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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平台,「财税体制」 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制度保障。深化财税体...
发布者:松汇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2-15

财税体制: 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制度保障。深化财税体...

联系材料,运用《生活与哲学》社会发展规律的有关知识,说明我国进行财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16分)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了必须出台相应的财税体制改革政策。(4分)②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先进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4分)③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决定了必须实施财税体制改革,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4分)④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所以,我们要进行财税体制改革。(4分) 试题分析:“我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财税体制改革”,体现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说明先进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体现改革的重要性,使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 收起回答

财税体制: 如何准确落实财税体制改革

——一大原则。财税体制改革要落实法治原则。预算法的修订以及房地产税通过立法、个人所得税通过修法来实施改革,较好地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尽管立法周期难免长些,但法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很容易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形成改革共识。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的要求,无论是预算改革、税制改革,还是央地政府间财政关系重构,都应不失时机地践行法治原则,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推动立法进程来促进改革。 ——两大挑战。一是财税体制改革必须服务于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改革不仅是财税体制的自我完善,更要立足于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对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财税体制改革必须助力于稳增长、调结构的经济发展大局。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基础上,通过自身改革,促进优化资源配置,创新调控机制和手段,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经济结构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实现经济的稳定可持续发展。这两项内容无疑都考验着财税体制改革的成效。 ——三大关系。财税体制无疑是各方利益分配的一种制度安排,财税体制改革自然就是这种制度安排的调整。在这种利益格局中,政府、企业与个人都是利益相关者,从而形成了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个人以及政府内部间的三种利益分配关系。社会资源总量是既定的,如何分配具有高度的技术性和艺术性,避免零和游戏才是可取之道,这样才能激发各方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在政府与企业之间,财税体制改革应侧重于效率,通过改革,要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增强其经营活力,促进创新发展,这应是以营改增为代表的间接税的改革目标。 在政府与个人之间,财税体制改革应侧重于公平,通过改革,加大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缩小社会贫富差距,让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应是以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为代表的直接税的改革目标。 同时,面对日益高涨的环保意识、资源意识,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都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政府内部之间,既存在横向的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也存在纵向的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在这方面,财税体制改革应侧重于如何合理配置财权。在横向财权配置上,要保证财权都归口于财税部门,使财税部门统揽政府收支,避免“财”出多门。在纵向财权配置上,鉴于这是长期以来困扰财税体制改革的“硬骨头”以及目前大税种都是共享税的事实,不妨将增值税、所得税以及消费税等收入贡献大的税种打包在一起,在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按统一的分成比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享,而将收入规模小、适合地方征收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财力需要。 收起回答

财税体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

D试题分析:选项A说法错误,应该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选项B说法错误,因为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掌握着国民经济的命脉;选项C虽然说法正确,但是与题意无关;材料反映的是财政促进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的问题,故答案选D。

其他答案:b 试题分析:①③选项观点正确且符合题意,把高耗能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能够调节产品结构,引导居民消费方向,健全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能够缩小收入差距,能够提高社会总体消费水平,故入选。②④选项观点错误,扩大资源征收范围不能直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不能促进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不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故排除。

财税体制: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国家将采...

B试题分析:①③选项观点正确且符合题意,把高耗能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能够调节产品结构,引导居民消费方向,健全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能够缩小收入差距,能够提高社会总体消费水平,故入选。②④选项观点错误,扩大资源征收范围不能直接实现...

其他答案:我。。知。。道 加。。我。。私。。聊

财税体制:财税大动作!增值税央地确定“五五分享”,地方债务、土地财政等迎解决方案

日前,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三大举措。

专家认为,此次政策既能保证中央与地方政府利益平衡稳定,又能适度缓解地方财政资金紧张矛盾,还可以有效调动地方促进发展经济、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有利于实现维护制造业和拉动消费的宏观经济目标。

《方案》提出三大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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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稳定分税制改革以来形成的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格局,巩固增值税“五五分享”等收入划分改革成果。

(二)建立更加均衡合理的分担机制。按照深化增值税改革、建立留抵退税制度的要求,在保持留抵退税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不变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优化地方间的分担办法。

(三)稳步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适时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将部分条件成熟的中央税种作为地方收入,增强地方应对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能力。

《方案》提出三大主要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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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确定的2—3年过渡期到期后,继续保持增值税收入划分“五五分享”比例不变,即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鼓励地方在经济发展中培育和拓展税源,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环境。

(二)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

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长效机制,结合财政收入形势确定退税规模,并保持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担比例不变。为缓解部分地区留抵退税压力,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部分(50%),由企业所在地全部负担(50%)调整为先负担15%,其余35%暂由企业所在地一并垫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垫付多于应分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月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调库。合理确定省以下退税分担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财政压力。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研究制定。

(三)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

按照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要求,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具体调整品目经充分论证,逐项报批后稳步实施。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再结合消费税立法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实施改革试点。改革调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数,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方,确保中央与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稳定。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

《方案》还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财经纪律,推进配套改革。

理清中央与地方财力分配关系 构建更稳定的政府间财力分配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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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分配是本轮财税改革中的焦点问题之一。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分配需要根据财税体制发展趋势进行调整,在共同探索中进一步磨合。基本原则是既要保证中央领导权,又要发挥地方积极性,充分体现双重体制的配合性,重视协商协调和沟通合作。

“此次国家出台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政策,是在充分保障分税制改革有序推进和中央与地方整体利益稳定的基础上,针对连续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后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压力增大、财政资金趋于紧张而出台的调整政策,具有明显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就认为,本次政策既能保证中央与地方政府利益平衡稳定,又能适度缓解地方财政资金紧张矛盾,还可以有效调动地方促进发展经济、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

华泰证券首席宏观研究员李超则认为,提高地方级收入比重,方向重于幅度。10月9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为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建立更加均衡合理的分担机制,稳步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方案的总原则是增加地方级税收分成比重,虽然这是个开始,而且初期可能比重增加不大,但在减税降费和经济下行压力下,方向非常重要,预计地产财政收支压力未来可能会有所缓解。

张依群表示,此次调整政策涉及财税改革的预算管理、税制改革、政府间财力分配三大方面,可以理解为是财税改革在大规模减税背景下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系统性推进,其实质是进一步理清中央与地方财力分配关系,稳步且实质性推进消费税制由生产向消费环节改革,稳定并增强地方财政库款调度能力,这不仅是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财力分配改革,也是地方政府间的财力转移改革,对增值税缴税高、消费能力强的地方形成一定利好,从而实现维护制造业和拉动消费的宏观经济目标。

李超表示,预计未来改革措施会更多,扩大地方级收入比重。并且建立地方税种仍可能提上日程。

李超解释,自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税收分成,地方政府的收入占比较低,形成了财权和事权的不匹配,这可能也为隐性债务问题、地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过高以及房价过高等问题留下隐患。这次改革旨在扩大地方政府分成比重,我们预计能够逐渐解决这些问题,预计未来的改革措施会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另外,解决地方和中央财权和事权不对等问题,还有关键一招是建立和完善地方税种体系。本次改革也提出,适时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将部分条件成熟的中央税种作为地方收入,增强地方应对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能力。目前环保税已经实行,未来预计会建立更多地方税种。

张依群指出,这一体制调整和税制构建政策在充分考虑当前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变化的同时,也为下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构建更稳定的政府间财力分配格局做必要的准备,可谓既利当前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又利长远符合财税改革整体规划和发展预期,对保护基本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摘自证券日报

财税体制:财政体制改革70年之破旧立新:“分税制”财政体制(1994年至2012年)

90年代初,据时任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回忆,中央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即当时常讲的“两个比重”逐年下降。为了渡过难关,他还向分管银行的朱总理借钱,朱总理反问:"你借钱什么时候能还上?",最后还是没有借给他。

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仅为22%,财政收入占GDP 比重从1979年的28.4%降到1993年的12.6%。

刘仲藜在会议上发牢骚:先念同志兼任财政部部长时,有上衣和长裤穿;丙乾部长在任时还有衬衫,到我这儿只剩下背心裤衩了!话音刚落,一位参会人员跟刘仲藜开玩笑说:您可能连背心都没了,只剩下裤衩了。

中央财政的弱势和窘迫可见一斑,但刘仲藜并没有意识到的是,他很快就要穿棉袄了。

一、铁腕朱上马,力推分税制

1993年3月,这位雷厉风行、铁腕改革的总理把“第一手棋”落在了分税制改革上

他在当年的全国财政会议放了狠话:包税制下,中央收入不过40%,支出要占50% ,年年借债,中央财政过不下去了!这种状况是与市场经济发展背道而驰的,必须调整过来。

1993年9月至11月,为了推进建立新的财政体制,朱总理亲率工作组,用时74天分别奔赴海南,广东,上海,天津等17个省市谈判分税制方案,化解地方推行阻力。

1993 年11 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将现行的财政包干制改为分税制

《决定》指出,“近期改革的重点,一是把现行地方财政包干制改为在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基础上的分税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二是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和合理分权的原则,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三是改进和规范复式预算制度。中央财政赤字不再向银行透支,而靠发行长短期国债解决。”

当天夜里,某个爱写日记的领导人写了这样一则日记:

十一月十四日 星期日 晴转小雨

下午,召开三中全会全体会议,顺利通过《决定》。我认为,《决定》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以具体化和规范化,功不可没。其中最突出的功绩在于通过分税制,理顺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有现实和深远的意义。


二、1994年,分税制落地

1993 年12 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部署,从1994年起正式实施分税制。

主要内容:按税种划分收入,明确中央与地方各自的收入范围;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支出范围;分设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建立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

“分税制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在财政体制上不再搞什么包干、什么分成,而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中央收哪几种税,地方收哪几种税。”

——朱总理,1993 年全国财政税务工作会议


1.明确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根据财权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维护国家利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把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


中央财政固定税收及收入有: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上缴利润,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有: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资源税(海洋石油资源归中央,此外资源税归地方)、证券交易税(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


地方财政固定税收及收入有:营业税(不含铁道、银行、保险)、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银行及非银金融企业)、地方企业上缴利润、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银行、保险)、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


2.明确中央与地方支出划分

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支出;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

地方财政主要承担地方各级政权机关运转所需经费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3.中央对地方实行税收返还

1994 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基础上逐年递增, 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平均增长率的1∶0.3确定。即上述“两税”全国平均每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


4.中央对地方实行转移支付

为逐步实现区域间的财政收入公平、均衡区域财力水平差距、向困难区域倾斜,建立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从1995 年起,参考国际通行做法,根据客观因素计算确定各地区的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以各地标准财政收支的差额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的分配依据。


总体而言,分税制的推行优化了政府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了宏观调控能力,“两个比重”明显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94 年的10.7%上升到了2015 年的22.2%;1993 年中央财政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仅占22%,1994年分税制改革当年这一比重就提高到了55.7%(含中央应返还地方的93年基数), 并长期维持了这一趋势。同时,分税制改革打破了地方分割与诸侯经济,促进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三、完善分税制,一直在路上

1994 年起,在分税制改革的基础上,财政部继续调整完善中央与地方在财政收入上的划分方法,将财政支出从以经济建设为主转向以公共服务为主,逐渐建立起公共财政导向的财政体制。


1.渐进微调的收入体制改革

1996年,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逐步将大量游离于财政预算之外的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增加政府可支配收入的规模。

2002 年,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将按企业隶属关系等划分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的办法改为中央与地方按统一比例分享。2002 年所得税收入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2003 年以后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

2008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通过实施,内资和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

2009 年,为规范政府收费行为、促进节能减排、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取消了地方政府的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改为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2.公共财政导向的支出体制改革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一举解决了“收入”的问题,但 “支出”的问题因错综复杂,实非一朝一夕可以解决。为此,国家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开刀,奔着建立公共财政的目标小步快跑。

199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预算法律,对国家预算管理事项作出全面规定,明确了预算管理改革的方向,预算管理从此实现有法可依。

1995年,国务院印发《预算法实施条例》,对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做了细致规定,明确了实务操作的内容、标准和程序,改进了公共预算编制方式方法,强化了预算约束力。

1998年,财政改革的目标明确为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框架。

2000年,财政部挑选部分中央部委试行部门预算,要求每个部门的首长要当自己的“财政部长”,做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在一本预算里体现,正式开始了推行部门预算改革

2001年,中央财政启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管理制度,所有政府资金都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有效地提高了资金拨付使用效率。

2003年,《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被誉为“阳光下的交易”的政府采购制度进入全面推行阶段。

2005年,为完整准确的反映政府收支活动、提高预算透明度,国务院通过《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与国外通行做法进行了接轨,并决定在2006年下半年编制2007年预算时正式实施。

2006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和推进地方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开始推广。

2007年,所有中央部门和省级政府都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四、历史的奇迹,回首分税制

“对财政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功,怎么评价都不过分”

——朱总理


当我们站在今天回望1994年,这一年是我国财政体制再造之年,原有的制度破旧立新,框架重塑,一举奠定了以后二十年改革的基础,以至于现行财政体制的点点滴滴都可以追溯到1994年。

1994年,分税制改革重新划分了中央和地方收入和支出范围,重构了政府间财政关系。

1994年,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正式实施,财政管理从此有法可依。

1994年,财政不再向中国人民银行借钱,货币的财政性发行成为历史,斩草除根般终结了过热的通货膨胀。




2012年,前财政部楼部长这样评价“分税制”改革:“1994年的中国财税改革,在中国和世界财政税收的历史上都是奇迹,它根本性地改变了我国税收体制和政府间财政关系,奠定了我国财政政策效力的基础,到现在已有18年,还在继续发挥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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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体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镇财区管模式下的财政资金监管有什么影响?

1、调整可能不大。根据现有的楼继伟的评价看,这次的重点和镇财区管相关的也就一个事权与支出责任匹配,而这项改革重点是要划清中央省直部门的支出责任,以减少基层财政压力。相对而言,学术界或高层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注都不多,可能倾向维持原状。
2、乡镇的地位难以变动,甚至可能恶化。对于大多数伸手型乡镇,改不改都没有区别,因为没什么收入,然后改革后还把支出控制的更加严格了。所为的减少基层压力,只是减少县级单位的压力,不会减少乡镇的压力。
thx2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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