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一个公司,注册资金的多少说明了什么?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那么我们在填写注册资本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跟着企盈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工商局是不收注册登记费了。(以往,1000万注册资本要交8000元注册登记费)
但是,税务局收税!要按照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交印花税。来,咱算算,注册资本1000万,那就是给税局交5000元。
不要以为没实缴税局就不收取了,实际上是,等你想注销,请税局开具清税证明的时候,你不补上这些钱,税局不会开具清税证明。当然,也不建议太小。所谓“一元办公司”更多是理论上的。
2、既然是注册资本认缴制,那我认缴个100年,100年后实缴到位,可以吧?
法律的确没有明确禁止条款。从法理上来说,认缴期限并不受股东年龄的限制,毕竟股东可以变更,就像愚公移山,子子孙孙,前股东可以转让股权给后股东,那么认缴义务也就自然由后期最新股东承担。
但是,过长的认缴期限,超越了股东的自然劳动年龄,明显给人一种皮包公司的感觉。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什么?别人看不见认缴期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面一目了然,认缴实缴情况全部都有哦。
3、不实缴就不会被抽查到?所以注册资本写大一点无所谓吗?
在认缴期限内,不实缴只是不检查实缴内容,并不是说不会被抽查到。除非是针对实缴进行的定向抽查这一种情况,否则,抽查概率跟是否实缴是没有关系的。反而是,注册资本越大,越可能被重点监控,抽查检查的频率会越高。
4、认缴资金虚高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更大!
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例如,公司如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因企业经营不善,而需申请破产清算。
如果公司清算后,公司还存在100万的债务无法偿还,此时公司如果注册资金只有50万,那么股东的偿还额度只要偿还50万即可,如果公司的注册资金是100万,则需要偿还100万。由此可知,注册资金虚高,而股东自身承受能力不够就会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窘境。
一句话: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以及个人承受风险能力,选择合理注册资本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才能更好的帮助公司发展。不要说什么随便填,成年人的世界,任何选择都是有代价的。
收起回答其他答案:注册资金起一个责任作用 比如注册资金为10万元
以后要是公司由于负债什么的宣布破产,原来欠100多万那么只要赔偿10万元就可以了 当然 申请破产是很严的
如果不申请破产,就要还清债务的
注册资金另外一个作用是担保作用 比如和另一家公司做一笔50万元的生意 对方公司看到你的注册资金为10万元 就会有所犹豫 如果看到注册资金为50万 那就不会犹豫
这就类似是个证件 标榜着你的实力 当别人找合作伙伴的话多半会先看对方的注册资金 而股东根据出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对你以后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
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最终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出资比例结构方面,一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二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更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变了对股东出资的立法方式,以一个富有弹性的抽象标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全面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实质性地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资源和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和公司的投资需。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股份制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是多少?
一般是500万。
《公司法》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收起回答其他答案:非上市股份公司可以分为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和募发起集设立的股份公司;两种公司在发起成立之初的发起人数必须是2到200。这就是最初的股东数。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在发起设立后,如果要发行新股的话,股东的人数可能会更多;而募集设立公司因为要向社会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所以股东人数就会大于发起人数,在发行新股的时候也会增加股东,并且股东人数的上限没有限制。
组建股份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500万人民币。但如果公司法之外的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就要遵守这个较高规定。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金要求有哪些?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实施,其对公司注册资金作了详细的规定。在中国注册公司除了符合公司法关于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还要符合行业法规的规定,外资企业还要符合外资企业法律关于注册资金要求的规定。一、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时间与出资方式的规定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人民币,需一次性出资。2、二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人民币,可以分期出资,首批出资不低于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2年内到位,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到位。3、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4、股东可以以货币或经评估过的无形资产等作为注册资金出资,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二、外资企业注册资金在外资企业法律及行业法规规定之外的,以公司法规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准。三、各类型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规定。类别 公司类型 国内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咨询类 管理咨询公司 3 万 10万人民币 专利事务所 30 万 审计事务所 30 万 10万人民币 律师事务所 10 万 商标事务所 10 万 会计师事务所 30 万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0 万 50 万美元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100 万 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3 万 认证机构 3 万 35 万美金 认证咨询机构 3 万 10万人民币 旅行社(国内业务) 30 万 200 万元 旅行社(国际业务) 150 万 广告有限公司 3 万 拍卖公司 100 万 租赁公司 50 万 500 万美金 典当行 300 万 典当行(房地产业务) 500 万 展览服务公司 3 万 10万人民币 工程设计公司 3 万 20 万美元 贸易 国内贸易公司 3 万 10万人民币 国际贸易公司 50 万 10万人民币 房地产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0 万 10万人民币 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3 万 10万人民币 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10 万 10万人民币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 万 500 万美金 投资服务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 万 10万人民币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 万 10万人民币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万 200 万美金 投资有限公司 3000 万 3000 万美金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 万 500 万美金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000 万 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000 万 物流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海运) 500 万 100 万美金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空运) 300 万 100 万美金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陆地) 200 万 100 万美金 物流有限公司 50 万 500 万美金 储运有限公司 200 万 500 万美金 运输有限公司 100 万 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50 万 船务公司 100 万美金 金融 银行 3 亿元人民币 财务公司 2 亿元人民币 外国银行分行 1 亿元人民币 融资租赁公司 2000 万美金 期货经纪公司 3000 万 保险公司 2 亿元人民币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3000 万 汽车金融公司 5 亿元 电信 全国基础电信企业 20 亿元人民币 20 亿元人民币 全国增值电信企业 1000 万人民币 1000 万人民币 省内基础电信企业 2 亿人民币 2 亿人民币 省内增值电信企业 100 万人民币 100 万人民币 生产研发 生产型企业 50 万 20 万美金 研发中心 200 万美金 其它 实业有限公司 10 万 股份有限公司 500 万 3000 万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 集团有限公司 5000 万 医疗机构 2000 万 种子企业 50 万美金 种子企业(粮、棉、油) 200 万美金 建筑施工 一级建筑施工企业 1000 万美元 二级建筑施工企业 500 万美元 三级建筑施工企业 50 万美 施工总承包商建筑类企业 类型 级别 三级 二级 一级 特级 房屋建筑工程 500 万元 2000 万元 5000 万元 3 亿元 公路工程 1000 万元 3000 万元 6000 万元 3 亿元 铁路工程 500 万元 2000 万元 5000 万元 3 亿元 港口与航道工程 2000 万元 5000 万元 3 亿元 水利水电工程 600 万元 2000 万元 5000 万元 3 亿元 电力工程 2000 万元 4000 万元 7000 万元 3 亿元 矿山工程 800 万元 2000 万元 5000 万元 3 亿元 冶炼工程 2000 万元 5000 万元 3 亿元 化工石油工程 3000 万元 6000 万元 3 亿元 市政公用工程 500 万元 2000 万元 4000 万元 3 亿元 通信工程 800 万元 1500 万元 3000 万元 机电安装工程 2000 万元 5000 万元 专业承包建筑类企业 地基与基础工程 300 万元 800 万元 1500 万元 土石方工程 300 万元 800 万元 1500 万元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50 万元 500 万元 1000 万元 建筑幕墙工程 200 万元 500 万元 1000 万元 预拌商品混泥土 1000 万元 2000 万元 混泥土预制构件 200 万元 500 万元 园林古建筑工程 250 万元 500 万元 1000 万元 钢结构工程 300 万元 800 万元 1500 万元 高耸构筑物工程 1000 万元 3000 万元 3500 万元 电梯安装工程 300 万元 500 万元 消防设施工程 100 万元 300 万元 500 万元 建筑防水工程 200 万元 500 万元 防腐保温工程 200 万元 500 万元 1000 万元 金属门窗工程 100 万元 200 万元 500 万元 预应力工程 400 万元 800 万元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50 万元 150 万元 200 万元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300 万元 800 万元 1500 万元 爆破与拆除工程 100 万元 300 万元 600 万元 建筑智能化工程 200 万元 500 万元 1000 万元 环保工程 100 万元 300 万元 1000 万元 电信工程 500 万元 800 万元 1500 万元 电子工程 50 万元 500 万元 1000 万元 桥梁工程 1500 万元 3000 万元 隧道工程 1000 万元 3000 万元 公路路面工程 400 万元 1500 万元 3000 万元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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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区别吗?
一般来说区别不大 ,公司注册需要满足最低注册资金要求即可。
但目前在我国要想取得金融机构贷款,要求公司有一定的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判定公司自有资金的一个标准就是看公司的注册资金。所以,要想多融资,注册资金还是要相对多一些好操作。
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
1.个体户不存在注册资金的问题,需要注册资金的指的是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代表的是所承担的责任,即所投即所承担风险,就算你抽走,后续也是要承担等价风险的。
2.企业的注册资金一人有限公司是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合伙是不低于3万元人民币,当然,一些特殊的行业是存在准入注册资金一说的.
收起回答其他答案:1),公司,分为实行认缴制的公司和实行实缴制的公司。
2),2014年3月1日以后,大部分的公司都实行认缴制,即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实行实缴制的公司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公司(这类公司非常少,只有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和其他二十几类有限公司)。
4),当看到大部分的公司执照时,注册资本只是反映了股东所付的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付责任),并不反映公司经济实力。只有实缴制公司在开始的一段时间反映了公司经济实力。因为公司总要进行经营活动,有可能赚了也有可能赔了。往后,公司注册资本不反映公司经济实力。所以,公司注册资本从来都是反映所有股东的责任大小。而大部分时候不反应公司的经济实力(在实行实缴制公司开始的一段时间,注册资本等于公司经济实力)。
5),认缴制只的是公司注资不必验资,而且出资期限不再限定。也就是说,股东认缴完注册资本后,可以分期缴付,只要股东之间同意,可以一直都不缴付资金,而注册资本还是那样。但是股东们的责任是以认缴的注册资本(即出资额为限)为本的。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意味着股东对这个公司负的责任为3000万。这个责任是不以股东缴没缴完注册资本为标准的。而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期限可以改变,也就是说公司的3000万在股东约定的期限内没有缴完,股东可以再次约定,改变章程,把期限往后推。而公司股东一旦认缴完注册资本,就意味着对公司负以注册资本为限的责任。
所以,具体你的公司会有什么麻烦,在你公司经营良好的时候,会一点问题都没有。一旦公司经营发生状况。比如:破产的时候,即使股东的认缴期限未到,股东也可以在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度内要求股东清偿债务。通俗的说,例如,公司注册资本30万,可是实缴只有3万,某天公司破产,欠别人40万。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在30万范围内股东对债权人清偿债务。
ps::: 不懂还可继续问。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开公司,注册资本到底是多点好,还是少点好?
最近,我的一位朋友小明,准备和他同学小李一起创业,在入股的时候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
小明找到我的时候公司已经注册好了,注册资本是500万,但是小明和小李现在只打算分别投资10万元,也就是说这500万的注册资本,只实缴20万,另外480万是认缴。我问小明为什么把注册资本弄这么大,是不是以后有什么规划,小明说也没有规划,会计说注册资本大点好,以后比较方便,我们也觉得大点好看,所以就注册的500万。
那注册资本究竟是多点好还是少点好呢?想要解答这个问题,重点是要知道,注册资本认缴500万,我们只实缴20万,有什么风险。
首先关于认缴和实缴的问题,是由于《公司法》在2013年作出了修改,原实缴制变成了现在的认缴制(特殊行业除外)。原《公司法》要求公司注册的时候,至少要实缴注册资本的20%,剩余的在2年内缴足。即公司注册资本500万,注册的时候必须要交100万,剩下的400万2年内缴足。
而修订后的《公司法》去掉了这些要求,即公司注册资本500万,注册的时候可以一分钱都不交,这500万什么时候缴足,可以由股东自行约定,理论上约定10年、20年,甚至是100年都是可以的。
那认缴500万,只实缴20万,究竟有什么风险呢?
1
关于未缴足的风险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要求该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即公司注册资本500万,股东约定3年内缴足,小明认缴了其中的100万,但是3年后还是没有把钱交到公司,那么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小明把100万交到公司。
对于债权人来说,假设公司欠债权人300万,公司的财产只能还其中的200万,那么剩下的这100万,债权人可以要求小明来偿还。
(有的朋友会问:“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是什么意思,如果股东之间约定认缴的期限是2029年,那现在才2019年,算不算“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构成“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但这里要提到一个概念“加速到期”。
“加速到期”意思是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要求股东完成出资义务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即原本约定2029年到期,但出现了某些情形(这里的情况包括公司破产、解散),如公司2020年破产,那么2020年,股东就要把认缴的出资补足。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存在一定争议的情形,就是公司在未破产、解散时,债权人能否要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加速到期)。我认为分两种情况(纯个人观点,并无法律明确规定):
第一,如果你的认缴期限约定为2年、3年这种在常人看来很正常的时间内,我认为不能“加速到期”;
第二,如果你的认缴期限约定的是100年,也就是股东可能死了都不用缴足,这种明显存在一定恶意的约定,我认为可以“加速到期”。)
2
关于“抽逃出资”的风险
有这些风险在,那我能不能先找朋友借点钱完成出资义务,再想办法将钱转出来还给朋友呢。有种想法的朋友要慎重,因为搞不好就变成了抽逃出资。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了四种常见的抽逃出资情形,分别是“(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抽逃出资和“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后果类似,包括返还出资和补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关于丧失股东资格的风险
如果股东完全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了全部出资,在经公司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缴纳或返还的,公司股东会可以解除该股东的资格。即小明认缴了100万,但是一分钱都没交,或者一开始交了,但后来又把100万全部抽回,那么小明有可能会被公司除名。
除此之外,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可能在公司利润分配、新股认购、表决权等方面受到限制。所以,“认缴”不等于“不缴”,认缴多少的注册资本,就意味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如果一开始有长远的规划,今年投多少,明年投多少,那注册资本可以适当的大点,这样不用频繁的增资扩股。但如果原本就没打算投很多钱,只是觉得注册资本多点好看,最终可能会得不偿失。所以我建议大家在注册公司时,注册资本不要盲目求大,应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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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法条:
《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第十四条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六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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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估值到底是什么关系?
如果你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是你要付有限责任的限额。假如你注册个小公司,3万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在一切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公司倒了你也只需要在这三万内负责而已。假如你公司借款10万,公司倒了,注册资本赔光,这事就完了。这就是注册资本,慢慢注册资本金工商局那边也不怎么管了,你爱说多少说多少,当然了,实诚做生意的,实缴资本不能太难看。
另外就是说估值和占股比例的问题,假如你原本公司注册资本是5万。你现在引入20万投资。如果就按20万认,增资后就是25万注册资本。但没有企业创始人这样玩的,20万进来公司都不是自己的了,自己只占股20那还了得。顶多就给投资那边10%的份额,对种子投资而言算多的了。所以增资之后,对方占股10%,你占90%。5万的原始股占95%,也就是你增资后注册资本是5.56万元。剩下的19.44万怎么办?进资本公积。就那么霸道。
如果你只有投资的20万开公司,那么则是这样考虑,这20万就当对方给你个人的了,拿10万作为注册资本,10万作为你向公司的借款。完了给10%的股份你的投资人,就完了。当然,这个要好好跟人沟通才行。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公司时注册资本是个什么鬼?
自从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改为认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再高低设限,取消了会计事务所验资程序,不再限制股东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但也因此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短短3年时间光收录在北大法宝网中的关于这一条的法院经典判决就有132篇。究竟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越高越好?
有一种开始叫结束
程序猿小马成立一家公司,注册资本500万,约定10年后缴足,第一期实缴100万。
半年后新产品吸引了一波又一波的天使投资人,但没有人投资。
小马的产品也因资金问题错过了风口,从而走向衰亡.....
why???
假设投资人拟增资400万元,投资人能取得多少股权?
1、在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时,公司估值一般大于或等于500万(暂不考虑负债情况),以公司投后估值1000万元,此时投资人可以取得公司40%股权;
2、若按照实缴金额100万作为公司注册资本时,在公司同样资产的情况下,与上一情形相较,其投后估值一般会合意为600万元,此时投资人可以取得公司66.67%股权。
同样的投资,因为注册资本虚高抬高公司估值,导致投资人得到的股权减少,试问哪个投资人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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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一种终点叫起点
小明、小红2人成立了某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二人各占股份50%。
小明、小红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是各50万元,剩余注册资本承诺50年之内付清。
也许不是做生意的料,第三年因经营不善,陷入破产的边缘,小明、小红连同公司被债权人一起告上了法院。
why???
有些人一定有疑问,不是有限公司吗?为什么股东会成为被告?
其实这么理解是没有错的!
公司的身份是法人,你可以理解为是一个独立的人,ta做的事由ta自己承担责任。
按照《合同法》第3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明、小红你们先把欠公司的那100万(50万+50万)认缴金额付清就没事了......
不要以为在公司章程中规定50年缴清,就算你规定100年、1000年、10000年,也不可以对抗第三人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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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聪明叫自作聪明
2014年,小方、小薇合伙开了一家珠宝公司,公司注册金额1500万。
小方认缴出资额为500万、实缴出资额为200万。小薇认缴出资额1000万,实缴出资额400万。
2015年市场行情不好,小方决定先撤,将股份转给不知情的小明。
后因公司经营问题,债权人将珠宝公司、小明、小薇以及老股东小方告上了法庭。
why???
很多人有疑问,小方已经不是股东,为什么也要承担责任呢?
因为小明在受让小方股份的时候并不知道小方并未完成认缴义务。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即已认缴未实交的出资义务应该由老股东承担,而非新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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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
相信大家已经对注册资本是不是越高越好,
有了一定的了解了!
/////划重点的来啦/////
★ 认缴制不等于就不用出钱!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认缴制下股东的出资义务只是暂缓缴纳,而不是空头支票可以永久免除。
★ 注册资本虚高,将会成为企业发展的拦路虎!
在创业初期,成为投资人出资是否的重大因素。在公司改制时,极有可能因未按时缴足认缴出资额而错过改制/上市最佳时机,根据《公司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 注册资本越高,承担的法律责任会更大!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当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破产清算时,股东就需要提前缴纳认缴的出资用于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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