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转让股权,实质是处分其所有的股权。公司法第35条是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了限制,这是对股东处分股权作了限制。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
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
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
5、出让方的义务。
6、受让方的义务。
7、协议的生效日。
8、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9、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变动计划。
10、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
11、保密条款。
12、争议解决方式。
13、违约责任。
14、附则。
股权转让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转让股权,实质是处分其所有的股权。公司法第35条是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了限制,这是对股东处分股权作了限制。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
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
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
5、出让方的义务。
6、受让方的义务。
7、协议的生效日。
8、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9、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变动计划。
10、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
11、保密条款。
12、争议解决方式。
13、违约责任。
14、附则。
收起回答其他答案:(一)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5.出让方的义务;6.受让方的义务;7.协议的生效日;8.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9.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变动计划;10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11保密条款;12争议解决方式;13.违约责任;14.附则。
(二)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内部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公司地址:*****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 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4、 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 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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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合同怎么写
要做月份股权转让协议 如果是注册登记在案的 还要做章程修改案和两份股东会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请参考: 股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09年*月*日在公司注册地共同签署。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甲方出资15万元人民币,占3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 甲方**所持标的公司30%股权作价15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二、 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三、 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 承诺和保证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条 违约责任 第四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其他 一、 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标的公司执一份。以备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二、 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我算帮你解决了还是没解决 你倒是说句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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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是什么? 爱问知识人
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5.出让方的义务;6.受让方的义务...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股权转让作为企业经营中常见的交易行为,背后有着不同的目的,例如有的是为了控制另一个公司,有的是实施股权投资,有的也有可能只是为了获得目标公司的优良资产。股权转让发生法律纠纷也较为频繁,如何有效控制交易风险,实现交易目的,是一个难题。在交易过程间,除了法律风险防控,还有财务、技术、管理等事项,本文着重从受让方的角度对股权转让协议中的重点风险进行介绍。
"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1080" data-rawheight="385"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lazy" width="1080" data-original="https://pic4.zhimg.com/v2-f7de2330806a96163aac253848fa899b_r.jpg" data-actualsrc="/uploads/allimg/210120/12550M121-0.jpg"/>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
重点需要审查,是否存在代持股现象。作为受让方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标的股权的定价,要以审计、评估报告、净资产价值、实缴注册资本等为参考;(2)保证作为善意第三人,同时可以设置相应的条款,将有关不存在代持的承诺作为解除合同的要件,并约定较高的违约金;(3)如果已确定代持事实,则应当取得实际出资人的书面确认(例如实际出资人出具同意转让的书面说明或签署股权转让的三方协议等),有关方式的选择,具体情况可具体分析。
二、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规定,(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过半数是指股东人数而非股东持股比例。(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股东转让股权书面通知公司其他股东,书面通知的内容包括:受让人的有关情况、拟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及履行方式等。(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如该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不产生约束力。
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不能取得现有股东同意,在工商登记变更及公司实际经营中都会造成不利局面。
建议:在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出让方取得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书。
三、标的股权对应的出资未实际缴纳或未缴纳完全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受让未缴足出资的股权时,受让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未缴足的事实的情况下,对缴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受让方可以在承担责任后向转让方追偿。
在起草或审查股权转让合同时,如果转让方未实缴出资,那应明确缴纳出资的义务由谁承担;如果出让已实际出资,作为受让方为了避免风险,应当查阅工商档案、营业执照及相关验资报告,同时可以要求转让方提供有关出资凭证以避免交易风险。
建议:合同条款可以约定如下:转让方应将披露清单作为合同附件,清单中应当包括工商档案、营业执照、相关验资报告或出资凭证,同时转让方承诺出资充实,如果违约应承担违金XXXX元。
四、公司原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股权转让合同中债权债务的处理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司与其他人的债权债务,另一种是公司与转让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应在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案。
五:标的股权存在转让限制(包括质押)或诉讼纠纷
标的股权被冻结、查封期间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应为有效,但在股权冻结、查封被解除前不能履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对于受让人而言,需要在签署合同前了解标的股权的权利限制状况,若确需转让,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解除股权冻结、查封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或明确约定转让方负责解除股权冻结、查封的时间节点,并可将付款安排与解除冻结、查封的时间相挂钩。
六、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七十二条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同时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工商变更登记作为一种行政管理行为,并非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即使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协议并不因此而无效;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工商变更登记仅是一种宣示性登记,并不产生设权登记效果,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且被公司记载于股东名册(或修改公司章程后)时即取得股权,是否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并不影响股权变动的效力;但是,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股权转让前未履行通知其他股东的前置程序,又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则受让方较难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对抗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建议:现实中许多公司设置股东名册并不规范,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义务人并非股权转让双方,因此为维护受让方的股东权益,建议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转让方有义务将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并请求目标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设定具体的办理时限以及公司逾期办理时转让方的违约责任并赋予受让方合同解除权;转让合同签订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应督促目标公司尽快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和出资证明的签发,如果没有股东名册的应尽快设置并辅以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以证明目标公司对受让方的认可。
七、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承担
股权转让过程中,往往因为股权的大幅溢价而涉及较高的税费。
实践中,协议双方也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形就税费的承担方案作出约定。
特别是一些重资产企业股权转让时,涉及的税费较为复杂。自然人股东转让和法人股东转让涉及到不同的税费计算方式,如何减少税费缴纳可以具体咨询相关专业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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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签约双方需不需要按手印或盖章?还是签字即生效?
工商局未强行要求必须盖手印,双方签字即可!如协议中载明需签字盖手印即可生效的除外
还有,有些税务这边有要求需要盖手印,比如成都高新现在就是,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一文讲透上市公司协议转让核心要点(附案例)
一、协议转让主要法律法规
协议转让是上市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一种交易方式,所谓协议即是指收购方与上市公司股东(通常是实际控制人)私下协商(相对于公开市场)其转让的股份数量、转让价格,(一般)达到控制上市公司(或持有一定数量上市公司股票)的目的。
规范协议转让的相关法规主要有:
1、基本规则
上交所、深交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颁布的《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2006年8月14日)
2、上交所规定指引
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18年1月26日)
2)、中登上海《营业大厅业务指南》(2018年8月)
3、深交所规定指引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16年11月4日)
2)、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常见问题解答1-4(2016年11月)
3)、中登深圳《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 2018年9月
二、基本流程
1、达成意向、签署转让协议
由于协议转让是收购方与上市公司股东之间的交易,所以不需要履行上市公司层面的股东大会程序(涉及到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的除外,即签署协议前,需要上市公司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只需履行各方自身审批流程即可。
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转让协议签署3日内,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拥有权益5%-20%之间,且收购人不是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拥有权益20%-30%之间,或者5-20%的权益且收购人是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收购报告书摘要》(拥有权益30%以上)并申请要约豁免(如符合豁免的规定)或《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不申请要约豁免)。
3、申请交易所合规批准
转让双方向中证登(上海或深圳)提交《股份查询信息单》,向上(深)交所法律部提交《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申请表》、《转让协议》、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资料,交易所进行合规审查。
4、股权过户登记
协议转让审核意见出具后,分别向中证登上海(意见出具30日内)或中证登深圳(意见出具60日内)办理股份一次性过户登记。
三、可以实施协议转让的要求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协议转让的适用范围、2协议转让自身合规性要求、3不得出现协议转让的禁止情形,才可以有效实施协议转让的行为。
1、协议转让的适用范围
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第三条之规定,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转让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和结算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手续:
(一)与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东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转让;
上市公司收购即获取或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股东权益变动:对转让方来说,即转让股份的数量(可能有多个转让方)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含境内外所有股份)的5%;对受让方来说(可能有多个受让方),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5%。
举例:转让方A转让1%股份,转让方B转让1%股份,转让方C转让1%股份,转让方D转让2%股份,受让方E受让5%股份。转让方ABCD转让股份比例可以低于5%,但是受让方E不得低于5%的股份。
(二)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的;
即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行为,此种情况协议转让不受5%限制。
(三)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所涉及的股份转让;
外国投资者可通过协议转让、定增等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但首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持股比例不低于已发行股份的10%。
(四)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协议转让自身合规性要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第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第六条之规定,总结起来转让双方申请办理协议转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转让协议依法生效;
(二)协议各方为自然人或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
(三)拟转让股份的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即限售股不可进行协议转让。
(四)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5%的比例只针对受让方的要求。实践中,可能有多个转让方,而且每个转让方可同时向同一个受让方转让股份,每个转让方并没有5%的转让比例要求。
(五)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转让协议签署日(当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次一交易日)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下限为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0%(ST股票为-5%)。即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90%,上限无明确规定。
(六)依据相关规定应当经行政审批方可进行的协议转让,已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七)转让双方应当披露相关信息的,已经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转让双方应当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已经取得豁免;
(九)中国证监会以及本所认定的其他要求。
3、不得出现协议转让的禁止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第七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第七条之规定,总结起来下列情形,交易所不予受理
(一)不符合前述协议转让自身合规性要求;
(二)拟转让股份已经被质押且质权人未书面同意转让;
(三)拟转让股份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其它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四)拟转让股份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减持细则》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五)本次转让可能导致规避股份限售相关规定;
(六)违反转让双方或者任何一方作出的承诺;
(七)协议签署日与提交申请日间隔超过6个月且无正当理由;
(深交所无此要求)
(八)本次转让可能构成短线交易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本所业务规则的情形;
(九)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转让股份的权利受上述(二)、(三)、(四)条所限制,则交易所不予受理;(五)、(六)、(八)条涉及到转让行为涉嫌违规,同样交易所不予受理。
四、宁波建工(601789)协议转让案例
1、项目背景介绍
上市公司-宁波建工(601789):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成立于1951年7月的宁波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迄今已有六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主营业务为房屋、道路、桥梁、轨道交通的施工建设。2019年半年收入85.36亿元,净利润1.24亿元。转让前第一大股东是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8.63%)。

收购方-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交投):宁波交投主要以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为主业,投资建设了杭州湾跨海大桥及其南岸接线、宁波绕城高速公路、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二期、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象山港大桥及接线、穿山疏港高速公路、三门湾大桥及接线等一批国家和省市重点交通项目。实际控制人是宁波市国资委,宁波交投股权结构如下:

由于宁波交投对建筑业的长期看好,需要进一步进行战略投资和产业布局,增强综合竞争力。因此需要有一个上市公司为资源整合的平台,提高盈利能力,更好地服务公司的整体战略。
2、《股份转让协议》
2019年8月26日,宁波交投与广天日月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宁波交投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广天日月持有宁波建工292,000,000股(约占目标公司总股份的29.92%)普通流通股。
2)转让价款:本次转让价格为4.25元/股,合同签署日前一日(8月23日)宁波建工交易价格为3.76元,据此估算,本次转让溢价率13%左右。
3)股权权益受限制情况:广天日月共持有上市公司377,100,000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63%。其中,其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累计被质押179,411,838股,占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47.58%,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38%。
由于本次转让292,000,000股股份,广天日月需要先将一部分被质押的股份解押后,才可以过户到收购方宁波交投的名下,由此广天日月向宁波交投先借款3亿元用于解押,并将150,000,000股无限制流通股质押做担保。解押后双方进行股份交割过户,先期的3亿元借款转为股份转让款,同时宁波交投将支付剩余转让款项。
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年8月30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广天日月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转让交易
2019年9月22日,上市公司宁波建工接控股股东广天日月通知,广天日月于当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宁波交投转让宁波建工控股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将广天日月持有的2.92亿股宁波建工股票以每股4.25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宁波交投。会议通过《股份转让协议》,授权广天日月管理层办理后续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具体事项。
5、宁波国资委批复
上市公司宁波建工于2019年10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广天日月通知,宁波市国资委已于当日出具《关于同意收购浙江广天日月集团所持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9.92%股份的批复》(甬国资办﹝2019﹞22号),宁波市国资委同意宁波交投以4.25元/股的价格收购广天日月所持有本公司29.92%股份,收购总价12.41亿元。
6、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复
2019年10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出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申请表》(〔2019〕第227号),同意广天日月与宁波交投按照转让价格4.25元/股协议转让29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2%)。
7、控制权变更过户登记
上市公司宁波建工于2019年10月25日收到广天日月的通知,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19年10月24日。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宁波交投持有公司29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2%;广天日月持有公司85,1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2%。本次控制权变更完成后,宁波交投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此,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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