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其在XXXXX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XX%的股权转让给了丙方,股权转让价格为XX万元;甲方将其在XXXXXX技术开发有限公司XX%的股权转让给丁方,股权转让价格为XX万元,乙方将其在XXXXXX有限公司的XX%股权转让给了丁方,股权转让价格为X万元。 2、甲方指定丙方、丁方将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给乙方,故丙方、丁方共应向乙方支付X万元价款。 3、丙方、丁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XX天内,支付乙方XX万元; (2)、XXXX年年底支付乙方X万元。 丙方、丁方对上述付款承担连带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丁方四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 (签字) 丙方: (签字) 丁方: (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收起回答其他答案:股权转让价格为xx万元、本协议签订后xx天内: (签字) 日期,股权转让价格为x万元,股权转让价格为xx万元: 丙方。 4、丁四方经友好协商、丁方对上述付款承担连带责任,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1: (签字) 丙方、丙: 乙方、甲方指定丙方、甲方将其在xxxxx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xx%的股权转让给了丙方。 3、乙,乙方将其在xxxxxx有限公司的xx%股权转让给了丁方、乙、丁方四方各执一份: 甲。 丙方: 丁方,故丙方、丁方共应向乙方支付x万元价款、丙方、xxxx年年底支付乙方x万元、甲: (签字) 丁方、丁方承诺; (2)。 2、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甲方将其在xxxxxx技术开发有限公司xx%的股权转让给丁方甲方、丙、丁方将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乙方:xxxx有限公司 代表,支付乙方xx万元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是什么? 爱问知识人
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5.出让方的义务;6.受让方的义务...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股权转让合同又称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由于股权转让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法律行为,涉及的法律关系多,为了避免转让方与受让方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一般都需要签署书面的股权转让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在股权转让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有些地方还要求股权转让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或鉴证,才可以作为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依据。
转让方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须征询其他股东的意见,由其他股东出具书面意见(或者是形成股东会决议),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按照工商局的申请文件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收起回答其他答案:本协议由下列双方在中国xx签署: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在注册的一家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为“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权利义务:
1、甲方同意其在xxxxx公司中占有的0.3%的股份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在xxxx公司中占有的0.3%的股份转让。
3、转股前后,乙方按其在xxxx有限公司中所占股份比例承担有限债权债务。
4、本协议签订之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应向签约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其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3、本协议自双方签盖之日起生效。
签署:
其他答案:你说的公司应该是有限公司吧,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做以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另,关于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法》规定章程中要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因为涉及到其他股东的优先权,所以还需要修改公司章程。
小结:
股权转让要通过股东会,还涉及股东的优先权。
以上,不知道是否清楚?
希望采纳
其他答案:咨询公司法人还差不多。
其他答案:3%的股份转让:
乙方(受让方),应向签约地法院提起诉讼、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按其在xxxx有限公司中所占股份比例承担有限债权债务,甲。
签署本协议由下列双方在中国xx签署,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1,其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甲方同意其在xxxxx公司中占有的0,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为“本协议”)、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
2:
甲方(出让方)、转股前后,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2、乙双方各持壹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在注册的一家公司。
3、本协议自双方签盖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签订之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在xxxx公司中占有的0、本协议壹式肆份。
3。
一.3%的股份转让给乙方。
二、权利义务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不需要,加盖也可以。如果是对外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出具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
其他答案:*******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津泰铭热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有利于该公司发展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股权的转让
1、 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并已知悉受让标的公司的经营、财务和风险情况,自愿承担投资入股风险;
3、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 ; 将其持有本公司 %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
4、 甲方承诺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涉及任何质押及任何争议、诉讼。
5、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承担。
6、 甲方承诺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二、违约责任
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三、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四、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概述
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转让股权,实质是处分其所有的股权。股权转让协议应该包括哪些主要内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哪些是股权转让协议的核心条款?
一、股权转让协议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1. 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 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
3. 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
4. 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
5. 出让方的义务;
6. 受让方的义务;
7. 协议的生效日;
8. 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9. 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变动计划;
10. 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
11. 保密条款;
12. 争议解决方式;
13. 违约责任;
14. 附则。
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的注意事项
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应当遵守《合同法》的规定,还应遵守《公司法》的规定。除了遵守《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作出的法律限制性规定外,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时,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事项:
1. 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 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3. 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合同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4. 明晰股权结构
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5. 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②核实企业的供货合同或订单;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6.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7.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1)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①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②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③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④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不存在拖欠土地使用出让金等税费问题,且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⑤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并就债务承担问题与受让方达成相关协议;⑥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2)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①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②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8.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哪些是股权转让协议的核心条款
股权转让是如今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几种主要的投资方式之一。实践中发现大量的股权转让协议存在照抄、照搬各种格式文本,甚至直接将国外的协议文本翻译过来之后直接采用的情况。
借鉴既有的成熟文件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不知道根据每个投资者的不同需求以及每个目标公司的不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则即使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也不能达到充分避免交易风险的目的。这种针对性关键就体现在股权转让协议的若干核心条款上。本文根据实践中常出现的问题的,对股权转让协议核心条款进行归纳,并分析其注意要点。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根据股权性质、目标公司特点、交易双方的特别要求等,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设计、具体内应当根据个案情况分别调整。但总的来说,不应对重大条款有所遗漏。
1. 知情条款
这类条款的名称并不固定,有时也可以用受让方申明的方式出现。它主要是用来保护转让方的权益。这主要是指: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在签订本协议时,受让方已经对拟转让股权所属的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重大合同、重大诉讼、对外债权债务、公司内部的管理规范及公司章程等信息已经充分了解,并在此基础上自愿受让有关股权。该条款的重要性在于说明股权转让是双方(特别是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如果事后受让方以不知道公司某些重大事实为由主张转让方欺诈等,就是站不住脚的。笔者曾经办理过的案件中注意到实践中出现因为股权转让协议中欠缺这样的条款导致争议,给纠纷解决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与知情条款相对应的是保护受让方利益的陈述与保证条款。
2. 优先权条款
公司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权利,不能剥夺,不能回避。如果股权是转让给公司外部的非股东第三人,那么优先权条款就非常重要,关系到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问题。该条是指转让方有义务通过适当的程序向其他股东发送了股权转让的通知,将拟转让的股权数量、转让价格等条件、拟受让的非股东第三人的情况、要求其它股东在30天内(或章程规定的时间)答复是否同意转让的意思、如同意转让,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思、申明如既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且放弃优先购买权等这样一些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到了所有其他股东。当其他股东并未行使相关的优先购买权时,股权才可向第三人转让。
3. 转让标的条款
转让的标的应当明确是目标公司的股权。由于实践中公司资产转让/项目转让和公司股权转让可能产生混淆和争议,因此应当对此予以注意。如果是公司100%的股权转让,则公司全部资产也必然发生跟随股权转让的情况。但在有的公司中,转让方股东实际控制着某项公司资产或公司的业务项目,而该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表面上看是将其控制的资产或项目转让,但实际上这二者之间是有重要区别的。股权转让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首先由公司自身资产来清偿,但会影响受让方的经济权益,而同时受让方也可以享受公司的收益分配权;而资产或项目转让的情况下,受让人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资产或项目的转让需要得到公司的同意,否则协议的效力就存在问题。所以转让标的条款在这样的股权转让交易中需要特别注意。
4. 价格的确定方式
价格的确定方式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虽然在几乎所有的股权转让协议中,都必然会有转让价格条款,但实践中股权的真实转让价格有可能与协议中所写的价格不一致,甚至相差很大。当双方后来因种种原因发生争议时,往往需要法院根据证据情况来判断哪个价格是真实的价格,这就为双方增添了不必要的不确定因素。价格的确定方式条款就是为了最大限度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据笔者的经验,我们对价格的确定方式归纳了几种方法:资产评估法,即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按照公司资产在转让时的净值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溢价法,即将资产净值考虑其将来的升值潜力,给予一定幅度的扩大,作为转让价格依据;综合定价法,即当受让方除了要向转让方支付现金转让款时,还要承担特定的债务或其他义务,这样的条件下股权转让价格就不光是一个确定的金额数字,而是综合各项条件后确定的。当协议中详细说明了这些价格的确定方法以后,将来发生争议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少了。
5. 股权的内部登记
内部登记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确认投资者股东身份的主要依据。当受让人出资受让股权后,如果其姓名或名称尚未记载于工商登记中,并不影响其股东的地位,只要在公司内部登记资料中进行了登记即可。内部登记主要是指:公司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出资证明等。
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对于股权变动的内部登记,应当予以约定,如果有一方违反约定义务使股权未能及时、正确等登记在内部文件中导致另一方损失,则应有相应法律后果。
6. 风险转移与追偿
我们建议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投资风险的转移条款。即公司经营的利益分配和投资亏损的承担,以及如果遭第三方起诉、查封财产、追究股东责任等情况下,以什么时间节点为转让人和受让人权利义务转移的标准。比如: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为准、以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款和其他转让义务时为准、以办理了公司内部股权变动登记为准、以工商登记为准等。这种约定只具有对内效力,可用于一旦发生投资风险,一方是否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损失的问题。
7. 违约责任
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在法律约束力上是有重大欠缺的。我们建议,对于一项完备的股权转让协议来说,违约责任条款可以分成这样几个部分进行约定:
第一部分:陈述守约义务。
第二部分:违约赔偿。如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所设定的义务,或所作陈述与保证有任何不实,导致另一方收到损害的,违约方应对守约方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范围除了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可以约定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因请求赔偿而发生的差旅费、调查费等。
第三部分:重大违约。特别指出协议中几处关键的条款,如违反这些条款,视为重大违约。发生重大违约的,违约方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特定数额的违约金,此外还可考虑守约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等。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转让价款减少,怎么写变更协议?
首先,公司转让协议书应当注意以下重要条款:
第一、写明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等。
第二、写明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的原则,达成一致的协议如下。
第三、写明内容: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某公司转让给某某,在此之前的债务与乙方无关,在执照转让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变更工作,变更时间为两个月(根据变更内容可以适当调整),在变更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资料作违法活动,否则一律后果由乙方自负,变更完后由双方点清资料交接完毕,一次付给预先定好的价格交付甲方,变更工作完成后,该企业的一切账务与甲方无关。
第四、此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其次,转让协议应当附上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组织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IC卡。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转让协议
5、验资报告。房屋租赁协议。
6、公司章程。
7、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人名章
8、发票领取本和支票领取本,未用完的支票及发票。首先,公司转让协议书应当注意以下重要条款:
第一、写明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等。
第二、写明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的原则,达成一致的协议如下。
第三、写明内容: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某公司转让给某某,在此之前的债务与乙方无关,在执照转让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变更工作,变更时间为两个月(根据变更内容可以适当调整),在变更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资料作违法活动,否则一律后果由乙方自负,变更完后由双方点清资料交接完毕,一次付给预先定好的价格交付甲方,变更工作完成后,该企业的一切账务与甲方无关。
第四、此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其次,转让协议应当附上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组织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IC卡。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转让协议
5、验资报告。房屋租赁协议。
6、公司章程。
7、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人名章
8、发票领取本和支票领取本,未用完的支票及发票。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一文读懂股权转让条件限制、股权转让程序、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是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股权转让退出也是股权投资基金的重要退出途径。股权转让,是指非上市企业的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包括哪些权利?
股权是投资人投资公司而享有的权利,来源于投资人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股权内容主要包括:(1)股东身份权;(2)参与决策权;(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4)资产收益权;(5)知情权;(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9)股东诉权。

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其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类型。内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外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两者的区别在于,内部转让完全自由,外部转让一般需要征得其他股东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
外部股权转让程序
1)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协商并达成初步意向
2)聘请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3)履行必需的法律程序,转让方股权转让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有些股权转让行为需要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4)转让方与受让方进行谈判,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5)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目标公司应当根据所转让股权的数量,注销或变更转让方的出资证明书,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相关内容。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图所示:

实现股权转让需要有的手续
(一)首先需要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欲相关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五)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税务部门交纳相关税款,再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定价原则
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可以大于或小于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
公司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限期补足出资,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也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补足出资。
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股东不得退股,只能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股东股权转让时,公司及其他股东均有权要求转让股权的股东将股权转让价款首先用于补足出资。
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裁判规则(3例)
1)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或者被宣告破产,不影响以公司股权为标的物的转让合同的履行。
【裁判要旨】当事人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或者被宣告破产,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股权因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或被宣告破产的贬值损失属于正常商业风险,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二终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
2)合同约定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资产,在实际履行中仅对股权办理过户手续的,未办理资产产权变动手续的,应认定当事人之间仅实际发生了股权转让法律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二终字第64号民事判决书。
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在股份禁止转让期内签订的约定在禁上转让期满后再办理转让手续的股份转让协议的效力认定。
【裁判要旨】一、《公司法》原第147条第1款关于“发起人持续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旨在防止发起人利用公司设立谋取不当利益,并通过转让股份逃避发起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司的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3年内,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待公司成立3年后为受让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并在协议中约定将股权委托受让方行使的,该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公司法》原第147条第1款的规定。协议双方在《公司法》所规定的发起人股份禁售期内,将股权委托给未来的股权受让方行使,也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在又方正式办理股权登记过户前,上述行为并不能免除转让股份的发起人的法律责任,也不能免除期股东责任。因此,上述股权转让合同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该条仅缩短了禁售期,并未作出实质性修改,因此本案仍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
私募通综合整理
参考资料:网络、洞见资本、华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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