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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许可证延续」 行政许可事项的延续
发布者:松汇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2-14

许可证延续: 行政许可事项的延续

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事项的变更与延续是由行政许可法第49条和第50条规定的。行政许可法第49条规定:“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行政许可法第50条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img src="https://pic.wenwen.soso.com/pqpic/wenwenpic/0/20191227182411-536241462_jpeg_300_245_17006/0"/> 收起回答

许可证延续: 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延续是什么意思

一般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如果打算在有效期满之后继续进行餐饮服务经营,则必须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延续。 需要注意的是最好《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 友情提示:尽量在有效期满之前去提出申请,届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指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检查过关,或者在他们的要求下改进下通过的,就可以换新证。重新办理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难度绝对比延续高。延续的检查时,工作人员会根据你的现场,以你的现场为根据提出整改意见,而新办的话,需要按照很多新规定。还有,无证经营被稽查逮住很亏哦... 关于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延续的具体手续及所需材料,还以联系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为实。如果时间快到了,就赶紧去申请延续吧~ 收起回答

其他答案: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中国6月1日起正式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2009年2月底正式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中国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分别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根据这部法律,自2009年6月1日起,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并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食品卫生许可证。 为做好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自2009年6月1日起,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新发、变更、延续、补发许可证的,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同时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按有关规定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出,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本地餐饮服务监管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本辖区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式样、内容印制和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做到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有序开展、依法公正。 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方式如下: (一)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 (七)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提供者。

许可证延续: 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怎样办理? 爱问知识人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品种明细表原件; 4、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本年度健康信息清单; 5、食品安全受权人通过省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考核记录; 6、任一批次产品生产全过程(原料采购(任一原料)-过程控制-检验出厂-售后流向(任一一级销售商))可追溯记录; 7、食品生产许可存续期间依法开展自查的报告; 8、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提供); 9、申请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企业,还须提供规定的材料; 注:(1)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收起回答

许可证延续: 关于行政许可变更和延续

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先经当事人申请。

其他答案:根据是《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被许可人(行政机关)是可以主动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

许可证延续:食品许可证期满要提前多少天延续申请?

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三年,到期前三个月至半年去申请换证,换证的程序和新办其实是差不多的,也要现场审查。。。

许可证延续:拆迁许可证“延期”可以一直延下去吗?

导读:在征收实践中,自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后,拆迁许可证这一制度即在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房屋征收决定所取代,进而基本退出了历史舞台。然而,针对新旧《条例》的交接需要,一些2011年之前即启动的拆迁项目仍延用拆迁许可证制度至今,并普遍存在多次续期、延期的现象。那么,拆迁许可证真的可以一直延期下去吗?被征收人针对这一现象又能有怎样的维权方略呢?


要点一:拆迁项目,不得行政强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5条规定,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据此,2011年之前启动的拆迁项目得以继续按“老办法”实施,但原有《条例》中的行政强拆权被新条例剥夺。即自2011年以后,行政强拆彻底从对合法房屋的拆迁的舞台上谢幕,由人民法院裁定的司法强拆予以全面取代。


这里需要强调的一个“题外话”是,实践中,一些拆迁项目仍对“行政强拆”的快捷、便利念念不忘,继而选择通过下发《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的形式坚持推进行政强拆,将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当作违法建筑威胁拆除,这是严重违法的行为。一言以蔽之,“责令”这类文书,只能出现在针对违法建筑的处理上,不得用于城市中正常的征收拆迁项目中。


要点二:拆迁许可证,能不能续起来没完?


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这就是拆迁许可证续证的法律依据,如前所述,在2011年后,它仍然在一些“分水岭”之前即实施的拆迁项目中适用。


问题在于,究竟续与不续,需要依据哪些规定来做判断、审核呢?毫无疑问,应当是《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第3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据此,在拆迁项目中,被征收人即是前述条款中所述的“利害关系人”身份,即拆迁许可证的延期、续证行为是对其财产权益有重大切实影响的,故被征收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并提出意见的权利。


《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据此,对于拆迁许可证这一行政许可事项,被征收人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行政许可机关负有告知权利的义务。


要点三:针对续证行为提程序,依据何在?


《最高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就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撤回、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及其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据此,对拆迁许可证延期这一行为,被征收人作为利害关系人是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


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青年拆迁律师肖卫红指出,实践中,这类拆迁许可证“连续续期”直至今日的情形仍比较多见,客观上导致了被征收人补偿权益的减损,我们认为这是欠缺行政合理性的状况。在此类案件的维权中,以续证行为为抓手提起程序,进而搭建与征收方的协商谈判平台,争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是征收维权的一个常用手段,值得广大被征收人关注和学习。

许可证延续:营业许可证怎么续办?

营业执照可以自己去进行办理,也可以找代理公司去办理,当然我个人的建议去找代理公司办理比较的靠,自己去办理的话需要准备材料,要清楚流程,时间也比较的久,代理公司只要支付一定的代理费用提供相应需要的资料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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