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命名、产品类型、可行性审定号、可行性审定新闻稿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完全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商标完全相同或近似于的,还应填写异议人商标的产品类型、商标命名、JA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确实后,将异议书存档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月内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期限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票,不负面影 注册公司的好处响异议程序中进行。
3、补正(非必经之路程序):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表件中存在难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政府机构寄发补正通知,期限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说明确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5、送达裁定书: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可行性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2)异议理由充份,异议成立,原可行性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6 注册公司的好处、复审:异议原告中双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申请表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判该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异议复审只不过就是对于商标异议失败的在申请,所以商标异议申请没通过还可以在异议,但是一定要有充份的理由,否则通过率是极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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