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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可以保护什么? 一起了解保护版权的基础知识
发布者:松汇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9-16

版权可以保护什么?  一起了解保护版权的基础知识,版权即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版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图书、音乐、美术作品、企业的商标、外观设计专利等均可以注册版权。版权可以为企业获得法律的保障,预防潜在纠纷风险,可以在自己被侵权时起到保护作用。


版权对企业的保护

1、如果您的商标没做全类保护,登记版权可以起到很好的辅助保护作用;

2、商标申请周期较长,版权申请周期短。在商标核准注册前,版权证书可以起到商标防御作用;

3、版权可以证明商标的归属权。做好版权登记可以为日后遭遇商标纠纷提前准备好证据;

4、版权一旦登记后,其他人若想使用商标,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允许,否则都属于侵权。版权登记证书可作为权利证明,是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条件;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必须具备知识产权,虽然知识产权有几大类,但其中软件著作权登记是较为常见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算作二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了解了版权对企业的保护后,我们继续深入的了解保护版权的相关基础知识。
 

创汇空间为您提供 版权/著作权登记 服务

免费咨询电话:400-660-5066

ONE 版权的基础知识

1.版权可以保护什么?

通常在立法中找不到受版权保护的完整作品列表。但总体上讲,世界各地通常用版权保护的作品可以概括为以下类别:

小说、诗歌、戏剧、工具书、报纸文章等文学作品;

计算机程序、数据库;

电影、音乐作品和舞谱;

绘画、素描、摄影和雕塑等艺术作品;

建筑作品;

广告、地图和技术制图。

版权保护只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本身。

诸如标题、标语或标志等客体是否受到版权保护,取决于其是否含有充分的原创性。

2.版权赋予哪些权利?作为作者享有哪些权利?

版权具体分为两类权利:

经济权利,可以让权利人从他人对其作品的使用中获取经济报酬。

多数版权法规定,权利人享有授权或制止对其作品的某些使用,或在某些情况下,从对其作品的使用中获取报酬(例如通过集体管理)。作品的经济权利所有人可以制止或授权:

各种形式的复制,例如印刷品或录音制品;

公开表演,如戏剧或音乐作品;

录制,如录制为CD或DVD形式;

广播,不论是无线、有线还是卫星;

翻译成其他语言;

改编,例如将小说改编成剧本。

·精神权利,保护作者的非经济利益,维持和保护他们与其作品之间的联系。

广为认可的精神权利的例子包括要求对作品标明作者身份的权利(有时被称为确认作者身份权或署名权),以及反对对作品进行可能损害创作者声誉的修改的权利。(有时被称为保护作品完整权)。

3.版权可以登记吗?

在绝大多数国家,并且根据《伯尔尼公约》,版权保护自动获得,无需登记或其他手续。

但很多国家仍然设有对作品进行自愿登记的制度。这种自愿登记制度有助于解决涉及所有权或创作方的争议,并为权利的经济交易、销售、让与和/或转让等提供便利。

请注意:WIPO不提供版权登记体系,也没有可检索的版权数据库。

4.©是什么符号?我是否应在作品上加上该符号?

过去,一些国家制定了法律,要求版权持有者履行某些手续,以便获得版权保护。

这些要求之一就是要使用一个表明要求版权的标记,例如符号©。

现在,要求履行版权手续的国家已寥寥无几,因此使用这种符号也不再是法律要求。

然而,许多权利人仍然使用符号©,以便清楚明确地强调其作品受到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而非限制较弱的许可。

5.版权保护期是多长?

经济权利有时间限制,依各国法律而不同。在那些加入《伯尔尼公约》的国家,保护期为创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或50年以上。但国家可以规定更长的保护期限,例如有些国家有一种趋势,要将版权保护期延长至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70年。更多信息请联系贵国知识产权局或访问WIPO Lex查阅国家立法。


TWO 保护自己的作品

1.我可以使用版权在国际上保护自己的作品吗?

首先,版权保护在所有《伯尔尼公约》成员国自动获得。尽管这些成员国的具体适用法律略有不同,但总体上是高度相似的。

对于那些尚未加入《伯尔尼公约》的国家,必须记住版权法具有地域性。换言之,版权法只在制定了该版权法的国家适用。

因此,若想在国际上保护自己的作品,必须做一番调查研究,确保你的作品符合你希望得到版权保护的国家的相关法律要求。

2.“许可”我的作品是什么意思?怎样进行许可?

一旦成为作品的权利人,就可以授权他人使用或利用你的作品,这种授权通常称为“许可”。获得许可可能需要向权利人付费,也可能不需付费。当然,在就许可协议进行谈判前,通常建议寻求专家的法律意见。

如果想把作品许可给广播组织、出版机构或娱乐场所(例如酒吧、夜总会等),加入集体管理组织不失为上策。

集体管理组织代表创作者和出版商监管作品的使用情况,负责谈判使用许可和收取报酬。

集体管理组织在音乐和文学作品领域尤其常见,这是因为同一个作品可能会有多个用户,权利人和用户很难对每次使用给予/请求具体授权,也很难监控用户的使用情况。

3.我的软件或手机应用程序可以获得版权吗?

计算机程序和其他类型的软件从版权的角度可以看作是文学作品。因此,它们无须登记即可自动受到版权保护。有些国家的软件自愿登记流程可能与其他类型作品有所不同。

4.有无版权登记机构/交存机构?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没有可检索的国际登记体系或者数据库。

这是因为版权保护一般是自动的,并不取决于登记与否。有些国家设有版权自愿登记/交存机构,这时对作品进行登记不失为明智之举,因为在发生争议时,比如关于作品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时,登记将会使你大受裨益。

然而,有些国家会要求交存在该国出版的印刷材料的样本,尽管这并不一定会对版权保护产生影响。

5.我的出版作品未经允许被人复制,我该怎么办?

在采取任何措施之前,你应仔细评估这种复制是否真的侵犯版权,因为有的时候这种复制可能是法律所允许的使用行为(请查阅关于版权限制和例外的问题)。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你应该尽量找到责任人。如果通过非正式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或问题不适合非正式解决,你可以向法院或其他机关寻求法律救济。

通常可以向民事法庭提出索赔,要求金钱赔偿,还可以要求制止重复侵权。但在这么做之前,可取的做法是向被控侵权人发出正式通知,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或进行赔偿。在有些国家,上述做法是强制性的。

另外,如果未经授权的复制构成盗版刑事犯罪行为,可以依当地的适用法律向警方、检察机关或其他主管机关提起诉讼。

在某些情况下,使用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例如调解、仲裁、专家鉴定、中立评估等),可以提供不同于法院程序的有价值的解决方式,用这些方式解决争议可能更简便、快捷、划算。

如果作品未经授权被复制并通过互联网提供,可以通知相应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要求它阻止该侵权复制品的访问。这样的程序通常称为“通知和移除(程序)”。

如果你加入了集体管理组织,通常请该组织采取适当措施就足够了。如果没加入,你要自行决定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请律师代你行事。

6.我怎样找到各国的版权法?

通过WIPO Lex,可以轻松查询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立法以及有关知识产权的多个条约。

许多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局(版权局)也在它们的网站上提供关于国家或地区立法的信息。


Three 使用他人作品

1.谁拥有作品的版权?我在从事工作时创作的作品,版权归谁所有?

一部作品的第一版权所有人通常是作品的原创者或作者,但也有一些例外。例如,在有些国家,版权作品的经济权利属于雇佣创作者的个人或单位。在别的一些国家,经济权利自动让渡或转让给雇主。

2.我在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时是否需要授权?

在使用受保护的作品前,通常都需要获得授权(可能是许可的方式,也可能是权利转让的方式)。对于某些特定用途的作品使用,授权可能来自集体管理组织,而不是直接来自权利人,例如授权在公开演唱会上使用某一首歌的情形。

在下述两种情况下,你可以使用受保护的作品而无需任何授权:

国家层面的立法可能有关于例外与限制的规定,允许你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无需授权使用作品。

有时在特定的条件或是在允许特定用途的许可下,公众可以无需授权使用某些作品。使用这样的作品时,一定要注意特定的条件或许可是什么,以便弄清楚到底什么是权利人允许的,什么是权利人禁止的。常见的这类许可包括知识共享许可、MIT许可证(麻省理工最早提出的软件授权条款)、Mozilla公共许可证(Mozilla基金会所有的软件许可证)等。

3.我怎样确定作品的版权权利人?如何与之取得联系?

由于大多数国家不要求履行版权保护手续,所以确定作品的权利人有时会很困难。要想找到某区域内一部作品的权利人,你通常可以联系:作品的作者或出版商、集体管理组织、当地作品登记部门或国家版权局等。这类机构可能拥有一些数据库,数据库内包含有关版权作品所有权的有用信息。

集体管理组织还可以协助你获得作品权利人的授权。

4.什么是版权的限制与例外?

对未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的使用,如果属于国家立法所规定的限制与例外的情形,则使用人无需向作者(或权利人)请求授权或向其支付报酬。限制与例外的例子包括:

对作品的引用;

使用时事新闻;或者

为印刷品阅读障碍者制作无障碍格式。

5.什么是“合理使用”?

法律制度的不同意味着有些制度对版权限制与例外作出了清晰规定,而在有些制度下,只能找到一条笼统的条款。这些笼统的规定经常被称为“合理使用”或“公平行为”条款。

合理使用或公平行为的概念得到了许多国家法律的承认,这种广泛、一般的限制或例外,必须考虑到一些因素,如此种使用的性质或目的,包括是否用于商业目的;被使用的作品的性质;所使用的作品部分在整个作品中所占的份量;以及这一使用可能对作品潜在商业价值产生的影响。

6.什么是“公有领域”的作品?

说一件作品属于公有领域(或者公共领域),是指该作品不再有(经济权利)的权利所有人。这通常是因为版权保护期限已过。

例如荷马所作的著名诗歌《奥德赛》的经济权利已经失效,使用或利用这首诗歌无需获得权利人的授权或向其支付报酬。有些国家的作者还可以通过一个称作“自愿放弃”的程序,自愿将他们的作品纳入公有领域。

7.我可以自由使用互联网上公开的作品吗?

一种常见的误解是,在包括社交媒体平台在内的互联网上公开的作品都属于公有领域,因此任何人都可以未经权利人授权而广泛使用。受版权或相关权保护的任何作品——从音乐作品到多媒体产品、报纸文章和视听产品——只要还在保护期内,就都受到保护,不论它们是以纸质方式还是数字方式发表。在每种情况下,通常都应该在使用前寻求权利人的授权。

一些网站含有通用许可,这种许可使你不必为某些特定使用寻求直接授权。这种许可只授权某些特定的使用,例如非商业的使用。在实践中,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使用通过博客或网站等公开发表的文字:

此种预期的使用属于授予网站通用许可的范围;

此种使用属于版权限制或例外的范围;或者

你已为此种使用取得授权。

同样,如果你的中小企业所做的是通过网站发布或提供版权作品、录音、广播或表演等,那么也需要获得授权。

8.什么是相关权或领接权?

相关权或邻接权是授予协助向公众提供作品的特定个人或机构的一套独立的版权类权利。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权受益方通常是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等。

这一术语还指授予下列个人或机构的权利:这些个人或机构所创作的客体虽然在某些国家不符合版权制度规定的作品条件,但正是因为他们的创造性劳动,才赋予如电影、音乐、戏剧和舞蹈作品以生命,因此理应通过某种类似于版权的权利得到承认。

但某些法律明确规定,相关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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