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税务局不查账,那么你们算是安全性的.如果税务局查账的话,就会很困难.新《政府采购》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未按照明确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天津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勒令期限改正,可以对的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下述的处罚;对其必要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必要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下述的处罚,属于 国家所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的单位违法给予依法;会计人员有以上行为、违法的,由县级以上天津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证照;有以上行为被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需要进行公司的业务清算,如果丢失了,公司仍然会进行注销,可以申请上报处理.注销必需资料:
1、公司执照复 注册建筑工程公司制品(正副本)
2、财务注销证件
3、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案
4、公司清算调查报告
5、注销名册(公安部门领取的栏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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