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公司注册资本新规定_「松汇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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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公司注册资本新规定
发布者:松汇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9-23
2018-08-16

松汇网为您解答:

天津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

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

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3.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81 条;

 

公司注册资本变化,2013年《公司法》修改之后,全国取消了公司设立的最低限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作出了较大改动。

新法规定,最低只需3万元即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只需500万,可分期缴付,对无形资产不作规定,改为规定货币资产不得低于总资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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