣,算一算又损失了7%。

所以,企业财务人员一定要让管理人员都明白:运费与运杂费不是一回事,少出差错就能少缴税。

(二十一)赠得巧来送得妙

一件2000元的电器,送一件400元的小家电,合计2400元实际收2000元。如果当赠送,要按2400元缴纳增值税。

现在我们重新涉及方案:将两件产品卖给顾客,给予顾客400元的折扣,其中,2000元的按15%折扣以后出售,400元的按折扣25%以后出售,这样,对顾客而言,实际支付2000元,与买一件送一件的效果是一样的,对于商场而言,由于是价格折扣,实际上没有赠送的行为,只要按2000元实际营业额缴纳增值税即可。

有些营销人员认为这样做很无聊。改变方式就符合税法,不改变就要多交68元的增值税,对企业的纳税而言,这不是一件无聊的事情。

(二十二)依法而签可节税

一家设备公司,生产设备以后,需要为客户在大厦中提供安装服务,财务人员很清楚:这是一条龙服务,销售产品再安装,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合同中如果分别注明设备价款和建筑安装价款,可以分别适用增值税和营业税。

财务人员因为出差外出,回来时合同已经签好,合同只写了一个总价,没有分开金额。

财务人员说明道理,要求对方一定配合重签。对方的财务经理也是个人物,提出条件:重新签订,你可以节税接近20万元,既然如此,合同价格要降低5万元,企业财务人员明知是乘人之危也无可奈何,最后商量让利3万元,重新签订合同。

如果事先提出要求,对方也就无法乘机“讹诈”了。

(二十三)合同作废也纳税

有些企业的领导喜欢签合同,也喜欢变来变去,签了以后发现不行就作废以后重新来过。

签了合同要缴印花税,即使合同作废。

例如:公司本月签订了合同,申报的时候缴了印花税。领导作废了该合同,不签了,由于印花税已经缴纳,并且不能退还,因此,由于作废合同导致多缴了税。

还有一个是变更合同,如果合同金额增加了,就要补缴印花税,如果合同金额减少了,不退印花税。

所以,如果合同金额一时不能确定,应该先签订金额未定的合同,等到金额确定以后再补充进去,这样就可以避免多缴税。

(二十四)代理还是非代理

现在很多企业都与事务所签订税务代理合同,大家都认为属于代理业务,既然是代理业务,那就应该按差额缴税。

其实,税务代理合同应该按服务业中的其他服务缴纳税金,应该按全额纳税。税务上对代理的认定不是看合同的名称,而是看经济实质。

税务代理实质上是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的服务,与代理不同,代理有第三方出现,例如:企业委托一家公司采购一批产品,业务中有卖方,买方还有中间方,因此属于代理,而税务代理是中介机构直接为企业服务,没有出现第三方,因此,不属于代理合同,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垫付、代收都需要计入应税收入纳税,不能按差额纳税。

税务上的代理概念和日常生活中的理解有差异。

(二十五)对方违法对方陪

签订合同是对双方的一个法律约束,现在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对方履行了合同,但对方提供的发票存在问题,例如:有一些提供的是从第三方购买的发票、有些是请其他单位开发票、有些购买失控发票、有些直接使用假发票。

税务机关查出发票有问题,购货方就要承担责任。对方违规提供发票,购货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想追究对方的责任,还难以找到合适的法律依据。所以建议企业在合同中加上保护条款:由于对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法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保护条款一方面可以给对方施加压力,一方面如果真出问题了,可以根据合同条款直接找对方赔偿,无需为法律依据烦恼。

(二十六)对方偷税你遭殃

有个房地产公司,在广告里承诺:买房子送契税。业主买房子,在合同中写明:契税由房产公司承担。业主们搬进了新屋,开始了新的生活。

等到去办房产证,对方告知:你们还没有缴契税,先缴了再办证。业主们与房管部门理论:房产公司答应送契税。

其实,契税的纳税人是购买房子的业主,房管部门根本无需理会房产公司与业主的合同,只要按法律规定办即可。

业主与房产公司的合同纠纷由双方按法律途径解决。业主无奈,只好先缴了契税办证,回头再找房产公司算账。

对方包税,对方如果不纳税还是你承担法律责任,对方不承担偷税的责任,对方只承担违背合同的责任,属于合同纠纷,因此,包税合同之后还要关注对方是否真的纳税了。

(二十七)一日之差两重天

张三办家公司,登记在6月30日,李四办家公司,登记在7月1日。大家对这一天的差异没有在意,大家都向税务机关递交了申请,要求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当年下半年大家都亏损,张三的公司税务机关批复当年已经享受了一年的的所得税,明年开始要交所得税,由于当年亏损,算免税也没有实际意义。

李四的公司可以选择今年的利润先缴纳,明年再开始计算享受一年的所得税优惠,由于当年亏损,选择缴税也没有问题,所以李四的公司明年才算免税一年。

根据税务规定:上半年开业的公司当年算一年免税,下半年开业的公司可以选择。所以,一日之差命运各异,要经营成功,一定要了解税务规定。

(二十八)哪些属于开发费

税务政策规定: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符合条件可以加计扣除。这项政策听起来很简单,但运用起来就会出问题。

在会计核算中,我们把用于技术研究开发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然后将该项费用在税前加计扣除。

实际上,政策中的技术研究开发费还包括:用于技术研究开发场地的折旧、设备的折旧、技术研究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于会计核算中,我们并未单独核算技术研发场地的折旧、设备的折旧.

因此,造成企业在加计扣除的时候往往会少了金额最大的项目,造成没有用足政策,少抵扣了一大部分。

(二十九)技术入股好处多

很多民营企业的老板都是技术专家,个个拥有专利,将专利提供给公司使用,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究竟属于何种方式使用。

建议老板们将技术专利作价投入公司,一方面可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减少投资时的资金压力,一方面,作价入股以后,公司可以计入无形资产,可以合理摊消,可以增加成本费用,减少利润,少缴所得税。

这样一个财务、税务都有利的办法却很多企业家都不了解,以致一边抱怨政府征税太狠,一边拼命缴不该缴的税。

(三十)调取账簿不随意

税务机关什么情况下可以调取企业的账簿查阅?税务约谈是否可以调账?根据《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在纳税评估约谈过程中不能调取企业的账簿资料查阅,在进行税务检查中可以经县以上税务局长批准,调取纳税人的账簿进行检查。

平时企业经常遇到:税务人员打电话来,要求企业送资料去税务机关的情况都是不合法的行政行为,属于非法行政,纳税人可以置之不理。

税务机关调取账簿要及时归还,调取当年账簿,应30天内归还,调取以前年度账簿,应3个月内归还。

(三十一)重设流程纳税少

对于摩托车、汽车公司,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就可以避免过高的消费税负担。公司的产品先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卖给经销商或者客户。

由于消费税在生产环节纳税,销售环节不纳税,因此,销售公司不纳消费税,只要定价合理,就可以少交部分消费税。

有人说:你这种方法属于价格转移,税务机关肯定不能接受。其实,作为企业经营价值链的一个环节,营销活动也是一个利润的传造环节,一部分利润留在销售公司符合企业实际。

关键是合理划分制造环节的利润和销售环节的利润,根据市场规律,制造环节的利润是很低的,因此,30%-40%的利润分配到销售公司是一个合理的划分。

(三十二)先分后卖纳税少

公司投资一家企业占有60%的股权,该企业市场运作良好,公司几年盈利,该60%的股权价值已经涨了不少。

现在想转让股权,财务经理提议应该先把利润分了再转让,这样可以少缴税,老板看不懂:分了再卖价钱自然下降,不分价钱高,为什么先分配就可以节税呢?

道理其实很简单:先分配利润,分了以后卖价下降,分回的利润由于没有地区差不存在补税的情况,因此不需要就分回的利润补税。

如果不分,转让价于当时投资价格之间的差额就是转让的投资收益中的一部分就是没有分配的利润。因此,先分配不用补税,不分配就要缴税,企业应该先分配比较有利。

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时一定要分析:应不应该先将利润分配了?

(三十三)好心也会干坏事

某公司发年终奖,老板觉得张三的表现较好,发6000元,李四表现更加突出,值得嘉奖,发6200。

发完年终奖,李四来找老板质疑:横看竖看,我都比张三表现好,辛苦了一年,表现不如我的张三年终奖金为什么还比我多呢?老板诧异:明明发得多为什么说拿得少?

向财务询问,原来不小心猜中了个人所得税得陷阱:张三的奖金要交300元个人所得税,李四的奖金要交595元个人所得税,结果张三拿到5700元,李四拿到5605元。结果是老板想嘉奖的人拿得少。

老板感慨:这么个小事情都被税务陷阱绊一跤,不懂税法看来要吃亏。

(三十四)虚报亏损就偷税?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做财务工作得也难免会出现差错,平时收入核算、成本费用处理有差错,等到税务机关来检查,发现差错,影响到当年的利润,就要承担税务责任。

如果公司本身是亏损,收入、成本费用处理纠正以后,公司变为盈利,当年就属于少缴税,按律可以治个“偷税”;如果纠正以后,公司还是亏损,没有导致公司少缴税,就不属于“偷税”,只是属于“虚报计税依据”,不能按偷税论处。

所以,少计收入、多计成本费用不一定就是偷税。

(三十五)人走申报不能停

俗话说“铁打的兵营流水的兵”。企业也是一样,人来人往很正常。

企业的财务人员也会发生人员流动,前一任已经离职,后一任还没有到任,中间出现了真空。

由于财务工作的时效性要求,财务人员离职如果企业安排不妥当,就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其他工作可以等到新人来处理,纳税申报是有时间规定的,不能等到后一任来了才办理。

建议企业在财务人员离职的时候,应该留意纳税申报的问题,应该与离职员工协商,即使人已经离开,离职人员也应该把纳税申报做完。没有按时申报,每次可能会被罚款2000元。

(三十六)沟通多点罚款少

中国税务规定变起来快如闪电,企业想不出差错实在不容易,出现差错就可能面临处罚。

例如:日常的纳税申报,购买发票,发票核销、发票填写等都可能出现差错。一次罚款2000元以下,罚50元也是2000元以下,罚1800元也是2000元以下,基层税务机关在2000元以内有酌情权。

对于出现的差错,办税人员首先应该诚恳面对,承认错误,但要分析原因,是因为新政策不知道,还是因为新招人员不熟悉,还是操作不小心等等,将实际原因向税务机关反映,大多数情况下,在日常纳税中的差错都能获得税务机关的谅解,罚款会酌情减少。

(三十七)没有价来何来价外

增值税和营业税里有价外费用的规定,就是在销售、服务以外再收取其他款项,代收、代付款项。

这些价外费用不一定是公司的收入,但需要纳税,因此造成公司税负的增加。

价外费用的条件是先有价:也就是先有销售或者服务需要收取价款的事实存在,才有价外费用产生的可能,如果没有销售,也没有为对方提供服务,即使收取款项也不属于价外费用。

例如:发财公司为你公司装修,装修时打坏了一套玻璃家具,赔偿1万元。你公司没有向装修公司提供服务,收取的1万元不属于价外费用。

(三十八)营业税可巧用

营业税最终总结成一句话,尽量减少流转环节,主要手段是代理,即通过代购代销的方式来减少流转环节,如某房地产甲公司曾在以1800万购入某地块后改变战略放弃开发,又以2000万将该地块出售给乙公司,这时甲公司应交营业税2000*0.05=100万。

之后甲公司要求国土局将行政事业单位收据1800万抬头开乙公司,而他将200万差额作代理费 由他另开发票给乙公司,并补签了代理建房协议,这样甲公司应交营业税200*0.05=10(万),节税90万。

代理的形式要件是,发票抬头一定要开最终的购买方,中介方不得垫付资金,前者最为重要。

(三十九)巧妙应对房产税

收过租金的人都知道,12%的房产税是较重的,本人就曾收过租金,交完5%营业税、12%房地产税后所剩无几,被老总们颇多抱怨。

后来本人将租金分解成三部分,即房租、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并重新和客户签订合同,只对房租交房产税,节税何止百万。想起一句话,这世界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四十)发票丢了有办法

丢失发票是很多人都有过的经历。发票丢了怎么办?发票丢了还能报销吗?公司还可以作为正常的费用开支吗?

发票丢失不用慌张。根据规定,丢失发票都可有办法解决:

专用发票与供应商联系解决,其他发票由对方提供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解决,对方不能提供复印件的,例如:机票、车票等,可以当事人写出具体经过,公司内部批准就可以解决。

丢失发票有章可循,只要办妥手续就不会影响公司的纳税,如果惊惶失措,不能妥善处置,就会影响自己的报销和公司的纳税。

(四十一)失控发票是毒药

经常有人打电话、发传真、发邮件来推销发票:本公司尚余少量发票可以对外提供,手续费优惠。

说到底,正常经营的公司怎么会有少量发票剩余?不过还是有人喜欢找这些发票贩子买进发票,因为手续费便宜。

现在专门有人不断成立公司,申请购买发票,然后到处推销发票,公司不缴税就关门了。从他们那里买到的发票都是真发票。这些发票税务机关规类为“失控发票”。

现在这些失控发票都在税务机关的网上公布,以“失控发票”虚列成本就属于偷税,企业的损失就大了。

(四十二)电子商务少缴税

目前我国对电子商务的税务规定还不是很明确,但在网上销售货物也一样要缴纳增值税。我们讲电子商务少缴税是指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在供需经济活动中实用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没有开具书面凭证的,暂不贴花。

因此,在网络已经非常普及的今天,企业完全可以放弃传统的经商模式,改为通过计算机联网订货的形式,所有订货过程都在网上完成,这样就可以节省印花税,并且对销售方、购货方都同样适用,所以,就此一项,就可以将网络租赁的费用赚回一半。

(注:以上为网上收集,只供参考,不要走弯路,合法交税,人人有责)

会计核算中怎样规避税务风险?:

我们在对一些公司进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发现很多公司存在一些共性的会计核算不规范,潜在税务风险较大的问题,在此进行分析列示,希望引起贵公司关注,并尽力规范会计核算,规避税务风险。

1、 公司出资购买房屋、汽车,权利人却写成股东,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

2、账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3、 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

4、 外资企业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应付福利费,且年末账面保留余额;

5、 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仍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支出时也未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单据;

6、 不按《计税标准》规定的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又未做纳税调整,有的公司存在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成本费用不得跨期列支);

7、 生产性企业在计算成品成本、生产成本时,记账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无计算依据;

8、 计算产品(商品)销售成本时,未附销售成本计算表;

9、 在以现金方式支付员工工资时,无员工签领确认的工资单,工资单与用工合同、社保清单三者均不能有效衔接;

10、 开办费用在取得收入的当年全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未做纳税调整;

11、 未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没有依据的随意计提期间费用;或在年末预提无合理依据的费用;

12、 商业保险计入当期费用,未做纳税调整;

13、 生产性企业原材料暂估入库,把相关的进项税额也暂估在内,若该批材料当年耗用,对当年的销售成本造成影响;

14、 员工以发票定额报销,或采用过期票、连号票或税法限额(如餐票等)报销的发票。造成这些费用不能税前列支;

15、 应付款项挂账多年,如超过三年未偿还应纳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未做纳税调整;

上述4-15项均涉及企业所得税未按《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征,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税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16、 增值税的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的产品分项分栏目记账,造成增值税核算混乱,给税务检查时核实应纳税款带来麻烦;

17、 运用“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发出的存货,引起缴纳增值税时间上的混乱,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商品(产品)发出后,即负有纳税义务(不论是否开具发票);

18、 研发部领用原材料、非正常损耗原材料,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并没有做转出处理;

19、 销售废料,没有计提并缴纳增值税;

20、 对外捐赠原材料、产成品没有分解为按公允价值对外销售及对外捐赠两项业务处理。

上述16-20项均涉及企业增值税未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提销项税、进行进项税转出及有关增值税的其他核算,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21、 公司组织员工旅游,直接作为公司费用支出,未合并入工资总额计提并 缴纳个人所得税。

22、 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印花税的申报(如资本印花税、运输、租赁、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等),印花税的征管特点是轻税重罚。

23、 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房产税的申报,关联方提供办公场地、生产场地给企业使用,未按规定申报房产税,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注:以上只供参考,不要走弯路,合法交税,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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