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难题的新闻稿》(国家税务总局新闻稿【2016】47号),更进一步法规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根据文档,小编对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进行了梳理,大家关注一下哦。
(一)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1.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审批抵扣的,购买才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新该系统(下述简称“新该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比较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款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金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悉数作为会计汇票。
2.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审批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难以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比较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仍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审批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卖出才可在新该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比较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实时信息
负责人税务机关通过互联网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该系统系统会密钥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序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实时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该系统密钥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该系统中以销项正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双射。
(四)该系统密钥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生物医药或纸本的资讯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细节进行该系统密钥。
税务机关为零星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式处理。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相同的蓝字发票额度范围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辆卖出爱国奖券需与原蓝字机动车辆卖出爱国奖券双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难题的新闻稿》(国家税务总局新闻稿2015年第59号)的明确规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本新闻稿明确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更新版有关难题的新闻稿》(国家税务总局新闻稿2014年第73号)第四条、附加1、附加2和《 深圳公司转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增值税发票更新版有关难题的新闻稿》( 深圳公司转让国家 深圳公司转让税务总局新闻稿2015年第19号)第五条、附加1、附加2同时废止。在此之前未处理的事宜,按照本新闻稿明确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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