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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劳务资质备案,多地发文明确备案人员、社保要求
发布者:松汇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2-01-04

自去年住建部发布资质改革方案以来,到今年6月30日住建部发布施工劳务资质实行备案制,还有好多客户不断咨询现在办理劳务备案有什么要求?人员怎么配备等问题,下面小编把目前各地关于劳务资质备案的文件汇总了一下,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企业资产(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企业主要人员(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系统温馨提示企业的资产和人员不作具体的指标要求。企业应按经营实际配备必要的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并在提出备案申请时填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工作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1〕628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我省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现就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实行备案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途径

  企业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入工商注册所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上服务窗口或广东建设信息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提出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申请。

  二、办理要求

  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备案工作办事指南和咨询电话。

  三、颁发电子证书

  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实行备案后改为颁发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电子证书纳入省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管理,有关电子证书的样式和使用管理要求,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备案)电子证书的通知》执行。企业已取得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也可直接提出备案申请换发为电子证书。对于纸质证书上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不再办理变更,企业按照上述流程办理备案手续,并领取电子证书。

  附件:1.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申请表

     2.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流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31日

附件2: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流程

一、申请

企业登录广东省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网上办事-业务事项申报,如实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生成申请表,上传法定代表人声明和营业执照,并提交申请。

二、备案

备案部门在收到企业申请的1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同意备案的核发同意备案通知书并颁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不同意备案的,核发不同意备案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理由。

三、制证

备案部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中制作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电子证书),企业自行登录系统打印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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