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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公司网,「避税合法吗」 避税犯法吗?
发布者:松汇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2-19

避税合法吗: 避税犯法吗?

联合国税收专家小组对避税的解释为:避税相对而言是一个比较不明确的概念,很难用人们所普遍接受的措辞对它作出定义。一般地说,避税可以认为是纳税人采取利用某种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他本应承担的纳税数额。虽然避税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不具有欺诈性质。避税是对已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显示说明,它说明了现有税法的不健全特征。税务当局往往要根据避税情况所显示出来的税法缺陷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改和纠正。所以通过对避税问题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制度,有助于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 有的研究者认为:避税实际存在三种情况,即合法的;非违法的;表面合法实质是违法的。 合法的避税,也称为节税,意指纳税人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结构和交易活动的安排,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以减轻纳税负担,取得正当的税收利益。这在税务上不应反对,只能予以保护。 非违法的避税,这种避税行为往往是由于税法本身存在漏洞,使纳税人能够利用税法不完善之处作出有利于减轻税负的安排。这种避税行为,会使国家税收蒙受损失,但因为于法无据,税务局不可能像对待偷税一样给予法律制裁。只有完善税法,以杜绝漏洞。 表面合法实属违法避税,是在合法外衣掩盖下,欺诈手段逃税的违法行为。这种情况在国际税收中相当普遍。一般也是利用税法的差别规定和优惠政策,通过“挂靠”和“虚设机构”,以合法之名行逃税之实。对这类避税行为只有加强检查,一经查明真相,应按偷逃税论处。 收起回答

其他答案:避税:从大的方面讲,避税应该是“不缴冤枉税,避免少缴税风险”。所谓冤枉税:就是指因自己的过失(主要政策不熟悉)而导致多缴了税,不该缴的缴了,造成利益损失。比如代扣水电费问题,一不小心,帐上做成收入或没有向税务局报告或用错票据,那就有可能要缴营业税了,其实那不需要缴营业税的,多缴了吧!所谓少缴税风险:就是指因自己过失把该缴的税没有缴纳,而导致受到处罚,甚至吃官司。比如出租收取租金,租金是收入,不因你是否开票,你都要申报纳税,如果贪小,将没有开票部分未纳入申报缴税的收入(隐慝收入),一旦查实,就是偷税,就要处于所偷税款的50%至5倍的罚款,这个罚款就是风险,又亏钱了吧!因此,避税是个很具体的工作,应该是一条一条政策研究才能应对。关键一条是要熟悉税收政策以及操作办法。

其他答案:合理避税就是专法律的空,当然也就不犯法了。如果控制不好,可就是偷税漏税,那就犯法了

其他答案:避税筹划是指纳税人采用表面上符合政府税收立法条文规定,实质上是违背税收立法精神的各种手段,利用税法漏洞、空白点获取纳税收益的行为。因此,所谓避税筹划行为虽然不违背税法的现有条文,但与税法的立法精神是相悖的。 纳税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主要站在纳税人的角度,对纳税人的涉税事项进行策划,以实现其综合利益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这是通常所指的纳税筹划。目前纳税筹划更多的是指纳税人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涉税零风险而采用的“非违法”手段,对自身的经济活动进行策划安排的总和。几乎所有的纳税筹划方案都有以下几个共同特征:一是在取得相同收入、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缴税款,即税收负担最小化包括税收负担率和税收负担额两部分;二是在缴纳的税款相同的情况下,取得尽可能多的收益(利润);三是在收益(利润)相等的情况下,尽可能用较少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去实现。因此,纳税筹划的最终目标应该是企业价值最大化前提下的税负降低。因此,总体来说,纳税筹划应该与企业价值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

其他答案:合理避税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来达到纳税人减少缴纳税款的经济行为。不犯法。

其他答案:避税避的合理就不犯法,犯法的叫偷税、逃税、漏税

避税合法吗: 如何合理避税?-百度知道

展开全部 从实用角度来看,国内的避税就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避开国内纳税义务。从更现实的条件出发,企业的老总和财务经理需要解决不同难题。合理避税:老总能做什么规避税收,现在早就不是一个只适合于私下交流的话题。现在许多企业老板都在交流怎样规避税收,成功的经验大家“群起而效仿”。十届人大刚刚谢幕,税收政策、税收监管和税率水平等问题被各位代表多次提及。一个企业经营的角度来分析的。假如能是一个管理决策层,从企业的发展战略角度来看,这样的操作更适合于您。换成“洋”企业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注册到“避税绿洲”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本节内容读者可参见《推开“离岸绿洲”的门》一文)。进入特殊行业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做“管理费用”的文章企业可提高坏帐准备的提取比率,坏帐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用而不“费”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当今的企业界,这一项被频繁运用。他们将自己买房子、车子的支出,甚至子女入托上学的费用都列支在公司经营项目。这样处理并不为国家政策所允许,虽然此方法在时下的企业界并不鲜见,但我们在此并不提倡。合理提高职工福利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企业能以较低的成本支出赢得良好的综合效益。做足“销售结算”的文章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延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例如某电器销售公司,当月卖掉10000台各类空调,总计收入2500万左右,按17%的销项税,要交425多万的税款,但该企业马上将下月进货税票提至本月抵扣。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的效果。合理避税:财务总监能做什么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但一般不外乎: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新税法的颁布实施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利用“三废”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等,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等。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优惠政策的研究,力争经过收入调整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税,壮大企业实力。同时,现在全国各地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他们开出的招商引资条件十分诱人,大多均以减免若干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各种费用等等条件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如果您的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或受鼓励产业,如此优惠的条件当然成为企业规避税收的优先考虑因素之一。定价转移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转移定价的避税原则,一般适用于税率有差异的相关联企业。通过转移定价,使税率高的企业部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企业,最终减少两家企业的纳税总额。出于不能公开的原因,对我们接触到的部分企业和公司的规避税收行为均予匿名。某公司 A将总部设在了沿海经济特区,享受15%的所得税率优惠。他们的产品生产是由A公司设在中国地... 收起回答

避税合法吗: 合法避税和合理避税的区别

顾名思义,一个合乎法律,一个只是合乎情理但不一定合法。合法避税一般是通过什么高新技术企业啦、残疾人啦什么的,可以申报后减去税点的。合理避税一般是通过操作之类的避税(比如工资分两次发啦,有的发现金啦)

其他答案:作假帐是利用违法的手段人为的骗取税款; 合理避税是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政策,在政策允许(至少是不违反税收法律)的前提下,通过事先、事中、事后的税收筹划,做到尽量的少缴税款。

避税合法吗: 企业避税究竟违不违法?-搜狗问问

你好,企业避税是不违法的,这这种避税的行为却是不对的,不应该提倡!避税,是指纳税人为达到迟延、减轻或者免除税负的目的,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所采取的一切行为。由于避税明显违背税制公平的原则,有损税法的实质正义,所以此等行为不应该提倡。但不值得提倡却不代表避税是违法行为,怎么说呢,避税是企业基于逐利性的固有本质,为节省税收负担,降低生产成本,在法无禁止的范围内,通过改变经营形式或组织架构的方式,降低税负的一种行为。由此看来,避税仅是市场竞争的一种手段并无不合理之处。补充信息:为什么说避税不是违法行为?(一)法无禁止即自由从法律规定上看,现有的法律文件,尚未对避税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有人认为,“偷税”是避税的一种方式,法律关于“偷税”的规定,即是对避税行为的禁止。我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人,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刑法》第六节对逃税罪也做出了相应规定。本文认为,“避税”并不等于“偷税”,二者之间有实质性的区别。首先,避税没有违反法律(包括税法和刑法),而偷税是以违反刑法(欺诈行为)或违反税法(多列支出、不列或少列收人)为前提的;其次,避税是纳税人通过改变经营行为或经营方式阻止纳税义务发生,而偷税是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篡改发票或账簿等手段隐瞒纳税义务。因此,不能简单的将“偷税”纳入“避税”的范畴。本文认为,企业利用法律预留的空间,规划财富,并没有触及法律文义规定,“避税”违法的观点,缺乏法律依据。(二)“税收法定主义”的理念所在从学理上讲,“避税”并没有违背“税收法定主义”的原则。税收法定主义,又称为税收法律主义、税捐法定主义、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和税收法定原则等,其基本含义是指,征税主体征税必须依且仅依法律的规定;纳税主体依且仅依法律的规定纳税。“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作为税法颁行的帝王原则,强调的唯一条件即“法定”,法无规定即不纳税。我国台湾地区学者陈清秀认为:“税捐规避乃是指利用私法自治契约自由原则对于私法上法形式之选择可能性,从私经济交易之正常观点来看,欠缺合理之理由,而选择通常所不使用之法律形式,于结果上实现所意图之经济目的或经济成果,但因不具备对应于通常使用之法形式之课税要件,因此减轻或排除税捐负担。日本学者金子宏认为:“税法所规定的课税要件已把各种经济活动乃至经济现象类型化,这些经济活动乃至经济现象在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原则规制下,可以自行选择某种法律形式以达成一定经济目的或实现一定经济性成果。如果纳税人选择通常所不用的法律形式不但实质上实现了所预想的经济目的乃至经济性成果的目的,而且还回避掉了通常所采用的法律形式相对应的课税要件,使其税收负担减轻或排出了他们的税收负担。”在实务界,英国议员汤姆林也曾针对“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一案指出:任何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以依据法律获得少缴税款的待遇,不能强迫他多纳税。美国著名大法官汉斯曾说:“人们合理安排自己的活动以降低税负,是无可指责的。每个人都可以这样做,不论他是富人,还是穷人。纳税人无须超过法律的规定来承担国家税收。税收是强制课征的,而不是自愿的捐款。以道德的名义来要求税收,纯粹是奢谈。”,从税收法定主义的原则来看,“避税”因缺乏违背法律的构成要件,而不能断然认定为违法。(三)避税并不违背实质正义的原则有学者提出,从实质正义的角度出发,根据税法的实质正义所彰显的量能课税原则,理应判定为“避税违法”。该观点强调税法的解释需遵从更为普遍的法律精神而不是具体的制定法条文,当税法的文义不足以涵盖量能课税,致使纳税人之间的税负不公平时,可以对税法进行超脱于文义的目的解释。依照这种观点来看,难道说税法立法的原则中量能课税原则和税收法定主义之间存在冲突?答案是不攻自破的。首先,“避税”是一种市场竞争行为,并不涉及课税公平。前文已述及,“避税”是企业在法律预留的空间之内通过改变经营方式或组织架构,以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因此,“避税”是企业通过降低生产成本赢得市场竞争的一种方式,并不涉及公平问题。其次,若简单的将“避税”界定为违法,则导致税法立法原则之间的冲突。前文已提及,实质正义所彰显的量能课税原则是税收的本质,也是宪法平等原则在税收领域的具体适用,它是规制税收之法的法理基础和终极依据。量能课税原则与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作为税法的原则是相辅相成的,二者都是税法的立法指导原则,并不存在冲突。以此类推,“避税”行为并不违背法律的实质正义。关于“避税”违法的论断,无论从现行法律上,或是法理上,都缺乏充分的理据。当然,并不能将一切规避税款的行为纳入合理“避税”的范畴,毕竟,“避税”和法律禁止的“偷税”之间存在明显的法律界限,... 收起回答

其他答案:所谓的“避税”,是应该交的税不去交的意思吗? 不是“应该交的税不去交”,而是企业能够想办法享受到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从而减少税负。 在违规、不违法的情况下,企业如何合理避税呢? 合理避税即不违法,也不能违规,而不是您认为的“违规、不违法”噢。 企业规避的税种只能是所得税,流转税、资源税、消费税、财产税等是规避不了的,除非国家另有专门文件,如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军工产品,可以不缴纳流转税。 一般企业合理避税的主要途径是关联方交易,利用不同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少交和全免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例如,国家为了扶持新疆经济发展,在新疆区域内的企业免除企业所得税。那么总公司就可在新疆注册成立一子公司,作为利润中心,把总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的销售全部由新疆公司完成,其他作为生产中心,这样公司形成的利润在新疆公司,可以免所得税。 纳税筹划是个比较复杂的操作过程,涉及许多具体细节的设计和配合,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的。总之,如果不违法肯定就不能违规,会计制度也是法。

其他答案:合理避税不违法

其他答案:当然是违法的。肯定是要发现的,发现后要坐牢判刑罚钱的。

避税合法吗:避税算违法吗?

谢邀。薪趣云为您解答财税相关疑问。

避税本身是违法行为,节税是合法的。

银行卡之类的信息最好还是不要借人他用,你并不清楚所谓朋友或者亲人拿去做什么。

避税合法吗:合理避税12种方法

区别“合理避税”和“偷税漏税”:需要告诉大家的是,合理避税并不是偷税漏税,它是在合法的范围内减轻税收压力,避免因为税务知识的盲点,而导致企业多缴税或被税务局罚款。所以,企业有必要了解合理避税的基本知识。


一、常见的根据政策来避税的方法


注:以下涉及到的税率均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


1.目前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下:


(1)每月开票金额不超3万,免收增值税及附加税(适用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2)每月开票金额不超10万,免收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附加(适用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3)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举例: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经营中,如果当月下旬已经开出近3万的发票,还有一笔即将到账的收入,则尽量别在当月确认收入,这样可以减少增值税的缴纳。


2.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下:


(1)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175%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2)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少缴10%的企业所得税,按照利润的15%缴纳。(非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这两项规定,到底能为高新技术企业减轻多少税负,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看一下。


假如,某高新技术企业的净利润为200万,研发费用为100万。


按照优惠政策的规定,企业的研发费用可按照175%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那么,该企业就可以扣除175万,只需对剩下的25万按照15%的税率进行缴税,即高新技术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额为3.75万。


而对于非高新技术企业来说,申请研发费用税前减免优惠的难度大,因为税务局的甄别条件比较严格,即使申请成功,也要按照25%对减免后的利润进行征税,需要缴纳1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所以建议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申请为高新技术企业,轻松享受政策福利。


所以,建议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申请为高新技术企业。


3.年终奖缴税的优惠政策如下:


年终奖的准确叫法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个税计税方法是一种比较优惠的算法,是全年仅有的一次可以除以12计算合适税率的税收优惠。


年终奖是对企业员工们一年来工作业绩的肯定。“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尤其是外企普遍会使用这种方法。


企业要利用好“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负,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由于个人所得税的法定纳税主体是个人,企业为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应进行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容易忽视而导致多缴税的4种情况


注:以下涉及到的税率均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


1.没有生意也要进行零申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批下来后,企业每个月都必须向税务局申报企业的经营情况。不管有没有赚钱,也不管有没有生意,每个月都要根据运营情况做账然后根据账本向税务局做税务的申报。现在小规模企业一个季度的开票量不达九万元的话,可以进行零申报。零申报办理起来也比较简单,如果不办理,企业将会面临2000元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长期零申报,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如有不实情况,将会被税务机关依法查处。


2.增值税税率只与行业有关,与进项税的税率无关


关于这一点,举个例子:增值税第二条规定:图书销售的税率是11%。即只要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图书的税率就是11%。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某销售图书的公司,也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但他拿到的印刷图书的进项发票是17%,在进行缴税时,还能继续适用11%的税率吗?(即缴税时,按11%的税率抵扣17%的税率)。


答案是肯定的,该公司仍然适用于11%的税率,因为行业性质决定了增值税税率,与进项税的税率是多少无关。


3.合同作废也要记得纳税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必然要与外界签订合同,如果中间发生意外,双方废止了合同,也是需要完成印花税缴纳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由此可以看出,企业是否要缴纳印花税,应该看合同的签订与否。也就是,只要双方签订了应税合同,那么就应该在合同签订后申报缴纳印花税,而与该合同的过后作废、是否履行无关。


4.不拿发票就要多缴税


税务机关实施“以票控税”,企业所有的支出都要取得合法凭证,否则不能税前列支。能够取得合法凭证(发票)成了企业节税的重要方法。


然而有些人不以为意,当对方以优惠为名,诱导企业不开发票时,有些企业就会同意,这样做其实是吃亏的,举个例子:


某公司购买1000元的办公用品,如果不开发票只需付900元,而如果开发票则需付1000元,表面看起来,不要就可以为企业节省100元。


然而现实是:如果多付100元,企业的所得税就可以少缴330元;而如果少付100元,企业的所得税就要多缴330元。拿不拿发票的区别一看就明白了。所以,企业人员一定要记住:不拿发票就会多缴税。


三、创业者不可不知的5个节税技巧


注:以下涉及到的税率均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


1.将个人专利以技术入股的形式投入公司使用


如果企业老板或员工个人拥有专利,并将其提供给公司使用,公司在对待个人的专利时,可以为其合理估价,并以有价入股的形式纳入公司使用,并签订正式的合同。这样一来,专利就会成为公司的无形资产,会计人员可以采用合理摊销的方式,将其计入成本费用,从而减少利润,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2.合理提高员工福利,计入成本,摊销利润


中小企业主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以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例如: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基金(如: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教育基金等),增加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如此一来,不仅可以调动员工积极性,而且这些费用都可以列入企业的成本,从而摊销企业利润,减少税负。


3.混合销售要依法而签,分别计税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就是混合销售。这里包含两个要素:一是必须是同一项销售行为,二是必须要涉及服务和货物,二者缺一不可。其中也有需要注意的税务筹划点。


例如,对于一家生产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的商家来说,肯定想要做低材料价格、做高安装服务价格,让本来该征收17%材料增值税销售额变成了征收11%的建筑服务销售额,以此降低增值税负担,提升税后收入。


但是对于购买方来说,则更希望获得更多的进项抵扣税,以此来提高报销额,也就是希望对方按照17%的税率纳税。所以如何开票是双方博弈的过程,各家会计要认清这一点,避免在税务往来中,被对方的筹划,导致自家多缴税。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依法签订,分别计税,公平合理。


4.发票丢失,及时补救,仍能报销和入账


我国实行以票控税,因为涉及到税收,如果发票丢失想要重开一张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没有了发票就不能凭票报销和公司入账,该怎么办呢?


丢失发票不用慌张,你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措施进行补救:


第一种,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第二种: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5.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不能混杂在一起,要划分清楚


例如,有些公司出资购买了房屋、汽车,却将权利人写成了股东,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而且该笔资金也没有在账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这样做合理吗?


首先,这是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费用相混杂的事例。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要在账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

避税合法吗:2019 最详细的合理避税知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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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种合理避税的方法

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減少税务上的支出。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正常合法的活动;合理避税也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还需要市场、商务等各个部门的合作,从合同签订、款项收付等各个方面入手。

1、换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2、注册到“宝地”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3、进入特殊行业

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

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

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

4、做管理费用文章


企业可提高坏帐准备的提取比率,坏帐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5、用而不“费”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6、合理提高职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

7、从销售下手

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延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例如某汽车销售公司,当月卖掉100台汽车,收入2000万左右,按17%的销项税,要交300多万的税款,但该企业马上将下月进货税票提至本月抵扣。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效果。

(注:以上为网上收集,只供参考,不要走弯路,合法交税,人人有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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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合理避税的方法

会计不学习真的亏大了

1、 差旅费补贴(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0元。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是因出差产生的,不计税,标准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

2、 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税;

3、 通讯费:

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4、 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

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5、 发票冲抵 (若为不实开支则不适用)

6、 大笔收入分次拿

某高校教师业余在一家企业兼职做项目,项目完成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整。假设他不填专项扣除的话,如果一次性申报纳税,则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30000×20%=240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24000×30%-2000=5200元

而如果与企业协商,分两个月支付两次,则每次预扣预缴额=(15000-15000×20%)=12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12000×20%-0=2400元,总计纳税额为4800元。两者相比,节约400元。

可见,纳税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将所得分摊,增加扣除次数,就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节省税收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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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税,用对政策很重要

增值税144项优惠政策

200%用得上,涉及各个行业

1.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0503,政策依据:财税〔2012〕75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蔬菜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0504,政策依据:财税〔2011〕137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3.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606,政策依据:财税字〔1999〕198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救灾救济粮的单位、供应数量等有关证明资料。

4.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701,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规划许可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自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实名认证取消复印件报送)

(5)出售住房合同及收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702,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房改批文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出售住房合同及收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703,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当房屋产权证标注时间不满2年而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满2年时提供)。

(4)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11704,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8.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011705,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实名认证取消复印件报送)

(3)个人住房证明(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或房屋买卖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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