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公司转让平台_「公司注册程序」问:房产公司代收天然气费缴营业税吗_「松汇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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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公司转让平台_「公司注册程序」问:房产公司代收天然气费缴营业税吗
发布者:松汇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2-07

【难题】

  某房地产开发中小企业卖出小区时,自开单据向购房户代收天然气入网费,记入“其他应付款”后,额度上交天然气该公司。请问,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档第五条明确规定是作为价外开销确定为销售额呢?还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处理?

  【解答】

  《国家所

局关于下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业务中小企业个人所得税处理必要〉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五条明确规定:“开发产品收入的范围内为卖出开发的产品步骤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支票、支票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发展个人利益。中小企业代有关机构、的单位和中小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会、开销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的产品价内或由中小企业开具单据的,应按时全部确认为销售额;未纳入开发的产品价内并由中小企业以外的其他收取机构、的单位开具单据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工作。”

  因此,房地产开发该公司代天然气该公司收取的天然气入网费,房地产开发该公司自开单据,若该入网费未纳入开发的产品价内且由天然气该公司向购房户开具单据,该入网费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处理。若该入网费纳入开发的产品价内,应确认为销售额。

  《

组织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纳税的 公司注册程序销售额为纳税提供应税劳动、转让资产或者卖出资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开销。

  《

组织法法律法规》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法例第五条所称价外开销,包括收取的利息、支出、基金会、集资费、返还收益、奖赏费、违约、滞纳金、延期付款贷款、赔偿、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物理性质的价外车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下述前提代为收取的中央政府性基金会或 公司注册程序者行政事务事业性车费:(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或者司法部批准设立的中央政府性基金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或者省级天津市人民政府及其财务、价钱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务事业性车费;(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刷的财务债券;(三)所收款项额度上缴财务。”

  相符合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该公司卖出小区时,代收购房户天然气入网费,为代收款项,属于价外开销,应按时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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